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宫不让位(3)

牧远歌只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身体都跟着颤了几颤,压在他腿上的东西大概是黏在棺材板上也跟着摇晃,飘着异香的两滴蜜糖似的东西落到他脸上,而那少女说话的声音就在头顶。

荒郊野地,孤坟。难怪没有人的死气。

牧远歌淡定地拿过那块发光之物,举到眼前来看。

他久居高位,见过各式各样的宝物,但手中这块宝石却是头一次见,像是玉石,却比玉更通透无垢。不是他库存里的东西。

借着宝玉的微光,牧远歌摸到了贴着角落放置的一把黑剑,那样式那质地,不是他的“却灼”么!有剑在手,“一线生机”剑丸慢慢畜力也不急于一时。

陡然,他手肘磕在棺材壁上那触感,让他猛地一颤,惊了:“我壮实的臂膀呢!!!?”

“哪里有光,你可别骗我。”被称卢大哥的男人没看见。

“没光了?可能是蜂巢掉下去,把宝物给挡住了吧。”那少女提着灯顺着那细缝往里看,“这位富家翁生前可能是个大善人呢。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不然为什么蜜蜂不在别的地方筑巢,却偏偏在他的棺材里,我听说有户人家,家里只有个日行一善的百岁老人,老人故去之后,野蜜蜂就成群结队地飞去家里筑巢,几年后不孝子回家一看,半盖着的水缸里满满的蜂巢,割了上十斤蜜呢!这里头看来也不少!”她伸手进去,纤纤玉指沾了点蜜放进嘴里,吐了吐舌头。

“还有这事,”卢姓男子听她说的连恐惧都少了,“这地方的蜂蜜有奇效,卖价高昂,而且有价无市,但这蜂巢毕竟是死人棺里的,你还是别吃,我先尝尝确定无害了再……啊啊啊!”

卢大哥突然一屁股跌坐在地,蹬着腿往后爬,眼泪狂飙:“有脚,有脚啊!脚好像在动!”

少女蹲下来:“棺材里当然有脚,死人活人都有一双脚,脚怎么会动呢,这鞋子好像也不普通,看这纹理,嘶……我们捡到宝了!整个棺材都是宝物呢,咱们赶紧搬吧。”

“夏萄!”卢大哥道,“我的姑奶奶,割了蜜就走吧,棺材这么大怎么搬得动……”

夏萄道:“木棺能重到哪里去,我们一起抬,抬回去还能当柴烧。在这里割蜜,天亮了也弄不完,搬起来再把坑给平了,天亮之前带回村里藏起来,到了白天再搜富家翁大善人的身,这样卢大哥你就不会怕了。”

“说得好像……有道理?”确实在这里割蜂蜜,阴森森的,谁知道这附近平地还埋了多少尸骨。

听到这里牧远歌也不打算诈尸了。

“回村”以及之前提到的“荒郊野岭”,牧远歌当然选择回村看看,有人的地方才有烟火气。

况且这样出去被淋得满身蜜,形象多不好。他承天府君别的不要,就在乎颜面。

别说壮实的臂膀,前胸贴后背,肋上一层皮!他瘦得快没个人样了!?不过疤,身上的疤,好像也没了???

他是躺了多少年,瘦成这样,这么大的蜂巢到现在才被发现……

这两人究竟什么来头?

真不知道他是谁?只是为了点蜂蜜碰巧挖了他的墓?

那是不是得谢谢他们???

牧远歌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了。

他被埋在荒郊野外,多年过去,竟然连一个祭拜他的人都没有。

不过好像这样才好,不然他的墓早就被掘了。至少说明他的棺还是第一次被开,以及他怕吵,这地方要是特别安静就还好,给他选墓地葬他的人还是挺有先见之明……

常年在外奔波劳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早就练就了他适应各式各样环境的本能,牧远歌将那块玉塞进衣襟贴着胸口放好,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

他平日里最烦的琐事之一就是填饱肚子,因为不觉得任何东西好吃,按时吃饭和按时喝药在他看来没有太大区别,一个难吃一个难喝。

蜂蜜,一听就很难吃啊。

他能回想起以前尝过的蜂蜜味,整个大脑都在抗拒。

但不吃东西怎么恢复原来挺拔的身形,这么点身板哪有力气保命。

牧远歌难受地沾起脸上的那两点,舔了下。

嗯?

居然还挺香甜可口的。

萄萄看着卢大哥把坑填平了,两人连夜抬着棺材来到村边一处半塌的破房子里,里头灰尘蛛网遍布。

天色大亮,那男子将割蜜的工具准备妥当,连装蜜的罐子也提前找好,但想到夜里见到棺材里的脚动的情景,还是很惴惴不安,这才把棺材纵向推开。

他想得很美,这样开棺可以不看脑袋,只打开到蜂巢的部分……

夏萄正在外面拘水洗脸,只听得木板落地哐当一声巨响,紧接着脸色青白的男子跌跌撞撞冲了出来,脚软腿软相互一绊,一头摔倒在地,他挣扎着往地上爬离那棺材的方向,声音哆嗦得活像见鬼:“没,没了……”

“没宝贝?”萄萄倒是还站在原地,说完才露出一脸紧张。

“人,人没了……”

夏萄露出好奇的表情想进去看看,突然,门外不原处有大娘扯着嗓子一声喊:“抓小偷啊!!!”

卢大哥瞬间浑身紧绷,下意识就要翻墙跑,萄萄反应慢了一步,缓缓藏到树后。

“小偷!?”

“肯定就是偷蜂贼,赶紧逮到了!别让他跑了!!”大爷扛起锄头,大婶拿着擀面杖,接二连三的壮男妇女风风火火从门口经过,带起大片灰尘。

村民带着家伙来到大娘家的厨房门口,牧远歌就站在灶台边,手里抓着个玉米,腮帮子鼓得满满的,坦荡地看向来人方向,脑子里瞬间转过无数个念头。

“是他吗?”

“错不了,他身上沾的就是咱‘灌溪寨’独有的蜂蜜!”

灌溪寨?没听说过。不是邪道领地。这些人不认识他。牧远歌又啃了口玉米。

“年纪轻轻不学好,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大娘想到自家被祸害的蜂巢,拿锄头往他身上砸,“还不快放下!”

“谢谢玉米。”喊着满嘴的玉米说话也含糊不清。

牧远歌一圈圈快速啃完了手中的玉米,他把玉米杆朝着来人作势一砸,那些村民下意识要躲,牧远歌把玉米杆放在了手边,轻轻一跃跳上灶台,几个翻身灵活地越过他们头顶,来到门外,轻巧落地。

难道整个村子,就没有任何一个认识他的人?

“快来人啊!!!贼人要造反啦!”

门外的村民更多,牧远歌三两下避开了来人,朝那间放他棺材的破屋掠去,他成了贼了也就好跟贼打交道了。

可刚过去,他的脸色骤然一变,只见那间破屋子里站着个高挑男子,手中软剑笔直地指着一侧,正好背对着他。

那衣袍正是长生剑宗的青云袍,来人是长生剑宗之人,而他手中握的剑是……

“游龙”!

牧远歌掉头就跑,冲进呼啸着要教训贼人的村民队伍中。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满地黄花堆积,巫巫的地雷

谢谢枝枝连理生的手榴弹

第3章 异植克星

游龙,长生剑宗大长老,阮慕安的本命剑。

阮慕安地位仅次于宗主,权利等同于掌教。

为什么是阮慕安第一个赶到这里?

葬他的人难道是阮慕安?

牧远歌的好憧憬消失无踪,整个长生剑宗他最反感的就是阮慕安,他誓死不愿踏足长生剑宗领地有部分原因就在于阮慕安。

他也很清楚阮慕安对他的反感比起他来只高不低,如果是阮慕安葬的他救的他……

牧远歌不信。

是与不是,一试便知。

牧远歌已经吃完了玉米,觉得帮这边的人处理一些困扰也算是收了报酬了,不算做白工,他对起哄的村民道:“都别吵!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为你们做主!既然吃了大姐家的玉米,大姐您先说!”

场面顿时安静了一刹。

你一贼怎么做主,别以为你逃得快,就你这过目难忘的长相,转回来也还是你!

可那大娘是个爽快人,顿时气消了一半:“你这孩子,嘴还挺甜……”

“妇道人家,别被贼人糊弄!说!你为什么要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

就算身体缩水他也称不上“孩子”吧,莫非?牧远歌也不恼,对那相对好说话的大娘道:“您这姐姐,人也挺好。不瞒各位,我也算半个养蜂人,我的就在那间屋里,这身上的蜂蜜不是你们任何人的,而是我自己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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