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鱼在这风月场待了五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倒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俊的小公子——唇若涂脂,面似堆琼。现在倒在桌子上,手中抓着秋鱼的一缕发丝,微微喘息,口中吐出来的酒气,将滴酒未沾的秋鱼熏得半醉。
那小公子轻轻唤道:“秋鱼姑娘”听得秋鱼脸红心跳,连忙将窗户推开,散散酒气。
窗外竟下了小雪,雪花纷纷扬扬,落在地上又很快融化了。有一片飞进窗户里,落在小公子绯红的脸颊上,冷得小公子一激灵。
小公子揉揉眼,看了看窗外的雪,问了声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秋鱼如实回答,不舍地出口挽留:“公子不如多留一会儿,现在外面下了小雪,说不定等会就停了。”
小公子勾唇一笑,被酒液染湿的嘴唇亮晶晶的,眼睛因为蒙了层水光,在夜色下格外撩人。他似乎看透了秋鱼的心思,却不出口点破,只冲她盈盈一笑。秋鱼被看得不好意思,低下头羞涩地笑。
可这雪越下越大,不见有停歇的意思,秋鱼正欲劝小公子留宿,一人过来敲敲门:“二公子,该回去了。”
小公子无奈地向她告退,他走到门口时,秋鱼忽然起身:她还没有问这位小公子的姓名呢。
而小公子仿佛心有灵犀般转过身来,向她一笑:“我叫程朝。”
小公子消失在门口,秋鱼回想起他的话,又觉得脸红心跳,忙走到窗边往下看。
小公子正在一辆青顶马车边,对马车夫说着什么,颜色嫣红的唇一张一合。
秋鱼看得入神,头上的玉珠不小心掉了下去,在积雪上面滚了两圈,滚到小公子的云纹锦靴边,被他捡起来,细细端详。
然后,小公子抬起头,与楼上的秋鱼对视。
秋鱼羞得要关上窗户,窗户关上的前一刻,她看到小公子对她说了些什么,可惜距离太远,声音隐匿在了风雪里。不过看口型,似乎是“明天见”。
是了,秋鱼没有想到,这个一杯倒的小公子以后会变得千杯不醉,也没有想到,这句“明天见”成了自己一生的执念。
——
程朝回到烨王府,身上的衣服被风雪浸湿大半,不出意料地发了烧,喝了一碗姜汤还不见好。
程时闻讯赶来,逼着程朝喝完苦涩的药汤。
程朝裹着被子,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就像在撒娇:“哥哥,我没事。”
程时摸了摸他滚烫的额头,责怪道:“还说没事?快点睡。”
程朝虽然擅长蹬鼻子上脸,但对这个便宜哥哥从来不敢有过分举止——毕竟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未来的日子还得仰仗程时,不得不对他服软。
“嗯。”程朝软软应道,不久就睡着了。
程时最近为了朝中之事奔波了一整天,疲倦不堪,但是医师嘱咐,必须整夜看着二公子,以免风寒恶化。
程时着实不放心那些外人,自己亲自坐在床前看着程朝。
被窝里的程朝忽然动了动,露出极其痛苦的神色。程时知道他又梦魇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耳朵凑近程朝的嘴,听到一个模糊名字。
从程朝小时候,每次做噩梦都会喊这个名字。程时每隔一月就会派人去寻找这个名字的主人,往往都一无所获。
突然,程朝的手从被窝里探出来,握住程时的手。
程时觉得,为什么程朝手在被窝里焐了那么久,还那么凉、那么冰、那么软。
理智使他抽回了手,拨了拨暖炉里的炭火,坐到了桌边,保持一个姿势,坐到了天蒙蒙亮。
身后有人喊他,一声又一声,模糊又深远。程时以为是程朝,低低地喊了一声:“朝朝,不要闹了。”
梦境戛然而止。
太监听了程时的话,冷汗直流,跪伏在地上:“程大人,天不早了,马上要上早朝了。”
程时一动不动。就当太监以为他睡着了,斗胆抬起头来看他时,听到他幽幽地叹了口气:“张太医这香配得好。”
张太医最近应程时的要求,配制出一款能让人梦回过往的香,但闻久了会分不清现实与梦境,损伤心神。程时不顾众人的阻拦,日日在殿中焚着。
程时刚点这柱香时,还算有用,他总是梦到程朝在时的光景。可是用得越多,梦境也就越荒唐。
就比如刚才那个梦,他少时就去了边疆,不存在陪在程朝身边的情况,更何况还能容许他去青楼,这个梦纯粹是虚构的。
但是这个梦境实在太真实了——
仿佛他真的曾经等在风月场所门口无数次,沉默而执拗地放下尊严,只为再看那个人一眼。
程时问:“今天是什么日子?”
太监答道:“明日就是中秋节了。”
程朝算了算时间,距离程朝的死亡,已经过去一年零三个月了。
第29章 番外—出鞘
折剑将绷带往手上绕了一圈,托着腮看桌子上的花灯。
他很久之前就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是在小时候,同村的顽童将他推进水中,然后又嬉笑着离开湖边。
在挣扎了十分钟后,他沉入湖底,魂魄从躯体里飘了出来,居高临下地注视着自己的尸体。
冬天的湖水冰冷刺骨,他看得见水淹没皮囊,流入微张的唇里,止不住地恶心。于是他又飘回去,钻回尸体里,顺着水流爬上了岸,发丝湿漉漉地粘在脸颊两侧,仿佛一只冤死的水鬼。
后来他因相貌与太子有些相似,侥幸被选为太子的替身。所谓替身,不过是替死之人,但凡太子遇到危机之事都要第一个上去,替太子受死。
太子的替身有十几个,但只有最优秀的,才配帮太子做事。历经过尸骸血海的洗礼,他终于有能力成为一个合格的替身,站到了太子面前。
然而,太子对他的第一个命令是:“帮我监视一个人。”
太子口中提到的人,是烨王府的二公子,跟太子一般大,是个普通极了的二世祖,平日常与狐朋狗友一起出入青楼茶馆,不务正业。
唯一的特点,只有长得好看。
折剑最初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监督久了,终于发现一丝异样。
那个名叫程朝的公子哥,表面上风流任性,经常为了某个姑娘一掷千金。实则,他对凡事都处于一种游离的态度,所有入他眼的事物,都未经心过。
就像是一个不爱花的人走过一片花海,偶尔会为某朵特别的花停下脚步,但不会将它记在心上,哪怕那朵花散发着他喜欢的香味,或者花刺刮伤了他的衣服。
只有偶尔见到太子时,他才会眼睛亮一亮,欣喜地像一个毛皮柔软的小动物,就算偷偷做了坏事,也可爱得不行。
第一次和程朝近距离接触,是在一个雨天。
刚喝完酒的小公子从迎春苑里走出来,靠着墙吹冷风,等待车夫接他回家。
折剑衣服全湿了,依旧站在屋檐上恪守本职地监视着程朝,但雨天的屋檐实在太滑了,他实在站不稳,于是站到程朝几米外。
程朝掀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以及身上全湿的布料。
他无端感到一丝恼怒和难堪,抿着唇假装也在避雨。
过了一会儿,车夫来了,程朝上了车。
折剑在原地站着,准备等马车远去后,再去跟踪他。
谁知,一支黛青色的伞从马车上滚落下来,滴溜溜地转,停在他的脚边。
他蹲下来将伞捡起来,握着伞柄的手指,时紧时松,再去看马车上的人。
只看见一个侧脸。
初阳照积雪,色如胭脂水。
后来太子终于准许他在程朝面前露面,但是对方似乎不记得他了,甚至在被迫穿上嫁衣后对他发火。
他表面嬉笑着,目光却落在程朝露在红色衣袖外的一截腕骨窄瘦的手上。
比女子的腕骨要宽大一些。
任谁也看不出,这双手会选择抓着别人的刀死去。
那年花灯节,程朝赢来了一盏花灯,却被顾锦时摔碎。折剑待所有人离开后,将花灯的碎片收拢,又花费了很长很长时间,寻遍了合适的竹子和绢布,弄伤了手,才将这盏花灯恢复原样。
但,哪怕是再精心的修理,这盏花灯也不会亮了。
他想起花灯的主人,也想起他死去的那个夜晚。
他极速奔跑赶到医馆,才见到他最后一面,恰巧看到刀尖没入他的胸口,穿过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