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祁澜岁
属性攻
体力1600
程朝感觉自己随时能炸成烟花。
洛子衣收回剑,对祁澜岁说,“做个交易”
祁澜岁看了看程朝,“好。”
程朝直觉这个交易跟自己有关系,打出几个情真意切的问号,洛子衣深深看了他一眼,御剑飞走了。
祁澜岁对程朝露出一个超级凶的微笑,带着他飞了几柱香的时间,来到一个位于凡人城镇的僻静之处,进入中心处的幽雅住宅。
住宅内,大门被用力关上。
程朝往后躲,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
祁澜岁身体力行地在小院子里为他展示了何谓1600的体力值。
程朝感觉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破布娃娃了,体力值却还吊在60的及格线上,哭唧唧地求祁澜岁放过自己。
祁澜岁确认了一下身前树干的坚固性,与容慕如出一辙的脸邪笑着道“好啊,先让我降低八百体力值再说。”
“够了。”一道淡淡的声音传进来。
容慕一身鹤纹白衣站在门口,若不是迥异不同的气质,和祁澜岁站在一起,就像照镜子一样。
他指尖搭在剑鞘上,明目张胆的威胁。
祁澜岁不甘地看了眼程朝,离开小院子。
程朝调开容慕的属性面板,粗略扫了一眼,掉头就要跑,又被容慕轻轻松松地抱着臂弯拉了回来。
容慕将程朝抱到石桌上,与自己可以平视的高度,“怎么这么怕我”
程朝见容慕真没有要强迫自己的意思,放下心来,晃着脚,去踹容慕心口,“我怕你欺负我。”
“我怎么舍得欺负你”容慕轻吻程朝的**的足尖,“你是至高无上不可亵渎的存在。”
程朝冷漠脸,笃定认为爱说甜言蜜语的都是大猪蹄子。
自己除外。
不过,容慕确实是属性为“攻”的人中,唯一没有降低程朝体力值的人了。
程朝有些心软了。
容慕笑容中多出一分歉意,“不过,他们就不一定了。接下来还有十天时间,你是属于我们的。”
程朝不用去探究“他们”是谁,很快就亲眼“”见到了。
精神升至一片从未到达过的空白高峰时,程朝开始思考人生的真谛,以及是哪个鬼才技术小哥发明的“破布娃娃”效果。
第103章 圣洁(十五)
双休日时程朝虽然偶尔会回劳伦斯伯爵的府邸, 但最多只待一天, 休息不了多久。这次连续放三天假,程朝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塞涅比与格锐狄作息规律, 和程朝睡觉的时间刚刚好岔开,故而程朝难得睡了一场不需打扰他人的好觉,在梦里眉头都舒展开,带着浅浅的微笑。
醒来时窗外夕阳西下,艾维斯站在落地窗前,西服笔挺布料妥帖,勾勒出窄瘦的腰线, 俊秀的眉目染上一层橘黄色的余晖,金丝眼镜反射着淡红的光。他用剪子剪下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的花枝,插入玻璃花瓶中,白色的手套沾了一点尘土, 又被轻轻拂去。
平心而论, 艾维斯五官并不算格外出众, 但是气质优雅, 侧影很能吸引人。光影陆离, 每一个呼吸都是对美的惊扰。
一只雪白的鸽子忽然落到窗台上,轻啄几下玻璃窗, 艾维斯拉开窗户,任鸽子落在他的手指上, 随后取下鸽子身上绑着的信纸。
鸽子啄了啄艾维斯的食指, 又顺着缝隙飞了回去。
程朝抱着被角, 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
艾维斯早在程朝睁开眼时就察觉到程朝醒了,端起备好的热牛奶,送至程朝身边。
程朝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接过去小口小口喝干净,就像小猫一样,独属于年轻男孩子的饱满红润的唇上,沾了一层奶渍。
艾维斯隔着雪白色的手套,轻轻碰了一下程朝的侧脸。他的手刚刚端过热饮,比程朝脸上的温度高一点,程朝下意识往旁边躲了一下,嫌弃地拍开艾维斯的手。
舔舐干净唇上白色的奶渍,程朝问,“这封信是谁送来的”
艾维斯动作斯文地揭开蜡封,扶了扶眼镜,“是您学校寄来的信。”
程朝坐直身子,“上面写了什么”
“您的期末测评考试相关信息,还有您的任务同伴。您需要在五天内前往精灵之森,帮助净化光明之树,您的同伴分别是,一年级的欧亚,与一年级格锐狄。”
熟人和半个熟人。
程朝想起上次被格锐狄撞见自己欺负安格里勒的场景,莫名有些尴尬,将被子往上面拉了拉,盖住胸口。
“我会提前带您去精灵之森,我在那里有一个熟人,任务期间,您可以寄住在他家里,”艾维斯俯下身,声音低沉,“他虽然招人讨厌,精灵族最为傲慢排外,如果您能得到他的庇护,任务将是事半功倍,花费的时间也会少一半。我就能,早一点接你回家了。”
“他是谁”
“安格里勒。”
听到这个名字,程朝忍不住嫌弃地皱眉。
对待艾维斯不需要隐瞒什么,毕竟自己对他有用,程朝大略讲了讲自己在学校自修室发生的事情,包括那个期末测评结束后才能兑换的赌约。
艾维斯与安格里勒明争暗斗多年,比程朝想得要多一些“安格里勒脑子简单,从不会绕弯子。他定在期末测评后,就说明一定会在那个时候做些什么。”
程朝想得更直接,眉毛皱紧,“他不会想在我期末测评期间杀了我”
“”艾维斯沉默片刻,“不会吧。”
程朝不是很喜欢躺着说正经大事,神色郑重地让艾维斯帮自己穿好复杂的贵族服饰,坐到椅子上,略带几分焦急地戳艾维斯的腰,“他为了不履行那个赌约,特地那个来恶心我。杀了我这种事,说不定真能做出来。”
“安格里勒虽然卑劣无耻,但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吧。”艾维斯忍笑。
“怎么不可能”
“至少,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杀了你,”艾维斯道,“你战胜他的消息已经自吟游诗人的脚步中传出去,想必过段日子就能传遍全国。安格里勒的箭术驰名大陆,有人称他为不可战胜的aha,没有人知道你跟他对比时他连弓箭都没带,更何况,你在外人眼里是一个弱势的oga。”
程朝“吟游诗人是什么”
“在大陆各地传播诗歌的旅行者,”艾维斯敲了敲桌子,轻声说,“小主人,您将与诗歌一同永垂不朽。”
他与紫罗兰同色的眼眸弯了弯,微风穿过玻璃窗的缝隙,穿过他漆黑的发丝。
青年黑发紫眸,身形挺拔,目光专注地看着眼前的少年,温柔到了骨子里。
眼前这一幕,程朝莫名觉得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经历过了。
记忆锁在匣子中,只能通过缝隙窥视少许,却怎么也破不开。程朝一直想这件事想到晚餐,艾维斯替他围上餐巾时。
艾维斯是一个很内敛低调的人,信息素的气味平时都收敛起来,只有靠得非常近了,才能闻到一点点清淡的香味。
是红酒的味道。
云雾拨开,一丝光泄入,程朝的脑子突然响了一下。
程朝拉住艾维斯的袖子,阻止他离开的脚步,迟疑着喊道,“哥哥”
艾维斯愣了片刻,继而笑弯了眼。
“我记得您是独生子。”
方才那一霎那在程朝心里升起的熟悉感顿时烟消云散了,程朝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第一个世界过去太久了,程朝甚至有些忘记程时的声音与容貌了,但刚才艾维斯的信息素的气味飘过来时,他下意识就想喊一声“哥哥”。
艾维斯反手攥住程朝的手,又意识到自己逾矩了,手往下移了几分,改为捏住程朝的手腕。
“这种称呼,您还是留到有伴侣后,在那种地方用,比较合适。”艾维斯道。
程朝面无表情,在艾维斯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
传递消息的白鸽飞了半个大陆,终于来到一处恢宏的建筑群。
此时是用晚餐的时间,钟楼的钟敲响,音波以钟楼为中心向四周传播,玫瑰花丛绕着巍峨建筑,所有建筑都以灰、白、蓝为基调,都属于冷淡的颜色,圣洁不容靠近。唱诗班的歌声若隐若现,夜莺未醒,枝头只有百灵鸟在不知疲倦地唱歌。白鸽长途跋涉,有些累了,落在小花园的玫瑰从上。
个子矮矮的小男孩小心翼翼地避开玫瑰花尖锐的花刺,伸手取下白鸽身上绑着的信,扫了一眼上面收信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