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生百谷+番外(3)

老妈最喜欢我夸她漂亮,每次我夸完,她都会笑得很开心说小岛以后也是大帅哥,下一句铁定是“谁让你长得像我呢”。

我小时候被她叫小岛,听起来有种孤独的和同龄人格格不入的气质,很酷。“屿”这个名字也是她起的,陈达说没来没由又很难听,他们为此吵过无数次。

而我长得像老妈可能是陈达和她唯一能达成共识的地方。

那个寒假我因为老妈肚子里的小东西心事重重,在大房子没待到过年就提前回了家属院。陈达以为我终于想通了他才是唯一的依靠,骂了几句,没打人,破天荒给我炒了三天的菜试图挽回我的心。

仔细想想,当年我在爸妈之间也曾经差一点达到了平衡。

等同一年第二次再去老妈家的时候,裴嘉言已经出生了。他的名字寄予了老妈的全部美好期待,不像我,随意得像刚好翻到的字典第三排。

裴嘉言从小爱笑,他在全家人的爱里长大,无忧无虑,是童话故事里的小公主。

我逐渐忘了他抱住我时那个关于小狗的猜想,老妈怕我欺负他,等裴嘉言学会走路就不让我在大房子里住得太久——她觉得我和陈达脾气像,我小时候有次不声不响地弄碎过她的香水瓶只因为她答应给我买玩具车但没做到。

可裴嘉言是善良的,在他懂事就开始“哥哥今年来不来”的连环追问后,我又获准在老妈的房子过完整个暑假。

那会儿我已经要上中学了,裴嘉言还是个只会背“锄禾日当午”的小学生。老妈想让我辅导他的功课,我为了挣表现就在裴嘉言身边一坐就一上午。

在日复一日的漫长的夏天午后,裴嘉言和我坐在冷气充足的阳台里等一朵蔷薇盛开。他说那是他种下的种子,他看着它发芽、长高,终于到了生出花苞的时节,外面阳光太炽烈会灼伤它就挪到了这里等花开。

我小时候从来没有驯养过任何生命,不知道一朵从种子长成的花对小孩子意味着什么。但我看过那本著名的《小王子》,裴嘉言和他的玫瑰就在我面前徐徐盛开。

然后我干了一件事。以为他会生气地哭出来。

我掐断了那朵玫瑰花,插在裴嘉言衣领。

但裴嘉言没哭,他呆愣着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玫瑰梗断掉的不整齐缺口。娇艳欲滴的花瓣抵着他的脸,他取下来,又笑了。

“给哥哥吧。”他说,献宝似的学我把那朵蔷薇别上衣襟。

裴嘉言可能是天使下凡。

总之我的恶劣没有得逞,这件事让我生平第一回发现自己是个粗俗的,糟糕的人类。这深深影响了我对自己的认知和未来轨迹,从此做什么都毫无忌讳——

因为我就是个烂人。

那盆蔷薇在几天后又开了一朵花,这次我没捣乱,裴嘉言问我想不想再要一朵,我说你留给妈妈吧,他说他不想,就守着它从绽放到枯萎。泛黄变脆的花瓣被他收在那本《哈利波特》里,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弄丢。

我当着他的面杀死过生命刚开始的蔷薇,可裴嘉言后来都没提过这事。

/

跑下楼时裴嘉言已经不见了,我找不到他只好泄气回家。

心里骂了好几次小兔崽子跑得还挺快,再睡了半个小时起床。洗澡的时候要不是看见那几个外卖的碗,我可能就要以为裴嘉言是自己做的另一个梦。

他的确美好得如同梦境。

而我,我很清楚,老妈曾经指着我鼻子骂得歇斯底里说我一无是处配不上裴嘉言,我冷静地反驳她:“能说点我不知道的吗?”

配不上裴嘉言这事我比她比陈达比裴叔叔甚至比裴嘉言都清楚,用不着他们以此为痛点反复攻击。拿一个人心知肚明的事辱骂他不会有任何效果,我看老妈听完这句反驳愕然着被裴叔叔带走时都笑了。

我不配,那又怎么样呢,喜欢没有配与不配。

谁让以前裴嘉言先喜欢我。

骄傲.jpg

洗完澡,再简单换了身衣服,我出门赴米兰的约。这种哄老板开心的局大部分员工不乐意参与,他们说人活一张脸,但对我而言脸可以不要,钱必须到位。

外面下了整个白天的雨终于在黄昏将至时偃旗息鼓,柏油路反射街边灯光和各色招牌,蓝色绿色红色黄色……最刺眼的是红色,像蔓延开的血迹一直要没入地心,晚高峰的汽车尾灯就是四处渐开的血点子。

那些树就像跳楼的人千奇百怪炸开的影子,血点子缀在每个边角。

米兰说我这个比喻很不健康,但你如果能在某个雨天从十二楼往下看,又恰好是轻度的近视眼,就会知道我的形容是一绝。

我在米兰的酒吧工作这是第二年,她算我的伯乐。其他酒吧都是正常人,唱得再好再给力但不时跑调他们开始皱眉,等我说我右耳听力有点问题后他们直接给了淘汰卡。我试图隐瞒病史找了好几家都失败,一直到遇见米兰。

这姐快三十了——向天发誓我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三十岁的未婚女性通常充满魅力——我第一次说她有魅力的时候,米兰笑得被她的FLOW白桃乌龙电子烟呛得眼泪狂飙,然后就把我录取了。

我在酒吧上五休一,但干着干着哪天休息就成了米兰说了算。她知道我孑然一身,再加上本人皮相尚可,成了她挡桃花的有利杀器,米兰姐姐独身主义者,但耐不住总有些不知好歹自诩为小狼狗的傻逼往她跟前凑。

谁不喜欢姐姐呢?米兰得瑟地朝我亮了下杯底,这么说。

我也把最后一口喝了:“我就不喜欢。”

米兰拿烧烤签子在我脖子上比划,我只得举手投降。

她知道我不喜欢女人,我刚开始以为她是那种自以为是专门挑战hard难度妄图掰直弯男的贱人,现在懂了,这姐就想要个兄弟。

我是她喜欢的那种兄弟,只喝酒不做爱,啥都能听,听完就忘。

她和我说了最近在追她的几个人,讲实话我觉得都不怎么样,但她好像对其中一个有点意思。那人我也认识,算来有点我的同事和我老板即将看对眼的意思,我不好掺和,只好埋头苦吃,最后撑了。

米兰和我都喝了酒没法开车,她打电话喊那个对眼的小狼狗来接——其实我没啥立场喊人家小狼狗,比我还大一岁——我就等她被接走再慢慢走回住处。

我们这儿没春没秋,夏天长,冬天也长,潮湿得要命。我忍着耳鸣走了一路,不知道是下午那个电话接的还是刚才喝了酒。

街口那盏路灯是附近二十米内唯一的照明。它要坏不坏很久了,我走过去后它发出“咔擦”一声,像被踩碎的落叶。

然后黑了。

原来黑夜真的可以更黑。

浓重的夜色里走出个人来看向我,手机屏幕调得很亮,好像也被突然熄灯吓得不轻。我适应了黑暗看到蓝色校裤侧面的白线时,是某种意料之中的畅快。

裴嘉言还是没走,就像小狗离不开主人,被锁在门外他就会一直在附近等。

4.

“怎么没回家?”我问裴嘉言,把他的书包挂在墙上和外套并排。

叛逆小孩说了今天的第一句话:“不想回。”

行吧,不想就不回,也就我是你哥可以无条件包容你的离家出走。我这么默念着没说出来,让裴嘉言自己找地方坐。

早晨的时候裴嘉言淋雨淋得挺惨,估计生气冲出去之后又在外面待了挺长一段时间。潮湿的衣服和书包带着一股水霉味,介于难闻与普通中间。

裴嘉言坐在我的床垫上,抱着膝盖。我没管他,说自己要去洗澡,关了卫生间那扇摇摇欲坠的塑料门。

通常我不会同一天洗这么多次澡,浪费水又浪费时间。但现在没事做,要在有限空间里和裴嘉言做到不说话也不对视我只能去洗澡。

我把水开得很大,推开卫生间的小窗抽了根烟。

抽烟的时候通常脑子是空的,我盯着远处那盏坏掉的街灯看,过会儿又看烟头的红点。我很想拿来烫自己一下,但这样上台拿话筒或者给小姑娘画皮卡丘的时候她们会吓到,然后不停问我伤是怎么来的——就很烦。

我放弃了烫自己的想法,事实上我也很久没通过自残来获得乐趣了。

早几年我喜欢用锡箔纸划手指头,一拉就是一道细小伤口,不处理,等它们自己痊愈。没多久我倦了,觉得不好玩,想换点出血量更大感觉更痛的东西比如瑞士军刀什么的,但我每次一拿刀就想到陈达和提起菜刀想杀了他的那个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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