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自己不愿意来,不是我们不愿意让他来。我已经揍过他好几次了,再揍他也没什么意思,你一外人揍他,也许他就老羞成怒突然开窍了一下子要发愤图强也是说不定的事情。”
“咳咳,你什么意思,你阿弟这么难缠你都管不了他,还要我去打击他,他不会是个懒鬼吧。”树冠虽这么说可并不大相信这是真的,他们三个是亲姊弟,差距不会这么大吧。
“是啊,懒得让人抓狂,所有的聪明才智都用在怎么偷懒上了,完全没法和他交流。家里人都放弃改造他了,真怀疑他上辈子是不是累死的,这辈子才能懒成这样。”
树冠惊讶的表情掩饰不住,宁馨会有一个懒得出奇的弟弟,想想就觉得不可能啊。
“你阿姊没想法子扭一扭你阿弟的性子吗”树冠一直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宁馨做不到的。
“有啊,前几年是我教阿弟习武读书,阿姊给我解决后顾之忧。”宁翔平时表现的再老成也不过是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树冠又是儿时的伙伴自然少了几分对外人时掩饰。
“那几年真是把我的性子都给磨平时了,原来我以为我是挺有耐心和成算的。那时才清楚我原来真的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忍不住的时候就上手打,果然比较解气。现在他自由了我也解放了,要是再这么下去,我不保证会不会某一天忍不住把他揍得再也不用起床了。”
“宁馨将这事交给你了也是,她进宫了到底没有在家方便,很多事情她也不方便插手。”树冠嘴里衔着一根青草,双手枕在脑后,看着蓝天白云,语气中带着些许飘忽不定的回忆。
“她还没进宫就交代好我了,家里人都被这小懒虫折腾怕了,他实在是太让人头疼了,阿姊都不愿意接手他的事情。她是阿姊,要把事情交给我,我也只能接着。她进宫后虽然没有在家时这么自由,可过得还不错,后来阿弟也勉勉强强能够不丢我们府上的脸了所以也就不继续训练他了。再这样继续下去,他受不了我更受不了,家人对这个结果已经很满意了。”
树冠转过头,吐出嘴里的草,看着宁翔问道。
“你怎么知道你阿姊过得不错,我记得你阿姊说过不喜欢被关在一方天空之下,每天看到的都是同样的天空同样的云彩。后宫再大她也不能经常出来,你们要见她也得经过通传允许后才行,你是她阿弟想见阿姊更加难吧,平日里根本见不到的。她说过最珍惜身边的亲人,可想见亲人一面都不容易,大家都在京师,离得这般近却见面这般难,这样的生活也是不错”
宁翔心思再缜密也还是个孩子,不明白爱情的滋味,只是觉得树冠突然这么激动有些奇怪。
“女孩子嫁人后不能天天往娘家跑,即使住的近也一样。虽说见阿姊不大容易可也不是见不到,阿娘每个月都能见到阿姊,这个频率不算低了。有些规矩即使再不想遵守也得遵守,阿姊嫁入皇家能过得像现在这般已经非常好了。虽说君臣有别,可阿姊就是阿姊,不论她有什么身份,她是阿姊永远不会变,和阿姊在一起当然不会别扭。阿娘也说阿姊过得非常好,姊夫喜欢她,阿姊也喜欢姊夫,他们两人过得好就行了。谁让他是皇上呢,不过他要不是皇上还不一定能娶到我阿姊呢,喜欢阿姊的人可多了。”
树冠听后没有言语,双眼放空,思绪已不知飞到了哪里。
第394章 明月光朱砂痣
“娘娘,猎到一只雉鸡。 新奇中文xiniqi”
一阵马蹄声后,一身戎装的女子手里拿着一只身上被插上箭羽已经没气的野鸡。
宁馨对自己的这只猎物却不忍直视的嫌弃,这是什么准头,爆,菊准头也太准了,口味好重。
“不猎了,我去骑一会马,这里的动物都被养傻了,没什么意思。”狩猎场没有大型凶猛野生动物,平日里小动物们不用担心人生安全的在一起愉快的玩耍,警惕性什么根本没有。
“宁馨,宁馨。”宁馨还未走,便听到身后传来踢踢踏踏的一阵马蹄声和有人喊她的名字。
“好巧啊。”树冠小麦色的肌肤淌着汗水,带着一股青春的阳光味道扑面而来。
“山武候世子,皇后娘娘的闺名不好让外人知道。”飞燕毫不客气的指出树冠不应太过亲热。
“有外人时我会注意的,我这么称呼她已经习惯了,宁馨也从不喊我什么世子。”树冠对飞燕的质疑好脾气的解释,他以前虽未见过飞燕可也明白能跟在宁馨身边的必然是她倚重的。
“宁馨你打了多少猎物,我猜你是不是又想溜。”树冠不等飞燕回答,走到宁馨身边揶揄道。
“是啊,我又想溜了。这里的小动物都是吃草了,看到我们都快吓死了根本不用弓箭。你打到几只这样的小场面你大概不喜欢吧,和你家后院圈养似的。”宁馨笑着说道。
“阿姊树表兄家里真的有这么大地方圈养动物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他在打猎时还说这里的动物傻的让人懒得杀它们,比他们家圈养的还傻,一点意思也没有。”宁翔打马上前道。
“我是一点都不记得有这么大的圈场了,我记得我们在那也是漫山遍野的跑着打猎。”
“我们就住在山上,山上的小动物自然都是我们圈养的,动物种类数量都比这里多多了。”
树冠爽朗的说道,其实他对这里的感情比他说的要复杂许多,他甚至有些讨厌这里。他不能忘了几年前就是在这里,他输给了陈君瀚,输掉了宁馨,输掉了一直向往的生活,灰扑扑的回到山越。也许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朱砂痣和明月光时间愈久越让人怀念。
他想自己是非常喜欢那个突然走进自己生命中,带着强烈个人色彩的女孩。在他还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就已经将她放在心底最深处,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份沉淀酿成了酒,时间越久酒香越纯,情不自禁的将这份珍藏拿出来,只要轻轻一闻,酒不醉人人自醉,但愿长醉不复醒。
“宁馨既然不想继续狩猎,我们一起去骑马吧。这里有河水,我现在做鱼脍可厉害了。山越就没有比我更好的刀工,我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出去玩时总要弄点东西吃。第一次吃鱼脍差点把舌头都给咬了,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只觉得你真是太厉害了没有什么不会的。”
说起那时候的往事,树冠的脸上不免染上一层陷入回忆时兴奋的红晕,那时的岁月太迷人。
“那时候我们的刀工都不行,片出来的鱼肉厚且样式也不好看。可蘸上酱料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佳肴,我每次看到都会想到那个时候我们在河边哇哇叫的逮鱼。后来你们都走了,我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捉鱼,时间久了刀工就厉害了。我现在做出的鱼脍才真的是薄如蝉翼。”
“小翔那时候才这么点大,粘人就已经很厉害了。吃东西的时候最安静,脾气最好,吃完就不记得我是谁,没事就爱和我抬杠。想想那时候真好玩,我的刀工练好了你们却没尝过。”
“我们去捉鱼做鱼脍吃,树表兄说的事情我都不大记得了。这次一定好好常常树表兄的手艺才行,调味料我这里都有,阿姊要不要一起,树表兄的手艺阿姊也应该很久都没尝到了。”
“不了,你们去玩吧。”宁馨没有任何犹豫的拒绝道。
“为什么不一起,是怕皇上知道不高兴吗。你们大陈的女孩子不好和外男走的太近,所以即使这么久没见面也很想彼此,依旧不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忌的在一起玩,是吗。”
“是吗”两个字树冠声音很轻,仿佛一滴水落进了水潭中,叮咚一声后撩得人心痒。
“是没有做姑娘时方便,我们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宁馨见树冠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又觉得自己这么做好像不够热情,树冠和别人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们带六郎一起吧,虽然他不大能和我们玩到一起,不然我真不好和你们一起。”宁馨道。
“他方便吗,和我们去一起玩,不去打猎”树冠不肯定的问道。
“方便,他才是我们当中最自由的,不想去打猎就不用去。他之前也和我说我们一起的,正好我们这么多人一起也好玩。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宁馨显然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