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真的是没羞没躁的啊。
杨巨闭着眼,一副享受而猥琐又放开的感觉,根本不理会我的到来。我想:现在就是一个营一个团,甚至全校同学站在他面前,我想他也不会理会,只顾自己动作吧?
这样的高潮,真的这样重要和吸引我们人类吗?
杨巨在“快乐”完松懈下来时,睁了一下眼。
其实,这一下就足够了。这一下就能看到,他的面前站着一个大男人,一个被人称为超帅的帅哥的男人。
我司空见惯,理解杨巨。
现在想来,我没有关注杨巨,更没有跟杨巨成为最为亲密的兄弟,而是云顺,这也是必然。吸引力这种东西,是需要各种因素的综合和积累才形成的。我们之间,缺少了这种综合和积累。而且,杨巨绝不是那种帅气到让你看一眼就移不开目光的帅哥。有一点儿是肯定的,就是帅哥美女们的目光和眼光,那绝对是挑剔和高啊,这也应证了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帅哥美女的地方,一定会有一群帅哥美女。
而林云顺,这种因素的综合和积累,甚至机缘,我和他都有了。
爱一个人,就要爱这个人的全部,接受他的所有。我和鸢儿,会是这样吗?我只能苦笑。
“杨巨,那天,没有因为我而改变你的取向吧?”我微笑着问杨巨。
“没有,怎么可能?我只喜欢美女,从来都是。”杨巨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
还好,那天,我只是静静站着,没有大呼小叫,不然,真可能把杨巨吓出个三长两短来,毁了他一辈子的“性”福。
……
兄弟,真兄弟之间,也应该有一些灵与又的秘密吧?
第九十章:路上
出租车很快就打到了,茱锦城几乎不存在堵车的可能,只有猛人们飙车伤过路行人的事件经常发生。庞大的宿舍区只消几秒,就从我们眼前消失了。之后是茱锦市城边的农转非居民盖的两层两层的小楼房,第一层自住,第二层出租给晋川师范大学各种各样的大学生们。
这些大学生有的考研,有的同居,有的纯粹就是一个人住惯了,习惯不了宿舍生活。但毫无疑问的是,不管哪一种租房,最终都向同居靠拢了。
向前,就是一片五层的小板房,小板房的一层是底商,各种层出不穷的小商铺、小饭馆以及其他各种小商小贩。二到五层,是这个城市的工薪阶层们,他们过着早出晚归的安逸生活。
继续向前,就是相对繁华的商业街,集中了茱锦城几乎所有第三行业的职位。茱锦城超过一半的人,都在这里上班,辛苦地赚取一份薪水。这里,无论白天晚上,都喧嚣异常,是这个城市的活力和动力所在。
再向前,各种高档酒店、奢侈品店、别墅开始涌现,这是富人区。我们前边经过的那些区域的人,或许一辈子也不会来这里一次。也有一些人,天天要穿越这片区域,坐着那工厂的班车,穿着统一的制服。
我们不能再往前了,再往前,就是茱锦市的工业区,所有存在一定程度污染的企业,包括自来水厂之类的所有民生重要工程,几乎都集中在这一片区域。谢天谢地,不知道哪一任茱锦城领导高见,工业区处在下风口,整个茱锦城,根本不会受到工业区的任何污染,起码是表面上没有受到直接的污染。
否则,刮起风来,有得茱锦城人受的。
我们在高档区最高档的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春江大酒店停下了车。
……
秦欢雨适时打来了电话:“磊,鸢儿回老家凤昔了,伴娘只好让小尤来做了。磊,委屈你了哈。”她的声音,永远透着一股迷人的穿透力。
“怎么能说委屈呢?慕小尤也是大美女啊!”我也哈哈了一句。
“磊,到哪儿了?”欢雨永远知道适可而止,永远知道怎么转入正题。我为武云教授感到高兴,有了欢雨,他不止能更上一层楼,或许是N层楼了。
“我到楼下了,马上就上去。准备化妆和衣服吧!”不知道为何,我突然感到有一些喜悦。或许,是结婚这种巨大的喜事感染了我。
“好的!马上哈。”欢雨收了线。
第九十一章:换新装
我以为酒店包间的化妆间一定人满为患了,可我错了。只有化妆师和秦欢雨在,秦欢雨甚至还没有化妆,也没有换装。我想,我和杨巨太积极了,在绝大多数人还在梦乡遨游的时候,就来到了这里。
欢雨说要亲自给我化妆,把化妆师和杨巨支到了余留的客房里。整个偌大的1118房间,就剩下我和秦欢雨两个人。
欢雨让我坐在床铺上,除下我的鞋子。我今天特意穿的薄纯棉袜。接着,她静静地解开了我衬衫的扣子,把衬衫褪去,拉开我长裤的拉链,把长裤裉去。我恍惚间不知所措,欢雨没有理会我,直接除去我的其他负累。我庆幸听了杨巨的话,换上了杨巨刚刚给我带回来的新内裤,黑色的,看起来很具性感。
否则,这会儿,累累炎夏,一定很是尴尬。
欢雨平静地打量着我如新生儿一样的光景,说道:“磊,站起来!”
我顺从听话地站了起来,并转过身去。“完美的躯体,磊,你的身形真的很完美。”欢雨边喃喃细语,边犹如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触碰着这艺术品的每一寸表面。而我,竟然没有丝毫的兴奋。欢雨的手,湿润湿润的,她触碰过的地方,却有一种异样的润滑和舒服。
……
欢雨开始拆开衣物的包装,全新的衣物,她说是她一件一件为我选回来的,她要一件一件帮我穿上。
纯黑色的内裤,纯黑的棉袜,灰黑泛亮的长裤,雪白雪白的休闲衬衫,大红的领结,笔挺的灰黑泛亮三排扣西服,还有伴郎的胸花。衣服挺括笔直,完美衬托出了欢雨口中说的“完美的躯体”。我隐约有一种新郎官的感觉,但欢雨把我按在一面布置好的梳妆镜前时,那两个大红的“伴郎”恰到好处地提醒了我的身份。
欢雨的手很神奇,一把发剪,再加上一些定型液,就打造出一头流行发式。欢雨给我施了淡妆,原本圆润的面部,顿时平地生峰,加上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棱角。如果不是凶口礼花上“伴郎”那两个字,这活脱脱就是一个帅气扑人的新郎官啊!
欢雨叹了一口气,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她看着自己手中出来的杰作,有点累了似的靠在椅背上。
我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地上我被剪掉的头发。欢雨幽幽地说:“它还会长出来的,可我却永远离开你了。”
我分明看到欢雨的脸上涌起了一丝忧伤,但这忧伤转瞬即逝。“磊,我是那么深刻地爱过你。我曾一度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子。”
“我也一直爱你,欢雨。直到你离开我,甚至直到鸢儿的出现。”想到鸢儿,我只好强忍住涌起来的感伤,“我为你高兴,欢雨。武云教授确实是一个非常合适你的人。”
欢雨笑:“磊,你什么时候能够不懦弱了,坚决一点儿,好吗?”
“我尽量,欢雨。我一定尽量,欢雨。”我说着说着就笑了。
突然发现,我和欢雨就从爱人蜕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
我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出口的。武云教授能够满足秦欢雨一切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欢雨就像坐上了超音速直升机,瞬间挤身于上流阶层,永远脱离了人间俗世。爱,深爱,在这些面前,显得是多么单薄。我的爱,能够给秦欢雨买一件衣服吗?我甚至不能够自己准备伴郎服。这套伴郎服,以我陪秦欢雨、慕小尤逛品牌店扫价格牌后再偷偷溜走的经历,至少值小三万。一个领结的价钱,就够我平时买衣裤、内衣、皮鞋、领带和腰带了,对方还送一套秋衣秋裤,一套保暖内衣。
而三万块钱,已经足够2007年7月的此时,在京城首府五六环,一套房子的首付。而现今,京城一套房子一平30000块都买不起。
可见,三万块钱,在此时此刻的巨大价值。
我不敢说,这是我一辈子穿的最贵的一套衣服,但这肯定是我这22年生命里穿的最贵的衣服了。我22年穿过的衣物的价值的总和,甚至加上我盖过的用过的,都可能达不到3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