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旦朱翊钺自己腰包鼓了之后,再想要改制,可就会容易许多了。
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都能称的上是件好事。
“陛下,今天我也仗着咱们的幼时情谊,无礼放肆一回,到现在为止,您还认为我们的火铳一定能胜过其他国家的吗?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大明对于工匠一类的人才,就像武将一样,在恨多文人的眼里,向来是有些瞧不上的,当然,我要承认一点,对于这种技术性人才,那些大儒的确有嘲笑的资格,因为论对国家的贡献,一些小伎也比不上诸位大人,可现实的情况确实,嘲笑那些工匠的,却往往都是那些书读了没见天,或是考了个秀才举人,之后就以读书人洋洋自居的那种人,处处都透着一股,我是读书人我自豪,所以看不起天下人的模样,我有时候都不知道,你们得意个什么劲儿,读书人名气大,受人尊敬,可也不是你们这些人啊,你们到底做了什么?”
明夜苦笑:“当然,我知道我虽然这样看,但很多读书人自己却是不这样认为的,就拿我爹和我哥来说,身上也有很多读书人才有的冲毛病,清高又爱抱团,有时候根本惹不起,打一个都会招来一群的那种。”
“噗嗤!”朱翊钺被她这比喻给逗笑,想想,这话到也不错,读书人向来都是打一个来一群,气势汹汹的,来彰显自己的身份不可侵犯。
良久之后,朱翊钺才悠悠感叹道:“是啊……”
之后,两人就不再说话了,在明夜出宫前,实在是没忍住,便又多嘴问了一句:“那、那个,哥哥你不会真的生气的吧……”
朱翊钺被她这种小心谨慎的小表情逗的一笑,摸摸她的头道:“你还叫我一声哥哥,我就还当你是妹妹,我的度量还没那么小。”
明夜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之后,朱翊钺看着小桌上的杯盏,拂袖一扫,全部跌落到地上,碎了一地。
然后,朱翊钺这才淡淡的吩咐道:“来人,将这些给我收拾了。”
第74章 三年
明夜出了宫之后, 脚步一直未停,直到回到家中之后, 她的心脏才急速跳动起来, 凭她对朱翊钺的了解,即便他面上变现的再和善, 可他根本骗不过她的眼睛,明夜知道, 他只是在努力的控住自己的情绪而已。
其实, 这会儿想想,自己方才的确是胆大, 也不知道她当时哪来那么大的勇气, 竟然敢不要死的跑到他面前去说那些话, 明夜小小的在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 呸道:“还真以为自己是玛丽苏的大女主啊,随便讲出什么话就能得来当权者的另眼相看,还觉得你这位姑娘灵魂有趣。”明夜呵呵自嘲:“有病还是应该快点治啊!”
明夜努力甩开脑子中那些不靠谱的想法, 她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如何,她都是不敢再扯这些的了。
事实证明,越是那些自作聪明, 自认不凡的人物, 往往才是最早死的那个。
明夜想,她可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身份,绝不干那种费力不讨好的蠢事。
……
李如松武举之后, 被特选入神机营,神机营作为京城三大营之一,地位毋庸置疑,而且,更是因为武器配备精良(火铳),战斗力在三大营居于首位。
李如松虽然是官二代,但他能进入神机营,还是十分出乎意料的,尤其是明睿丰,得知准女婿竟然进了神机营,那更是好不得意的吹嘘了好几天,搞的朝中不少人都知道,这货有个非常优秀的女婿。
明夜有些无奈,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年龄的增加,原本挺含蓄内敛的一个人,现在也不知怎么搞的,十分的爱显摆,且时常会做出些叫人十分无语的事情来。
值得一提的是,不知是不是老明同志认真努力的工作,得到了上司的赏识,还是他抱上的那根金大腿实在太粗壮,自周瑶和孙氏回京之后,为了跟老婆住在一起,老明同志竟然运作下来一栋宅子,至于来源,明夜只听说是最近被获抄家的一位倒霉蛋。
说来,这会儿,抄家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往往都是你抄完我之后,我就反过来去抄你,大家互相抄,等过段时间风头过了之后,重新官复原职,也并非什么新鲜事,所以,这也是明夜为什么常常感叹,在官场上混,若不拉个山头,搞点小帮派小势力之类的,还真是混不下去。
有靠山的,倒了之后有人扶,被人欺负了有人给撑腰,至于那些没后台的倒霉蛋们,没人罩着,也没人去捞,那就只能卷卷铺盖卷,然后老实的回家种地去吧。
……
因自知把皇帝陛下给惹毛了,明夜这段时间处事极为低调,不是在家中窝着,就是去清风观陪外婆,至于周瑶,因被孙子给绊住了脚,近来又正忙于□□儿媳,到是没太多精力管明夜了。
日子,又一次回到了平静无波,而明夜的这一低调,就低调了足足三年时间。
京城之中,日日都有新的八卦发生,明夜即便长的足够漂亮到叫人耳目一新的地步,可她长时间的缩着不露面,其他的人也会慢慢的遗忘了这个人。
这三年之中,她与李如松的磨合也逐渐步入佳境,彼此间虽仍有些事情难以达成共识,但最起码,双方已经能够寻求到一个比较完善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相比之前,已经有了足够的进步。
只不过,此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摆在了两人面前——是否成亲。
李如松大明夜七岁,如今早已年过弱冠,而明夜也已脱变成一名十六岁的妙龄少女,若是按着周瑶的想法,自己的姑娘就要多留几年才成,明夜为了自己小命着想,这几年对医书颇为着迷,因此连带着的,周瑶也很是懂得了女孩晚嫁的一些好处,这若放到以前,依着周瑶的脾气,那是肯定不会叫明夜早早嫁人的。
但是——,这李如松并不能等同于一般人,先不说周瑶对这个女婿极为满意,小伙人不但长的帅,还有本事,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小夜儿还很好,再者,李如松可是在明夜才十多岁的时候,就一直在一旁狠刷存在感的,对于周瑶和明睿丰来说,与其说是女婿,其实也和半大儿子差不太多了,两个孩子年纪差的有点大,而李如松如今又不小了,若再继续压着不叫两人成亲,即便周瑶向来不在乎其他人呢怎么想,她也有点干不出这事来。
再有一重考量,辽东老家那位一直都装大仙的老爷子,她估摸着时间也该到了,若是此时不成亲,到时候老爷子万一去了,那小夜儿作为孙女,就还要守一年的孝,两个孩子的婚事还要再拖,那会儿,李如松都多大了?
周瑶左想右想,还是觉得两个孩子不能再拖下去了。
明睿丰是个大男人,心思也比较粗,一听到要嫁闺女,当即反应就是不行:“小夜儿才多大,不行不行,我还要再多留她几年才行。”
周瑶听了就一肚子火气,骂他:“再留,你说要留到什么时候,她今年都十六了,还要留到什么时候,难道要留成老姑娘你就高兴了!”
周瑶这一通火力,明睿丰也不自主软下了语气,有些委屈的道:“我、我这不是心疼闺女嘛……”
周瑶正是一肚子邪火没处发的时候,好不容易逮住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哼!你要是心疼闺女,就被给她找个大那么多的女婿,要是女婿年纪小点,那小夜儿不就能多陪在我身边几年!“
原本是想着发泄,但说着说着,到像真的触碰到了伤心处,周瑶竟然哭了起来,女人的脾气就是如此,来的快去的也快,从来都没有什么理由。
见周瑶一哭,明睿丰立马就怂了,只得小意的安慰:“这、这又不是我订下的亲事,这是爹订下来的,你朝我发脾气有什么用啊……”
“还不是你这个当爹的无能!”
明睿丰摸摸鼻子:“好了,是我这个当爹的无能,是我无能总成了吧……”
周瑶心里这才痛快点,也不再哭了,而是和他商量起女儿的婚事该怎么操持才行。
明睿丰:……
反正近些日子,他是越来越害怕家里这个母老虎了,年轻的时候也挺讲道理的,真是的,现在是越来越不说理了……
听她娘说起自己亲事,明夜没有半分女儿家该有的害羞,反倒真的和她娘商量起来的,明夜不是什么天真善良的小白兔,现在她需要做好婚后的一些规划,得要依靠娘家的能量,李如松如今人在神机营,可众所周知,武将的官职调动向来也没个准,向来都是哪里有叛乱,就被派到哪里去,明夜作为武将的妻子,是不可能跟着到处跑到的,既然这样,那么婚后住宅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反正李家人也不在京城,她也无需做一些儿媳妇的需要做的事情,自然是离着娘家越近才越好,可这件事若她自己提出,日后被李家人得知,难免会留下些口舌,但由周瑶出面就不同了,而明夜如今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需要借助娘家才能办成的事,一口气全部办成,这样也好省下许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