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节]:点头,不用笑。
孟星澄乖乖的点点头,抬脸对着巫欢,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
“怎么了?”巫欢看着他有些僵硬的表情。
孟星澄收敛了一下,恢复乖巧平静,摇摇头。
谁也看不出他内心的小郁闷。范哥说的果然没错,他还是不要笑的好,因为他笑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范栉:??我不是这么说的!
[唐十三]:为什么挨揍的总是我!?老范你给评个理!明明说话的是小橙子!
[木节]:因为你欠揍吧。
[W]:你在我旁边。
[唐十三]:????
[木节]:说实话,闻哥,你今天出个场,坐在那喝咖啡的人就是你了。
[W]:我还没做好准备。
[木节]:这话闻哥你好像说过很多次了。
[W]:为什么不让小橙子笑?
[唐十三]:我知道!
[唐十三]:闻哥在转移话题!
[木节]:……
[W]:……
……
巫欢看着孟星澄捧着咖啡杯小口小口的抿着,时不时的拿调羹轻搅一下,真是乖巧极了。
她笑笑,把咖啡厅的白色卷帘一个个拉上去。
卓朗招呼她道:“天热,等中午还要放下来。别瞎折腾了,坐这休息吧。”
“那就中午再放下来好了。”巫欢透过落地窗往外看,车辆变多,三三两两的人偶然从店门口经过,好奇的瞥进来一眼。
这里的人流向来很少,现在这个点经过这里的人,多是去东侧的公交站或地铁口。
叮铃。
“嗨!朗叔!小巫,早上好!”
“盼盼呀,今天来的挺早。”
林盼从柜台里面抽出咖啡店围裙,往身上边系边道:“我这个正式员工,既不如老板勤快,也比不上小巫。我怕朗叔嫌弃我呢。”
她说着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
“瞧你这话。”卓朗语气故作不悦,脸上却带着笑意道,“我可提前给你打个预防针,咱店啊,可请不起新员工。等小巫开学,可有的你忙。”
“那感情好。”林盼应和着。
林盼说完,帮着巫欢一起拉窗帘,不慌不忙的,倒是跟咖啡店的悠闲氛围颇为契合。
虽然林盼才20岁,说气话些却有些老气横秋,幸好她性格活泼,还是颇有年轻人的活力。
她跟巫欢也算认识有三年了。
与巫欢很像,她也是早早就出门打工。运气不好的是,因为年纪小没经验,被人给骗了,白白干了一年的活,半分钱都没拿到。
那时候她就蹲在离这里不远处的墙边,抱着头抽噎。
正在招员工的卓朗一打听,就收下了她。
这里生意不算多好,一个全职的林盼,一个兼职的巫欢,加上卓朗本人长年呆在咖啡店,倒是也忙得过来。
“今天有个新的小客人呢。”林盼跟她唠嗑道。
巫欢往那边看了一眼,笑道,“我请的小客人。”
“嗯?”
巫欢把事情又重复了一遍。
“欸——”林盼拖着长音,“我总觉得这话有点耳熟。”
巫欢侧头看她。
“上次你是不是也有一次是这样……”林盼手指搭在嘴边,思考着什么,“唔,好像很多次了。”
然后她笑意盈盈的看着巫欢,揶揄道:“小巫,你是不是就是那传说中的天命之女,运气总是这么好。”
巫欢哑然失笑:“盼盼你最近到底看了什么?”
当初刚进店里时,林盼由于受挫而有些自卑,总是沉默不言。后来熟悉了起来,她才慢慢放开来,也渐渐恢复了原本活泼的性子。
“我最近在看J江的小说。”她忽然双眸放光,“我跟你说,有一本小说的主角就是……巴拉巴拉……”
巫欢扶额。
果然是看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抱抱:对的,没错盼盼,我的崽崽当然是天命之女。
小巫:中二病快快退散。
第20章 来自父亲的电话
这天巫欢照常下班回家。
前几天与朗叔说好,今天要在家里请他吃饭。
原本朗叔是要跟巫欢一起从咖啡店过来的。但他临时接了个电话,只说是有些事,要晚点才能来。
正好,巫欢可以趁机去买菜做饭,省的朗叔说着是来做客,又非要下手帮忙。
农贸市场是一溜摆开的摊位,吆喝声和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拉面刀削面手擀面咯!”
“来来来瞧一瞧看一看,新鲜的大白萝卜啊!”
“……哎吆喂,就这么几毛钱!”
“……”
鱼腥味和地上的烂菜叶掺杂在一起的味道一点都不好闻。大多数人只是习惯了而已。
巫欢边走边扫视着哪家的蔬菜新鲜。
觉察到前面有人时,她已经来不及躲避,只能尽量停住脚步,减少碰撞的力道。
砰的一声,两人还是撞上了。
“卧槽你咧个不长眼的!”
道歉的话还没能吐出,就又被巫欢咽了回去。她的眼眸浮现一丝冷然,看着对面的人微微抿嘴。
有些人,你若是退让一步,他就会以为你永远软弱可欺。
“你她妈的……巫欢!”那人谩骂的话说了一半,看清巫欢的瞬间显得惊讶无比。
“你认识我?”
这人看着瘦小,尖嘴猴腮的,显然是一副好惹事的不善面相。巫欢记忆一向很好,却想不出与这人有什么过节或交集。
那人急忙摇摇头。
“没有没有!我不是故意的,我现在就走了!现在就走了。”瘦小男人僵硬的提起脸颊,笑容带着一丝谄媚。
巫欢不留痕迹的皱了皱眉。
“站住!”
瘦小男的笑容一僵,迈出的脚步尴尬的顿住。
在吵闹的菜场下,两人的对话并没有多少人听见。但仍旧有藏不住的好奇眼光,像是针芒般刺过来。
他这么一转身,巫欢清楚的看见他手臂上的大片凸起的纹路,那是被烫伤后留下的疤痕。
“是你啊,小峰哥。”巫欢的唇角自然的上扬。
那胳膊上的烫伤,还是巫欢造成的。
在她八岁那年,妈妈病逝,父亲另结新欢,对方是赫赫有名的大家小姐,家世显贵,自然不会接受像巫欢这样的存在。
所以,她就被留下了。
她被留在原地,原本陪伴在身边的身影全都消失不见,没有一束光线照亮四周的黑雾,只留下分崩离析的记忆碎片。
父亲没有夺走该属于她的任何东西,甚至为她的生活做好了精细的打算。但巫欢看到的,是他无情的把过去的一切抛弃,孤身一人洒脱离开。
去世的妈妈是过去。
他们共同拥有的房子和回忆是过去。
巫欢也是。
有房子,有钱,倒是不至于饿死冻死。可是最能击垮人的从来都不是物质上的东西。
突如其来的家庭巨变,让她大受打击。可是生活却等不及小小的她去慢慢适应,在这种老街区,根本不乏以欺负老弱病残为乐的小混混和熊孩子。
这位小峰哥就是其中一位。
在她出门时带领一群熊孩子恶作剧,在背后朝她扔石头和虫子,嘲讽她“活该被抛弃”,吓唬她被会坏人抓走吃掉,醉酒后疯狂的敲击她家的大门,差点破门而入。
可以说,巫欢如今的心理素质都是那个时候锻炼出来的。
直到现在,偶然碰上那些已经长大的熊孩子,还会调侃她几句,说你看我小时候帮你克服了怕虫子的毛病,我那个时候的嘲讽其实是为了激励你走出悲伤。
自以为是,或是给曾经的行为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
“好多年不见了。”巫欢勾嘴,“小峰哥变化挺大,我一时都没认出来。”
小峰脸色一变,强撑着干笑道:“呵呵呵,是很久不见了。”
“我们也算老朋友了吧。”巫欢缓缓道,假装看不见他迫不及待想要离开的样子,“小峰哥怎么见到我就要走?”
小峰一咬牙,脸色难看道:
“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你也找人教训过我了。这些年我也没招惹你,没必要抓住我不放吧。”
他一脸泄气,双手却虚虚握拳,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巫欢那年才九岁,拎着热水瓶都显得费劲,却那样毫不留情的砸在他身上,滚烫的开水顺着他的胳膊往下流淌,白色的蒸汽腾腾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