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则暧+番外(25)

老宋卑微道歉过后随即傲娇地把暧暧移出群聊。

老宋的身份是老师,迟源的身份是警察,他们都是因为自己的身份才跟暧暧有了接触,因为一开始的关系是正常的,而他们本身又是相对端正的品格,所以要转变必须经过开头的一段“矜持”,或者说“别扭”。

爸爸和暧暧:一个真敢说,一个真敢信。

提问:作者有没有把暧暧写出又纯又欲的感觉?

第22章 雅俗共赏

我一直以为,我们家关先生学贯中西、能写会画,又一向瞧不上奢侈品,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万万没想到他比我还会败家。

他执迷收藏多年,但大部分藏品都是假的。唐伯虎的画是为了跟同族兄弟攀比买的,不求最好但求最贵,遇见我妈后就改买印象派画作,大部分在拍卖会购得,总算有几幅真迹。再后来他迷上了铜器,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我们家就有一尊龙首,居然也是假的。他花了六千万从一个私人卖家手中购得,本来想高调捐献给国家,却发现帮他鉴定真假的专家跟卖家一起跑了。

关广国先生在我心目中的高大形象彻底崩塌。

他居然宁愿花六千万买一块破铜烂铁也不愿意给我买包包,活该他坐牢。

老闻气完我就走了,不过目的也达到了。格格气得连饭都吃不下,更别提相亲了。

关广国这个伪君子,自己明明也爱慕虚荣,还要我清心寡欲,算格格看错他了!!

其实无论是老关追求的高逼|格,还是我追求的奢侈品,都不是真正上流感的体现。

真正的上流感,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认同与相信,消费不拘物品的出身,只问自己的需要。

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雅俗完全可以共赏。

格格在商场血拼了一整天,心情总算好多了。本来还想打包一辆跑车,奈何首都堵车严重,想想还是作罢。

我先把购物袋送回家,到咖啡馆时发现店里居然没有顾客。员工站成一排,一个西装革履的帅哥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似在训斥什么。

老板娘没回来,她儿子回来了。这货国外本科刚毕业,听说老娘新婚本想棒打鸳鸯,老娘却说她在国外,他在国外找了一圈,发觉上当才回国,当然连根毛都没抓到,只能选择接管咖啡馆。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板娘急着去度蜜月了=_=。

太子爷到了,自得退位让贤。人家毕竟是学酒店管理的,很快把店里上下管得服服贴贴。

我继续打零工,太子爷为了从我这儿打探出老娘的下落,对我那叫一客气。请假照样算钱,晚走还给加班费,我受之有愧,跟他说了实话:“你妈说她要备孕。”

我观其神色,知道这会儿面上越沉着,内心土拨鼠叫得越厉害。

太子爷说:“是我不配。”

陵容妹妹,是你吗?

暑假结束我就大四了。格格琢磨着反正只剩最后一年,也没什么必要肄业,干脆读完本科,下半年正好备考研究生。

毕业论文要先开题,我不幸被分到老宋做导师。开题报告来来回回地改,他就是不满意,我压力一大,连画画都没灵感,只能去书屋看BL漫画解压,然后就碰到了太子爷。

他手里拿着一本GL漫画,我手里拿着一本BL漫画,两相对视,那叫一尴尬。

毕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同好,最后还是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交流,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交流到了漫画中喜欢的身材类型。他说他喜欢匀称的,但不要太夸张,我说我喜欢肌肉型,最好有冷白皮。

他表示这个要求太高,人家练肌肉的多半是小麦色;我说你要求就不高吗,匀称是最难的,肉哪就那么容易长在该长的地方。

他当场给我画了一个完美身材。我一看太含蓄,干脆添上几笔,画成港风女郎,再补了个全须全尾的肌肉男。

太子爷遂萌生了个大胆的想法:在咖啡馆卖同人漫画。

我找到之前的出版商,虽然成功印出了一批,但难说销量如何,太子爷却很有信心,表示肯定没问题。

我发现他也是个同人漫画的忠实粉丝,就算为了打开知名度也没有贱|卖它们。他重新装修了咖啡馆,专门辟开一片阅读区,书架上也放其他书,漫画反而不在最显眼的位置,好营造神秘感,引人探寻。

我负责在为顾客取书时,有意无意地露出同人漫画的一角。

若看到他们从中得到快乐,我便也感觉欣喜。

我发现心怀期盼,效率也会高很多。等咖啡馆成功打开知名度,我的开题报告也顺利通过,本以为能松口气,却被老宋质问——关于在学校流行起来的同人漫画。

我坦然承认,他怒极反笑,问我是不是又缺钱了。

“跟钱没关系。这是一种文化,文化不分贵贱,作者和读者都享有自由。”

他认为我在狡辩,问我还想不想毕业。

我最讨厌被人胁迫。

可怕的不是偏见,而是对偏见低头。

我们学校禁了同人漫画。隔壁美院却很开明,之前蹭课认识的小哥哥小姐姐都来捧场,跟我说迟源总来烦他们,不来都不行。

我就用我的权限给他们打折,又亲自给迟弟弟冲了一杯清咖。他们起哄问他甜不甜,他说当然是苦的,他们就笑他会装。

气氛热烈,光吃饭聊天略显单调,太子爷看时间已晚,店里客人已不多,就慢慢将其他客人送走,用店长权限白送了酒。

他们玩真心话大冒险,我心说老土,却没玩过,也便加入。

他们问我初吻年龄,我说十七岁;又问我最喜欢在座哪位异性,我说烤猪蹄;再问我除亲属外最爱的男性是谁,我迟疑了下答金城武,就被认定在说谎。

只能再抽大冒险。

抽到“与一位异性十指相扣,对视三十秒”。

我正想跟怀里的烤猪蹄来一下子,他们就把迟源推了过来。

迟弟弟表示拒绝,神情透着丝慌乱。

我看警察蜀黍装纯也不容易,想了想还是伸出手掌,他无奈也举起手靠过来,目光却始终游移。我心想早死早超生,刚碰到便扣了下去,那手掌似乎挣扎了下,随后他抬头与我对视。

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神思不受控制地飘远了些,很快回过神来——他也扣住了我的手。

我以前不太懂男|女关系中的勾心斗角,因为跟初恋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直接。我们在同一天互相表白,在同一天交付了彼此的初吻,在同一天交付了彼此的初|夜,少男少女的目光总是很纯粹,一眼便可以读懂,我们无比合拍,也彼此掌控。

我在见到迟源的第一天,就知道他跟初恋是不一样的。

他努力表演纯粹,可我读不懂,便认定是演。

我知道自己不够聪明,很多时候只能凭直觉。正如眼下他紧紧扣着我的手,瞳孔中倒映着我,目光清澈如昔,勾起的唇角却泄露了胜券在握。

我觉得遗憾,他想征服我,我却不想征服他。

三十秒过去,我没动,他也没动,就这么僵持着,谁都卯着一股劲。起哄声不绝,终是他先松手,不动声色地坐远了些。

喝完酒他送我回家,我一路抱着烤猪蹄。到了公寓楼下我正要把烤猪蹄放下,他却伸手要接,我一递就松了手,他没接住。烤猪蹄灵活一蹦,我下意识拽住怀里的半截狗绳,反被带得晃了晃。他扶住我,我低着头,只听头顶一声轻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你在我眼前晃,就永远过不去。”

他从我怀里扯走狗绳,表示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如果我连皮相都不能看穿,就算能忘也不过自欺欺人。

“为了通过考验,我就得常对着你这张脸?”

“以毒攻毒。”

哼,格格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傻白甜了,这种鬼话唬不住我!

老宋把我画同人漫画的事告诉了宋妈妈。

宋妈妈来劝我放弃。我知道她接受不了尺度|太|大的,就推荐了两本唯美版:一本以《无间道》为背景,一本以《青蛇》为背景,脑补了梁朝伟和刘德华、张曼玉与王祖贤后……

她真香了。

估计现在老宋杀了我的心都有。

除了准备毕业论文,大四上学期还有模拟法庭要|上。老宋特地借了法院,我每次都认真准备,想着能毕业最好还是毕业,谁知老天总爱跟我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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