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着一脸动人心魄的媚像,性格却大大咧咧的秦欢言,此刻一边眉毛高高扬起,呈现出一个夸张的弧度:“好啊你,宁愿自个儿去画展也不陪我去聚会!我哥的队这次可是打败了好几所大学,去个庆祝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这下姜岑也懒得反驳了,他随意拨弄着手指,然后起身离开:“都听你的。”
秦欢言乐呵着在名单上写下姜岑的名字,并在旁边打了个三角符号。
姜岑刚踏出星巴克的大门就打了个哆嗦,周身从房子里携带出来的暖气都在那一瞬间被冰冷的空气吞噬。随之而来的刺激带来的是全身上下一层翻起的鸡皮疙瘩。冬靴踩在稀薄的冰雪上,发出一阵细微的嘎吱声。他不停地向前走去,深藏在地表之下的寒气裹着麻木席卷而来。他忘了时间的存在,忘记已经毫无知觉的双脚,忘记自己略有些单薄的衣服,他就这样踽踽独行——他不是回去学校,更不是为了任何人而去。他只是一个失去了目的地的人,盲目地行走在十二月初的早晨。
很多恶劣的因素经常使他感到郁闷,低落的过程像无数次身处冬日一望无际的原野中心,以不见日光的黑暗和没入寒水的蚀骨刺痛去打磨卑微的意志。世事不免苍凉,即便是他毫无地位的爱,亦是如此。白色是一种绝望的基调,这片的荒原永远没有尽头。他握紧了双拳。
冰雪之上绽放出一朵妖冶的红花,炽热的血夜消融了些许积雪,在冰原之上飘扬着一丝微不可见的的热气。红色的液体未能蔓延多久,它们凝固了。姜岑的手掌有点痒酥酥的,染满鲜血的碎冰还粘在手上。他就那么冷漠的望着那一片触目惊心的猩红,然后把扎进血肉里的冰碴一点一点地挑出来。他走得太远,太久,直到黄昏追上晨曦,才回到他该待的地方。冬天的闲来无事长途跋涉,姜岑居然觉得还不错,要不是他深知自己是个什么属性,不然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二病了。
“你的手怎么了?!”罗楷刚要收起数位板,不经意间瞥见姜岑的手,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
苍白的皮肉包裹住的修长指节与手心上伤痕错落,还生了些许冻疮,罗楷没能及时收住他的情绪,眉头皱成一团,嘴角怪异地弯起,姜岑看见他的表情,心中顿时纠成乱麻,无数丝线毫无章法的混在一起,再也解不开的复杂。他将不小心暴露在外的手揣进口袋,脖子微微缩起:“哦...没什么,这在冬天,很正常。”
在他转过身时,罗楷使出他平常和其他男生勾肩搭背的力气——他可从来没对姜岑这么干过,抓住姜岑的右肩强行让他侧过身子,然后抓起一只那人揣在口袋里的手仔细端详起来。姜岑意外地没有挣扎,他的好友小心地将手指覆在那些腥红的伤口上,指腹的轻微摩擦像一阵微不可计的电流,又痒又麻。罗楷的眉头再次皱了起来,他挤出个紧巴巴的微笑,尝试着让鹿眼男孩放松,他说:
“这些看起来可不像不小心搞出的伤疤吧?实话说,你怎么了?”
姜岑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呼出,经过这么一个循环后,那些紧绷的肌肉也开始放松起来。他注视着罗楷的眼睛,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还能怎么乐?就是被冰划伤了呗,在这个季节摔跤不奇怪嘛。”一边说着他一边把手抽回来,“我说你也是的,就这么点伤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啊。”事实还真是这样的,但却是自残的结果。
这下是罗楷哀嚎起来了,他决定忽略姜岑躲躲闪闪的念头,径直去翻找药膏,还不忘添两句嘴:“行啊!就这你还管它叫一点伤,这是咱宿舍,呸,这栋楼里头最好看的手了啊。铅笔灰蹭两下还不说了——毕竟这是我们这行的人之常情,这下搞得满手都是些...唉,谁还不能追求美了?”
姜岑无声的笑着,好像这样就能暂时把心头上的郁闷给抑制下去似的:“这双手不是还能继续画吗?计较什么?”姜岑翻开那本厚的要死的英语词典和语法书开始复习,继而陷入了沉默。
罗楷回头看了看姜岑,认命一般嘟嚷着:“这世上比你还要拼命的人多了去了。”
药膏被扣在桌子上,“记得擦。”罗楷抛下这句就出了门,无论他的目的地是何处,都不是姜岑该去思考的了。
姜岑有一段时间没有去过派对,又或者是聚会这类活动了。但直觉和经验告诉他这些东西并不是永定不变的,事实上,这个性质一直存在于世间万物。总而言之,经验教导他第一件事就是远离这类娱乐,从酒精和男女间的荷尔蒙碰撞攫取安慰,可不见得是什么消除难受的方式。他受伤的手指滑过最后一颗外套扣子,在镜子面前抚了抚质地柔软温暖的毛呢大衣,如果能立起大衣领子,他将缩起脖子,选择无视那些灯红酒绿。转而浸泡在颜料与线条的世界,那里将是一片光影绚烂。
黑夜尚未来临,这座日日高楼平地而起的城市却就闪起了霓虹灯,迷离的亮光尽在一呼一吸间掠过城中人的眼眸中,奢侈品的广告奔走在浩大的电子屏幕上,红灯的熄灭换来车子的发动前行。窗外的行人寥寥数秒内就被拉成了几缕幽魂,映进司机与乘客静若死水的眼中。香烟手起灰落,招人窒息的味道在这片狭隘的空气内铺展开,司机踩下油门的力道更重了,口吐白雾,□□。
不得不说,L市的白天已经给人带来了几近刻板的印象——一座文艺而又清新的城市,发达的同时又引人向往。可她也有每个一线城市都流动着的腐烂血液,本就肮脏到乌淤的血管偏偏在各色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黑暗一至,那些忍气吞声,又或者本就活的光鲜靓丽的人们,褪下斯斯文文的皮囊,恍若墨水的浪潮——将这块土地填充成寸草不生的黑色。
沉默的路程将要到头,他望向窗外:秦欢言似乎挽着一个人。姜岑没有外出随身携带眼镜的习惯,他眯着眼睛,看着那些活力四射的学生将这间规模不大却精致优雅的酒吧堵了个水泄不通。车门合上的那一瞬间,对面的女孩便惊喜地叫了一声,手立刻将怀中搂着的另一条胳膊抓得更紧些了,那些衣服上立刻浮现出更多褶皱,纠得那位男士上半身微微前倾。姜岑挥了挥手示意。
“很准时啊小岑!”秦欢言如是说道,随后用另一只手指了指站在一旁的清秀男子,“介绍一下,这个是我的龙凤胎哥哥:秦邵言。”
面前的男士和秦欢言漂亮的五官相差无几,却能迸发出截然不同的强势气息。而当他犀利的眼神击中姜岑时,让后者不免感受到一股铺天盖地的压迫感。礼貌性的笑容交换过后,彼此就再次回归冷漠的常态。他开始脱离人群,越来越靠近一块角落。本想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派对夜晚,不知自己也将逐渐成为了放纵人群的一员了。
时光在他眼中变更为一杯香醇的红酒,古典的音乐在流动,昏黄暧昧的灯光几乎要凝结成欲望的实质。人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留给姜岑独自享受的时间无几。他半倚着墙,只觉怠惰,他怎么可能知道他此时此刻的姿态是那么迷人,微微女性化的俊逸面容和猫一样傲慢的气质,在此刻展露无遗。他不是没注意到那些逐渐向他靠近的女孩,于是他轻轻一个转身,滑进人群中。
他也不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兴许是被这气氛带动驱使出一种渴望融合的欲望,它很迫切。他微偏着头向人流涌动的尽头挤去,手指攀上了木质酒吧台的边缘,现在气氛正好,不做些派对该干的一些事可真是太可惜了。吧台的调酒师早就开始忙活了,姜岑点了杯莫吉托,坐在高脚凳上慢慢品味着白朗姆酒与薄荷青柠碰撞后激发出来的清爽口感,算是在消磨着一些时光。人群也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调笑娱乐,不得不说这一次的派对让姜岑感到无比舒适,这让他完全放松下来,将之前对于它的偏见和警告完全抛在脑后。开始在脑海中构思修正一些计划和作品,这就像在记忆里执笔作画,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一些熟人搭话,而莫吉托滑过口腔,携着冰凉的,破裂的苏打水气泡滚下食道,他又起不开身了。
沈廷书看着秦邵言一等人不住地灌下那些花花绿绿的酒类,然后接着玩真心话大冒险,内心“愁肠百结”。他可不知道这群篮球队的扛把子酒量能好成这样,自己本来是秦邵言拉来的朋友,现在不仅要陪着这一伙人,还可能会被逼着做不情愿的事。而且看他们这个兴奋劲头,笑声不断又拍胸脯的,说不定下一个被搞得惨透的就是他。他心想着玩完这把就找点借口退出,去吧台那点杯酒休息下,可老天偏偏就想让他窘迫难堪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