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笑笑:“我也是服气,国外那么多年没看对眼一个?”
“你说男的女的啊?”
“拍死你哦,小混蛋。”柯文恐吓他。
慕迟笑了笑,靠着车身,插着口袋,身形帅气,他认真道:“这个要看缘分了,实在遇不到喜欢的,就单身一辈子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高质量的单身,总比低质量的婚姻要好,他很信这句话。
而且,是要一辈子的人啊,没有爱的话,怎么过都叫将就吧?
像他这么事业有成的帅哥,怎么可以随便找一个人结婚,慕迟不要脸的想。
“挑剔,”柯文吐槽:“你最难缠了。”
慕迟笑笑:“别说我了,文哥,说你吧,怎么认识的啊?”
“什么怎么认识的?”
“嫂子。”
“一个基地训练的,你说怎么认识的?”
“哦,日久生情了,那什么打算?婚期定了没?”
“这个还没商量,不过也就这两年了。”
“啊……真怕你小孩能跑的时候我还是单身狗。”慕迟开玩笑。
不过这也是事实。
柯文想想说:“那要不我生个女孩,你等她长大再娶回家去?”
“不带这么侮辱人的啊。”
“我娶不了的人让我孩子娶,不,嫁,多好。”柯文说。
慕迟则突然噤声了。
他沉默一会,出声道:“文哥,真的谢谢你。”
柯文也沉默了下来,氛围突然就变了。
“最困难的时候,遇见你,我有时候都在想,我当年选的要是你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不会有后来的这一切。
柯文却道:“不会有这个当年,因为你不爱我,你根本不会选择我。”
十七岁的慕迟,最骄傲的少年,他不会去选择一个毫无感觉的人,这是柯文的直觉。
所以他不敢说,压抑自己,他怕说了朋友就没法做了,并且他还不能保证会不会吓到他,然而当他可以保证后慕迟又有了归属,天时地利人和,他一样不占,从最开始,就输了。
慕迟扯唇道:“是啊,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开始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感情,纷纷扰扰,现在看过去,又觉得很幼稚。”
真的够幼稚,要多幼稚有多幼稚,不懂事的年纪,不懂爱的自己,爱别人还是爱自己,他一样处理不好,在最浮躁冲动的年纪犯下了错,弄成这个样子,也不怪别人。
幸好醒悟的够早,摸清了人生的方向,找回了当初的自己。
“年轻,谁不会爱错两个人,”柯文说:“现在看清了就好,不小了,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这是最重要的。”
为自己,要为自己啊,这一生。
“嗯。”慕迟点点头,“文哥,我们有空再聊,我还要去参加同学会。”
“同学会?你们班谁搞的?”
“大家一起弄的,我第一次去,别迟到了。”
“会玩,我们班早散完了,你们还知道聚聚,”柯文摆摆手,“那行,去吧,有空聚。”
“好嘞。”慕迟上车走了。
车子在柯文面前消失,他站在原地,心下松了一口气,又撒谎,在他面前。
上一次,是同意他分手时。
他说他耽误自己,呵,他明明,都喜欢这个人到疯掉了。
他那么潇洒的同意分手,那里面多少不甘和违背自己的心意还是只有自己明白,他只是觉得,慕迟找到了人生的方向,拾起了丢失的自己,他不应该阻止,应该同意,应该支持,因为他一直都在支持他,他尊重他,所有的决定。
不过都好,不管自己多少不甘,他看到的慕迟,是健康的,坦然的,如此安好,即可。
他不求什么了。
就像当初突然离开,没有给他送别的机会,因为怕看见他,就忍不住告诉他,自己有多喜欢他了。
现在看见了,忍住了,柯文知道,这一次,真的该放手了。
“柯文?”
绝对没想到,校园时期的女神,被人吹嘘着自己和他关系的大美女袁露,会这样碰见。
柯文有些不敢认,“袁……露?”
袁露,是真的喜欢过他。
“真的是你?”袁露不可置信的说:“天呐这么巧,你在这干嘛?”
曾经,有一人追求他到过火,全球队无人不知袁大美女追求过柯文,后来慕迟提起,柯文只说那是胡扯。
他自己才是胡扯。
这个女孩子喜欢他到什么程度,他最清楚。
然而此刻那双爱慕的眼睛里,似乎还能依稀辨别……某种溢出的欣喜。
要接受吗?
柯文。
作者有话要说:望大家都能成为更好的人。
☆、沉沙
所谓同学会,不过是大伙一起回忆过去,讲述未来,谈论当下而已。
同学会上慕迟了解到了这些年错过的事。
曾经帮沈易追求的女孩,沈佳璐,双沈没有走到最后,他们毕业后便分了手,现在二人各自有了家庭和婚姻。
班级里那个最乖巧内向的男孩子温艺,他成功进了斯坦福,留学归来,现在做了一名大学教授。
很难想象啊,这么内向的男孩子该怎么对上一道道注视他的目光。
可这就是长大。
大姐大李雯也成为了贤妻良母,没有年少时的意气风发,身上带着温婉的气质,她有了一个三岁的宝宝。
是个女孩子。
最后,是大家谈论最多的学委,崔听涵。
其实这个人,慕迟早已经见过了,她入了所谓的豪门,被大家争纷议论,其中有妒忌,有羡慕,每个人的心态都不同。
大家以为,双沈会走到最后,结婚生子,因为他们看起来那么般配。
大家以为,李雯会一直是领导者一般的人物,不管婚前还是婚后。
大家以为,温艺会是一个学有所成,但同时仍然内向的男生,不敢开口,更不可能做露面的活儿。
大家以为,乖巧的学委崔听涵才是贤妻良母,居家的小妇人。
原来,都不是。
每一个人的性子,生活,都不是想象的那样发展,并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十年,从少年到青年,生活和阅历,会活生生的磨砺掉一个人身上的戾气,锋芒,终究会归于平淡。
这并不意味着不好,曾经年少过,如今他们服老,顺从生活,这是一种蜕变。
同学会很是和睦,当然了,一屋子结婚后连宝宝都有的人,总不会三言两语出现矛盾,这么多年没见,彼此相互挂念,聊聊家常,才是聚会的目的。
任何的出乎意料都可以暂且不谈,同学会上真正大放异彩的,其实是没怎么过高谈论的慕迟。
他沉稳的坐在一处,就招来了许多的目光。
为什么?因为他的经历他们心知肚明,因为这个人历经沧桑最后却依然能够成为事业有成的人士,最重要的是,这个人,还是单身呐。
李雯有了宝宝,崔听涵入了豪门,同学会上却仍然有单身的女生,而慕迟对她们来说,无疑是个绝佳的选择。
其实年少时的慕迟,让多少人动过春心,他可不自知。
谁喜欢他都不算惊喜,因为他的十七岁,太美。
“我从来都没想过,经历最大变劫的是你,最成功的,也是你。”
这是沈易对他说的话。
鼎盛的设计师,这是何种荣耀?前路又是何种光明?国际级别的珠宝公司,慕迟竟然,会入了那里。
都以为他这辈子将要埋进尘埃里,却不知涅槃重生,他鼓足了多大的勇气。
现在的一切,是他想要的,现在的一切,是他母亲想要的。
他配做慕欣音的儿子,他有让抛弃他的父亲后悔的能力,他依然自信,他依然骄傲。
他谁都配。
安全感,他不应该让别人给,与其祈求别人给自己一份爱,他为什么不可以好好的爱自己?与其去在意一份飘忽不定的感情,他为什么不能理智的选择,理智的放下?
安全感,他自己给自己。
所以现在,他可以理性的去选择另一半,而不是因为安全感,因为什么乱七八糟的情绪,最后找不到自己。
希望不晚。
他没有在黎城待多久,鼎盛的工作繁忙,他作为设计师,并且被严礼带在身边,他不能多有逗留,很快回去。
慕迟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魅力,他的上司就是喜欢带着他在身边,国外时那一位是因为想要培养他,重视他,而这一位,似乎不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