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酒的时候阿崇骂安德森小气,说只送一瓶Prosecco。他给宁宇讲了酒的大概分类,搭配什么食物吃口感好。
他讲的时候宁宇有一半都没听进去,只觉得阿崇的脸很英俊,很好看。
“这样开会好控制一点——”阿崇示意了下,把酒递给宁宇,“不要转瓶头,用力在瓶身,对,开——”
嘣——酒开了。宁宇没去看手里的起泡酒,他在看阿崇被开酒那一声‘嘣’点亮的眼睛。
阿崇笑起来,对自己说:“我好喜欢听开酒的声音!觉得很好听,不知道为什么。”
宁宇给阿崇倒酒,顺着他的话说,“我喜欢看你,觉得很好看,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阿崇哦一声,对他眨眨眼,“难道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吗。”
宁宇笑,“好像是。”
店里很安静,没几桌人。宁宇看着阿崇,第一次有了种自己是在谈恋爱的感觉。但也不太像……又觉得有点像在过日子,似乎是刚好碰到一个纪念日,一起出来吃晚餐。
阿崇跟他讲话还是那个调子。但阿崇开始带宁宇认识他的朋友,开始给宁宇讲关于自己的更多事。
他们相处似乎多了一些默契,比从前多了一些亲密,虽然没有挑明说,但那种气氛让宁宇很享受,他感觉到,阿崇在展示自己给他看。
“以后上学有假期要多跟我出去玩啊,我喜欢玩,你也要跟我一起玩。”阿崇说,“也不勉强你跟我喜欢一样的东西,但多出来看看对你有好处。”
宁宇喜欢听阿崇说“以后”。
跟你当然去哪都行。宁宇点头,“但我确实不太喜欢出门,我出门……最喜欢的环节是坐车。”
阿崇瞥他一眼,笑了,“那我太荣幸啦,不喜欢出门的你居然千里迢迢跑过来找我,好难得,好感动,宁男朋友!”
宁宇玩着叉子,“我只喜欢跟你出门,自己一个人不会想去玩的。”
阿崇想了下,才说:“人出来玩,有旅行和旅游两种概念,中文意思里面这两个词语意义也不一样。你讨厌的应该是第二种,但是旅行不一样。旅行的核心是探索,还有在过程里享受陌生感,新鲜感。每个人都该有一次旅行,体验不一样的自己和风景,明白吗?”
宁宇点头,“那照你这么说,同理,精神旅行也是有益身心的,比如多看书。以后你带我去玩,我读书给你听,我们等价交换啊,我不占你便宜。”
他们似乎确实是一直在交换自己有的、珍贵的东西给对方。
阿崇笑起来,刚要说话,结果安德森哼着歌走了过来,手上居然抬着烛台,说是让他们吃烛光晚餐。几人笑闹几句,阿崇问宁宇还吃不吃,宁宇摇头,阿崇站起来,带着宁宇去了店里的调酒台。
“手废啦,不能给你摇彩虹天堂啦。”阿崇取了个冰球出来,问宁宇,“喝威士忌好吗?”
安德森插了句嘴:“我也会摇彩虹天堂啊!让我来!”
“你滚啊。”阿崇笑骂他,又交待安德森,“我们就喝威士忌。你别喝了,等下劳驾送我们去酒店啊。”
宁宇一直握着阿崇的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酒的缘故,他总觉得今天阿崇的手怪软的,很好捏。
他们喝到微醺就不再贪杯,回酒店厮磨了一晚。
是个正儿八经的海景房,环境很好,简直是蜜月标配。宁宇大概扫了眼,心想他和阿崇都不喜欢拍照似乎是有点可惜。他刚放下包,阿崇就贴着他的后背,吻了上来。
这好像是把暧昧挑明后,两人在情事里,阿崇第一次主动。
这个念头让宁宇很上头。房间里只开着晕暗的壁灯,他们在床边断断续续地接吻,宁宇被阿崇身上的味道蒸得浑身都开始软,亲着亲着就缠了上去。
阿崇把宁宇扯开一点,逗他:“想吗?”
宁宇嗯了声。
“还等我帮你脱吗?”阿崇摸了下宁宇的眼睛,“麻烦你躺好。”
第二天阿崇带宁宇去了普吉岛。
阿崇似乎在哪里都有朋友,大概是得益于他做导游?或许也有别的缘故,宁宇总感觉他谁都认识,跟谁都熟。
跟着阿崇旅行,除了看风景吃吃喝喝,宁宇学到的为人处事更多。阿崇见识又广,过程里宁宇也学到不少实用靠谱的旅行知识。阿崇似乎永远都会给人带来惊喜,他的生活总是新鲜、未知又令人向往的,他活得精彩又肆意,谁不羡慕。
而这样的人愿意让他牵,叫自己,男朋友。
一开始觉得奇怪的称呼,听久了总觉得有种怪异的亲密。
“您有时候不像男朋友。”宁宇提过一次,“还挺像……我爸,教我这么多。”
说出口的时候有点后悔,这话怪怪的。但其实那种感受是真的,年长者的引导感,毕竟没人教过宁宇这些,爸爸都没有。他感激,感动,总觉得在阿崇身上找到了一些自己往日缺失的东西。
“可以啊,晚上做的时候可以这样喊我,我不介意。”阿崇捏了下宁宇的耳朵,笑,“教你就好好听着,就算以后不在一起了,对你也没什么坏处。”
宁宇立刻黑脸,“……你真的很会激怒我。”
阿崇点头,“有危机感才好嘛,要对你老公有紧迫感,一直提心吊胆最好!”
宁宇:“……你现在这样我就很有紧迫感了!”
阿崇哈哈笑起来,宁宇黑着脸撕开一个果冻塞阿崇嘴里,堵住这张会给人下蛊的嘴。
阿崇吞下这个果冻,拉着宁宇上了快艇。阿崇来掌舵,宁宇坐在旁边。
这一次宁宇没有再晕船。
这片海域人不算多,风景很好,宁宇感觉这一刻自己似乎也是自由的,身体有些轻飘飘,太舒服了。
玩了会儿,宁宇仰躺到阿崇腿边,说:“崇哥,每次离你很近的时候,我觉得……我都很像是一个离火很近的蜡像。”他顿了下,闭上眼睛,感受海风,“像是在融化。”
整天用些奇怪的比喻。阿崇单手把墨镜摘下来,往宁宇怀里一丢,言简意赅地做了总结:“翻译一下就是小狗又要发 情了是吗。”
宁宇闷笑一声,对着头顶蓝得晃眼的天大声喊:“是啊!我好像真的跟你私奔了!”
正好开到地方了,阿崇把快艇停下。停在他们边上的快艇上站了个黑瘦的小男孩,阿崇对他吹了声口哨,说了句泰语:“龙,我老婆想吃芒果,丢一个来!”
“操。”宁宇气笑了,“我不想吃!你自己想吃还说我想吃!”
那个叫龙的小男孩丢了个香蕉过来,笑着大声问:“只有香蕉。崇哥,你带人来啦?”
阿崇点头:“刚刚讲了是老婆。”
宁宇忽略那个称呼,坐起来露了个头,跟人家打了个招呼。
那小男孩嘻嘻笑了下,评价一句:“好白啊。”说完就跳进水里陪潜水的游客去了。
阿崇吃完那个巴掌大的香蕉,凑过去亲宁宇。亲了下阿崇余光看到隔壁再隔壁的那艘船上有女孩儿拿着手机在拍他们。
阿崇索性直接把宁宇压到船边上,一步步把怀里这个被亲得找不到北的人亲到口子那儿,就着姿势和宁宇跌进了海里。
他们跌进蓝绿澄澈的海里,紧紧抱着对方,在海里接吻,一直到肺里没有足够的氧气才露出水面。
宁宇整个人缠在他身上,笑得像个小孩子,看上去很爽朗。
阿崇被他抱了会儿就发现自己有了点反应。
很奇怪,跟宁宇相处越久,他就越喜欢宁宇的身体。阿崇发现自己每次看见宁宇的嘴,看见宁宇的身体,都会有非常多下流的念头。皮肤贴着皮肤,隔着海水都还是会觉得身体燥热。
好像是原始,本能的一种喜欢吧。
这个算不算很喜欢?阿崇偶尔会这样走神思考。好像比起这个人的单纯,自己有点过于低俗。但是要他像宁宇那样说很多有关喜欢的哲理……他也说不出来。
其实他和宁宇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在一起聊的话题更没什么营养,似乎不算传统意义上的soulmate。可是谁说在一起一定要soulmate?大家只不过是借个肩膀,彼此靠一靠啊。你情我愿刚好,地老天荒也没什么必要,人应该好好抓住当下,这一秒过去,再为下一秒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