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硝烟四起之时,传来一阵轻轻的叩门声,他转过头,然后看见了两个警察。
赵仕义狠狠剜了他一眼,以为他又瞒着自己在外面惹了什么祸事。但没想到,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两个警察是请他们认尸的。
“哎,往事已经过去,不提也罢。”申鸣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帕子,带着自己的愧疚和安慰递给了他。
赵永齐没接,只吸了下鼻子,用手背胡乱抹去了眼角的泪。装出一副放下前尘、再度变得生龙活虎的样子。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只是不幸的童年,以及最近遭遇的磨难,让他觉得有些委屈。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而他的父亲,给他带来一切厄运的父亲,就是让他又痛又悲又苦的那个人,就是让他当着申鸣的面掉下的那滴眼泪。
都说感情这个东西最是磨人,想来半点不假。他的父亲这一生都栽在感情上面,所以他很怕自己重蹈覆辙,所以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动过真感情,幸福对他来说,永远都是触不可及的飞灰。这就是他一直自强自立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生命即使没有感情的温暖和陪衬也能光彩四溢,惹人艳羡。但事实上,自己又没有想象中无欲无求,这让他十分矛盾。他不知该坚持这个理念,还是该退一步去迎接有可能的海阔天空。问题是,一切都是未知数。上帝最擅长写的就是让人忐忑不安又欲罢不能的悬疑小说。
作者有话要说:
第29章 作死的小受
“来来,不要想那些愉快的事情了,吃吃吃!”申鸣为了缓解这种悲壮的气氛,粗着嗓子嚷起来了,做出一副豪迈的架势给他斟酒夹菜。小时候他跟赵永齐是邻居,没少在一起调皮,多多少少也知道他家里的事,但从未去详细了解。没想到当时的情况比他想象中还要糟糕,怪说不得他如此憎恨那个人。
“来,多吃点猪蹄子和公鸡,都是新鲜的,现宰的,能增加阳气!”
赵永齐笑了,他从来没见过他这般热情,自然照单全收,脸上满是感激之情:“申哥啊,我想了一下,觉得你说得对,往事随风,既然过去了何必还记在心里,何况又不是美好的记忆。这些年,多亏了你,我才没有毁了自己,今生有缘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来,干杯!”说到动情之处,男人也是豪气干云,端着六十度的白酒就一饮而尽,“申哥,你永远都是我的大哥,我呢,永远都听你的!”
“哎呀,别说这些,既然是兄弟,自然要肝胆相照、两肋插刀,如此才对得起‘兄弟’这两个沉重如山的字!”事实证明,只要在慷慨激昂之时,就算是莽夫也可以变成诗人,哪怕是叫花子,也会造化无穷。
觥筹交错之声络绎不绝,两兄弟你来我往,连连畅饮,喝得满面通红,鼻子嘴巴里全是酒气。“申哥,我一直很佩服你,在原则方面,你是个非常自持的人,这才没有变得像我一样无药可救。我一定要好生向你学习!”赵永齐说着,又给他斟了满满一杯酒,“等会儿我还有一件大事要干,就不能陪你了,咱们约个时间,到时再好好地大干一场!”这马屁拍得对方通体舒畅,就算他半路要走,申鸣也没什么意见,嘴里只说,“去吧去吧,小心一点啊!”
赵永齐从馆子出来后,就到处寻觅待会用得着的工具。或许他是喝高了,一进门就问:“老板,将人五马分尸用什么工具,统统找出来,给我打包!”
老板正在抽烟,听言差点把整根烟斗吞进去了:“什么?你说什么?”这人不会是来抢劫的吧?就是抢劫也先要叫他把钱拿出来啊,怎么一来就谈到分尸了,这不科学吧?
“哦,”赵永齐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赶忙改口,“我说我家里那条狗呢,妈的养了它这么多年,竟反咬主人一口,我不把它五马分尸难解心头之恨!”
老板这才松了口气,转过身挑了几把刀扔在他面前:“这够不够?”
赵永齐摇了摇头:“我家里那条狗壮着呢,就跟人差不多,把它分尸了还要埋呢,只要能用得着的都找给我,谢谢了。”
老板重新挑了一套大一号的刀具,不料那人还是摇头,只得让开身,让他自己挑:“你看哪样合适,我拿给你。”
男人垫起脚,左看右看,忽然往那边一指:“那把电锯,不,是那把特大号的,对,对对,好玩意,霸气!”
“还有那把剔骨刀,对对对,就是它,哎呀,爽啊,老板你真会卖东西!”
“再帮我拿根粗点的麻绳,黑色的大口袋你有没有,对,就是那个,很好,老板你真是上道,以后不如跟我一起混算了……”
老板:“……”妈的,你和那条狗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也太夸张了,你能不能学下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人有人的妈,妖有妖的妈,狗也有狗的妈,你杀了人家的儿子,就不怕狗妈来报仇吗?它儿子这么巨大,它妈还不一口把你吞了?
将一堆沉沉的工具搬上车,赵永齐一路哼着小曲,朝家的方向挺进。任何胆敢冒犯我的人,都会付出血的代价的!赵仕义,准备受死!
不过当他走到门口,刚才那股嚣张的气焰顿时不见,好似快要蒸发一般,浑身都冒着冷汗。不要怕,只要完成这个光荣的任务,革命就会迎来最终的胜利,向前进,向前进……
哪知一进去就摔了个跟头,“哎哟喂……”撑着腰站起来,拉开灯,发现门口横着一块搓衣板,我去,就连你也敢挡大爷的路,小心大爷举起电锯就把你据成两段!让你给那个死鬼陪葬!
屋内,赵仕义依然安静地睡着,似乎一点也没察觉危险的来临。又仿佛对他那些把戏,根本就不削一顾。赵永齐背对着他,换好雨衣,然后拉响电锯,试了试自己买回来的终极武器,一分钱一分货,果然很好用啊。“哼哼哈哈嘿嘿……”他拧笑了一番,然后猛地朝赵仕义转过身,手持大杀器,朝对方一步一步逼近,在床前摆了个造型,还说了两句酷酷的台词:“你不仁,我不义!赵仕义,咱们后会无期!”
作者有话要说:往事扯完了,小受开始作死了,大家为他祈祷吧……
第30章 鬼攻的反击
然后真正的电锯惊魂上演了,我们霸气无侧漏的主角一只脚踏在了床上,然后舞动电锯,左一下,右一挥,只见断肢飞舞,血肉横飞,而他脸上仍是酷酷的表情,微微咧开的嘴角溅上了一抹血滴,衬得他狂野冷酷,一派让众女尖叫的悍然威武。切完之后,浑身沐血的男人将电锯扛在肩上,歪着头点起一根烟,露出一抹邪魅的笑容:“Just so so。”
如果是拍电影,场上的人一定惊呆了,就连导演也目瞪口呆,为他所散发出的气场而无怨无悔地倾倒,旁边更是有无数粉丝摇摇欲坠,手扣在嘴里,眼中桃心乱冒。影帝啊,新一代的影帝诞生了!烟火纷扬,彩带飘飘,奥斯卡的主办方已经情不自禁地来到了现场为他隆重颁奖。
然,亲爱的读者,你们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难道你不觉得这犹如大杀器纵横天下的一幕十分蹊跷?赵仕义已经死了,浑身僵硬了,而且陈尸整整一个月了,怎么还会鲜血四溅?这不是哄小朋友的吗?
不仅是你们,赵永齐也发现了。他摇了摇头,清醒过来,立刻察觉到了真实情况。事实上,那一切都不复存在——那个酷劲十足的自己正跪在床尾,头凑在那双脚上,嘴里含着一块冷冰冰的东西,视线聚焦,他差点吐了出来,自己含着的居然是那具尸体的脚趾!上面还有被舔舐过的痕迹!我的妈啊!他猛地后退,跌倒在地上,电锯就在身旁,被塑料袋裹得严严实实,根本就没有开封的迹象。当时他只想死了。死了一了百了。
试想一下,一个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男人,叉着腿,伸展着臂膀,对着尸体势在必得地狞笑了一番,然后忽然扑了上去,对着人家的脚趾头又啃又舔,一副流着唾液幸福无比的模样,能不恶心吗?他简直无法想象下去了。很明显自己被那只鬼给耍了,不然也不会做出这种丢人现眼三观俱毁的事,他怒不可遏,抓过电锯,想力挽狂澜,为颜面扫尽的自己报仇,就在这时,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一个鬼魂复仇的故事,她让杀了自己的人理智全失,拿起刀砍了全家,包括自己最爱的儿子,后来切断了自己的命根,把自己跺成肉酱而死,然而他仍沉浸在杀死那只鬼魂的快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