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盼立马欢天喜地地跑去了厨房。
陈旬义看着“王阿姨”兴冲冲的背影,心疼地望了沈初一眼:“辛苦你了,进沈家简直太他妈委屈你了。”
沈初对蘑菇的厌恶可谓是深恶痛绝,有它没沈初,有沈初没它那种。
沈初没搭理他,去书房拿了本书回来看。
陈旬义欢天喜地地看着电视,闻着厨房里蘑菇的味道时,一集45分钟的现代剧都过去了。
“你家阿姨做饭好吃吗?”
沈初恍惚了一下,下意识望向厨房的方向。
只见陈旬义“唰”地起来了,根本没理会他,“蹭蹭蹭”就往厨房凑,看着像条流哈喇子的大型犬:“那个,王阿姨啊,做什么呢这么香?”
顾盼先是处理了那些各种各种的蘑菇,见他过来,不客气地使唤他:“帮我把这个拿出去吧,正好先给你们当零食吃。”
沈初没听见顾盼说什么,就见着陈旬义钻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抬出一盘东西来,走过来笑眯眯往他身前一放,自己也挨着他坐下来了。
“王阿姨让我们先当零食吃。”
说着伸手要拿。
沈初:“去拿筷子。”
陈旬义手一僵,想到这人向来阴晴不定,认命地又蔫蔫往厨房走,拿回了一双筷子。
沈初看着碍眼,直接回书房了。
陈旬义真是碍眼,也不知道要待到什么时候,有他在他总要规矩点,不能随心所欲,真是麻烦。
孜然蘑菇金黄酥脆,陈旬义见沈初走了,快乐地抬起了盘子,歪倒在沙发上,伸手捏了一块到嘴里。
他眼前一亮,直起身子捞过了自己没吃完的薯片,捏了一块到嘴里,然后一块薯片一块蘑菇,好不快乐。
“还是回家好……”
顾盼在厨房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等到菌菇汤好了的时候,伸出脑袋往客厅喊了一嗓子:“沈……呃……”
她发现客厅里只有那个傻大个,但是他叫什么来着?
“小伙子,过来帮阿姨端一下菜!”
陈旬义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他都坐烦了,赶紧跑了过来:“王阿姨加我小陈就好!”
顾盼之前被邓长安气的脾气全没了,笑眯眯地冲他招手:“哦哦,小陈。”
顾盼张望了一下,没见到沈初,“沈初呢?”
陈旬义挤进厨房,看着各色蘑菇在心里流口水,吸了吸鼻子后又是一阵感叹:“在书房吧。”
顾盼转身来到书房门前,敲了敲门,没人应,伸手一拧,走了进去。
她拉开门,发现他居然没开大灯:“沈初?”
没人答,顾盼看到她给她补课那里书桌上的台灯正亮着,依稀能看到他的身影,顾盼收回来开大灯的手,免得他眼睛突然见光疼。
“沈初?睡着了吗……”
她就说沈初一个学渣,天天待在书房干嘛,感情是来睡大觉的。
不过睡觉也得吃晚饭啊。顾盼走过去喊他。
沈初正趴在一本展开的书上,温软暖黄的灯光下,男孩子精细的面容更加柔和。
“真是比女孩子都要秀气。”
顾盼感叹了一句,就见偷懒的人眼皮打滚,要醒了。
她拍了拍他的背,“吃晚饭了。”
沈初看书看得不得进展,迷迷糊糊便睡着了。梦里千奇百怪,他挣扎不得逃困,听到耳边有人喊他,悠悠转醒。
男孩在灯光下,暖黄色的光只集中在他的身上,顾盼隐在满书房的黑暗里。
他慢悠悠睁开眼,一双狭长的单眼皮下是澄清一望到底的眸子。
那双眸子不带什么情绪,凉凉透透,与一般人刚睡醒的愣怔南辕北辙。
顾盼这没有杂质的双眼睛看得心底微动,觉得他弱气可人。
想到他一个私生子,听说刚刚被家里找回来,结合她的认知,觉得那么之前那么年他可能过得挺不好,心一软,便轻柔地摸了摸他暖色灯光下柔顺的黑发:“吃晚饭了。”
沈初对于小姑娘的善意不置可否,清清透透的目光扫过她,起身绕过她开了灯,白炽光闪得顾盼眼睛疼,她伸手挡了一下。
他没再看她,径自走了出去。
顾盼有些习惯他这个模样了,没放在心上。
她今天买这么多蘑菇,不只是因为生邓长安的气,买来转移注意,还有就是明天她有事,系统让她空半天的时间出来。
“明天我有事,早午饭你自己热一下蘑菇好吧?”
给他当小厨娘一星期,她现在都轻车熟路了。沈初的存在在某种方面来说,慰藉了顾盼家破人亡的小心脏。如果没有他的话,她空出来的那些时间,都不知道会怎样。
是沉浸在悲痛之中,还是苟延残喘地等待卫茵醒过来,都不一定。
然后有时就忍不住对沈初唠叨了一些,因为他看起来无害的模样,真的很像情感垃圾桶。
她跟着“情感垃圾桶”后头走出去,沈初“哦”了一声。
然后陈旬义惊讶地发现,沈初居然可以吃蘑菇!
沈初本来想瞒过去,没忍住试探地夹了一块蘑菇炒肉,喝了口菌菇汤而已,之后就没停下来。
沈初:“……王阿姨手艺真好。”
陈旬义随即收回了怪异的打量,一拍脑门,又是感叹又是夸赞:“王阿姨手艺真好!”
好到沈初都吃蘑菇了!
“以后我要经常来蹭饭!”
沈初夹菜的手一顿,一次两次就罢了,他可不想总扮成原身。
虽然他们之间的性格差别并不明显,但是阅历不同,遇到事情总会露馅。
“你是不是该好好学习,别天天乱跑。这边这么远,耽误时间。”
顾盼也不乐意天天做三人份的饭,两个人方便,就木着脸没搭话。
她以为陈旬义会闹,没想到他居然沉思了一会儿,点头了,“那倒也是。”
顾盼在心里咦了声,没想到傻大个看上去就是不爱学习的模样,心灵却比她要正经,不为美食所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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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都挺好的。”
陈旬义粗犷的脸上眼睛笑得都要看不见了,说着说着挠了挠头,“我们都挺想你们的,看你过得不错,我就安心了。”
沈初送陈旬义回去,虽然心底做了功课,默念眼前人只是话痨一点而已,还是觉得烦。
“你别听阿晨的,我们都觉得没什么的。你好好在沈家过下去就好了,父母缘薄一点就薄一点,有什么关系?没人管,还不是过得很舒服?我们那里真的没什么,别折腾了,再怎么说咱们都是吃……”
沈初余光看到陈旬义要做的公交到了,“啊,14路到了。”
陈旬义转头,果然看到14路来了,他上了车,回头冲沈初挥手,看口型好像还在嘀咕着什么,沈初扫了一眼扭头就走。
他不在意陈旬义在说什么,说过什么。至于他担心的事,他更是没兴趣去做。
第10章 穿越
沈初从来没有想过穿越这种事,会降临到他头上。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前,他被迫看完了一本主角和他重名的小说,然后打了个盹,再睁眼人就站在楼下的超市里面了。
“你晚上想吃什么呀?”
身边有人问他,沈初下意识接了句:“随便点个外卖。”
从那开始哪哪都不对了。
万幸原身大多时候和他相似,沈初保证每天不崩人设,在不被发现芯子变了的情况下,努力研究怎么才能回到现实世界。
他本来觉得眼前的女孩是关键,但是接触下来,沈初觉得不可能,她只可能是个天赋异禀的神经病,最多不过是变身术不精的隔壁老王。
“和你逛游乐园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
他看着顾盼敷衍地说着记忆里书中的片段,知道她又在“角色扮演”了。这次她扮演的是个他知道名字的,“童童”,原身的初恋。
顾盼没精打采地摸了一把头上的兔耳,“今天结束后,我们就分手吧。”
沈初视线被她头上的兔耳吸引,总感觉它的颜色鲜嫩了一些,不感兴趣地“哦”了一声。
据他观察,只要顾盼戴上她头上的兔耳发箍,别人就看不到她。也不对,有的人可以看到她,但是看不清她的脸。
当她戴上那个看上去有些搞笑廉价的道具,她就可以扮演任何人。
不过以上对他无效,原因未知,也许是因为他来自异世。
至于“童童”,是原身的初恋,也是原身唯一深爱过的女孩子,用时髦点的话来讲,叫“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