快穿攻略:黑化BOSS,极致宠/快穿,反派攻略(481)

男孩抱着果汁,抬头望着她,闷闷的出声,“矜矜,你不来喂我吗?”

宋矜头也不抬,“就喝个果汁而已,哪来那么多事,你已经是大孩子了,这么简单的事情要自己做,别老想着我喂你。”

“那你现在在干什么?”男孩又问。

宋矜:“满地都是玻璃没看见?我在捡玻璃。”

下一秒,男孩竟是抿着唇,板着小脸,直接过来扯她,宋矜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给吓了一跳,脚步后退,差点就要踩上玻璃,“你干嘛?”

男孩声音很闷,“你别动,你让它自己捡!你不要帮它!”

宋矜还发愣,“谁?我帮谁了?”

男孩盯着她看了几秒,有点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道,“那个讨人厌的机甲。”

“你说青鸾?”宋矜皱眉看着他,有些不解,“我捡我的,跟它有什么关系?”

男孩抿唇不说话了,他才不会把他的猜测告诉她,要是她又跑了怎么办?

却固执的不让她捡。

宋矜见他垂着眼睛,沉默不语,虽然被他这副略带可怜又可爱的模样逼出了几分怜惜来,但很快又觉得,她不能这么惯着他,不然她迟早得和以前那些家长教孩子写家庭作业一样,被这熊孩子气出心脏病来。

所以小苗苗在小的时候,一有长歪的迹象,就要赶紧给它掰直了,宋矜这般想着,又捏了捏他的脸,“好了,喝你的果汁去,别打扰我,大人也有大人的事情要做,你乖乖的。”

“不要!”

宋矜还没上前一步,就又被拉了回来,男孩仰起头,抿了抿唇,还是那句话,“你不能帮它捡!它等会会自己收拾的,它也是个大孩子了,这么简单的事情要它自己做,你不能帮它!”

“……”

她就说这货吃错了什么药。原来是觉得不公平了?

宋矜其实能理解,小孩子嘛,都是会争宠的,她慈祥的摸了摸他的脑袋,“放心,我保证就认你这么一个孩子,而且以后我的家产也绝对都是你的,这下总可以放心了吧?”

男孩:“……”

他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

青鸾将一堆的食物抱了过来,因为它其中的一根机械手被男孩给咬断了,这会儿是直接打了个大包裹,用另外一只完好的手臂,提着过来的,宋矜见它单手提包,另外一只手耷拉在旁边,硬是看出了几分身残志坚的味道。

宋矜:“……”

青鸾不知道宋矜所想,它把全部机器人放下来后,又给宋矜准备了一杯果汁,男孩漆黑的眼珠转了转,在青鸾出去拿打扫的工具时,迈着小短腿,扑哧扑哧的过去,把桌上的果汁给一口咕噜咕噜的喝完了。

宋矜坐在床边查看智脑里面的资料,一转头就见他把她的那杯果汁给喝完了,还以为他是喜欢喝果汁,倒也没多想,不过却把这事给记了下来,毕竟老是吃机器人要是噎着了怎么办?

配个果汁,简直和炸鸡啤酒一样,绝配。

小恐龙并不知道自己人生的食谱就被这么草率的给定了下来,他喝完了果汁,还是觉得心里有些闷,想了想,抬手就把手上喝完的杯子给砸在了地上,杯子顿时四分五裂。

见宋矜抬眼皱眉望过来,男孩退后了一步,揪着白嫩嫩的小手,小声的抬眸看着她说,“矜矜,我我手滑了。”

“……”宋矜能怎么说,骂是不能骂的,她叹了口气,见夜已深,懒得再说话,干脆挥挥手,“算了,人没事就行,等会我让青鸾进来一起收拾,你先去洗澡吧,自己会找衣服吧?不会的话等会我让青鸾给你送进去。”

男孩垂着眼睛,乖乖的进到浴室,关上浴室门,靠在墙上,慢慢的沿着墙坐了下来,然后,手指却紧紧的揪着头发。

就在这时,男孩本是稚嫩干净的白皙脸庞露出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温文尔雅,十分的斯文败类,他慢悠悠的起身,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微一笑,“长得可真小呢,”他笑容突然加深,“疯子,你智商下降了?摔杯子这么幼稚的事情也就你做的出来。”

下一秒,男孩的面容露出几分疯狂血腥,他勾了勾唇,那笑容有点嗜血阴森,“谁在影响的我们,你不知道?”

温文尔雅的男孩笑说,“可别这么说啊,在我们两人来之前,他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哦。”

疯子双手撑在洗手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的疯狂又邪气,“那又如何?现在这个身体的主权还不是我的?”

“你这是又忘了我的存在?你这自大的毛病还真是没法改啊,”温文尔雅的男孩摇了摇头,却不恼,反而面带微笑:

“记忆是无法更改的,这不,他的记忆已经在和我们融合了,就像我们一样,迟早会变成一个人,在这之前,你最好不要在矜矜面前暴露哦,不然我也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来,毕竟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疯子不是么?你应该能理解的对吧?”

疯子面容冷了下去。

第1166章 我在星际开机甲(58)

好一会儿,疯子漆黑疯狂透着微末血腥的眸子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透过镜子,在看身体里的另外一个人,继而勾了勾红唇,嚣张又不屑,“你这是在威胁我?”

他冷笑了一声,垂下眼启唇露出尖尖的牙齿,对着自己的手腕狠狠的咬了下去,“我还从没被人威胁过。”

鲜红的血液从伤口迸射出来的同时,和疯子共用身体的另外一个人不可避免察觉到剧痛,但也只是一瞬,那人又恢复了温和优雅,摇头叹息,抓过一旁的毛巾捂住还在不断大量出血的伤口,他垂眼笑笑,“这果然是一个疯子能干出来的事啊。”

语气依旧那么风轻云淡。

最初,疯子从死亡地狱中被唤醒,看到那人时,他什么都没想,不去想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不去想周围的环境怎么这么奇怪,眼中就只剩下了那人。

神经极度兴奋,忍不住跃跃欲试,在脑海里早为她规划好了十几具华美的水晶棺。

他甚至能想到,她死后安静的躺在水晶棺里,周围的血海淹没她白皙的皮肤,让全身都染上那漂亮又热烈的颜色,模样会有多美。

他性格里天生带着极端的恶,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越是觉得珍视的东西,就越想毁掉,情感热烈又纯粹,却又极端的自私,从来只顾着满足自己的私欲,不会为其他人着想,何况他本就缺失一些怜悯、悲哀等等偏向善意的情绪。

因此,他一旦想做什么,就会不折手段的达成目的,哪怕是付出性命,在疯子看来,从来没有痛苦不痛苦之说,他从不关心人精神方面的问题,也不会理解包容,循序渐进,他只知道,对方的身体很美,那沸腾的血液都带着无以伦比的醇香。

如果说,疯子是激进不要命,一心想把宋矜做成标本的类型,那另外一段记忆,恰巧是极端的善。

但这善,却是极端的伪善。

奇怪的是,他们两人原本以为他们只是两个不同的人格,毕竟两人的记忆没有一处是相同的,可对方却能看到他的记忆,疯子也能看到他的。

那人在世界上是著名的高智商天才,利用虚假的面具,在十几个国家流窜,随随便便的骗取了庞大的资金,最后没人抓的住他。

反而他还混的风生水起,到处都有他的产业,直到他死,国际刑警们都不知道他已经死了,还以为这个臭名昭著的国际大骗子还逍遥法外,尤其是,他曾经还用着这伪善虚伪的面具,一度当上了国家最高总统。

一个资深的心理学犯罪天才。

于是,一段记忆想毁掉宋矜身体,另外一段记忆却想攻心为上,占据宋矜的精神,两人在身体里拉锯着,谁也不肯将记忆融合,他们甚至不惜厮杀,疯子看不惯这个伪绅士,觉得他做事慢吞吞的,而伪绅士却觉得疯子做事太鲁莽。

两人交替着出现,最终达成协定,在还未有个具体的结果前,以他们还没来之前的面貌显人,可他们却忘了,他们来之前,这个身体也有了一段记忆,虽然这段记忆只有几天,却无法磨灭,多多少少还是影响到了他们。

最麻烦的是,哪怕他们不想将记忆融合,却像是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逼他们不得不融合,这让疯子难免有些暴躁,谁知道记忆融合之后,他还会不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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