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万会从你的报酬里扣掉。”郑楚望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我将手机放在一旁:“耶!又逃过一劫!”
“你的东西。”一只手将一个优盘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回过头看,是沈泊舟。他穿着一件劣质的花衬衫,戴着黑色墨镜,被烫过的头发向后梳去。乍看之下,就像一个痞子。如果非要给这个痞子加上一个形容词,可能我会说,确实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痞子。
“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站了起来。
沈泊舟没有任何想解释的迹象,他见我没有接过优盘,索性将优盘直接放在了化妆台上,转身就要走。
我拽住他的衣服:“你是王洛野?”
“我是沈泊舟。”沈泊舟低下头,看了一眼我拽住他衣服的手。
“我的意思是,你是《日近长安远》的男主角?”我依旧不放手。
“我没打算演女主角。”沈泊舟将我的手拿开。在准确一点来说,是“丢开”。
沈泊舟走出了门外,我在他背后生气地踢了一下椅子。没想到,力度没有把控好,伤敌失败,自损一千。
“我的天,好痛……”我忍不住叫出来。
不知道是我的脚踢到椅子的声音过于大还是我的叫声过于令人产生同情心,沈泊舟居然走了回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坐在椅子上抱着我的脚哀号。
“算你有同情心,还知道回来看我。”我揉着我的脚。
沈泊舟蹲下来,抬起头,看着我。
四目相对那一刻,我的心跳不可自制地加快了速度。沈泊舟这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我的花痴想法还没有维持到三秒,沈泊舟的话语令我回到现实里:“不是同情,是好奇。”
“你好奇什么?”我抱着脚,又疼又开心:“你是不是被我这一身警察服装所惊艳?好奇我为什么有这么好的外在条件,还愿意一步一个脚印好好工作?这个没什么,美女总是比一般人要坚强一些。”
沈泊舟凝视着我说了一大堆,摇了摇头,站了起来:“要迟到了。”
“诶!你等等我呀!”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又感到一阵吃痛:“啊,好痛,哎呀,我走不动路了。有没有好心人来帮帮我呀?”
沈泊舟还是要往前走,我喊得更大声:“哎,我真的好命苦啊,完全走不了路,还没办法得到好心人的帮助。也不知道好心人都去哪里了,可能我只能留在这个狭小的化妆室里,流着眼泪独自难受到天明。可怜我周灵子今年才二十四岁,就要承受这样的苦难……”
沈泊舟无奈地走回了我身边。
“你要扶我?”我高兴地说:“怎么?现在不怕绯闻了?你要是扶我,你的‘千雪’‘万雪’‘亿雪’‘十亿雪’妹妹误会可怎么办呀?我可不负责帮你解释哦。”
沈泊舟没有理会我,他拿出了手机,不知道是拨通了谁的电话。
“瓜子数完了,就进来献个爱心吧。”沈泊舟对着电话说。
通过沈泊舟的手机,我隐约能听见马克的尖叫声:“沈泊舟!你对我们家宝贝做了什么?警告你哦,人家会告诉我们郑总的喔!你等着!我们这就来!”
沈泊舟挂断了电话。不顾我的眼神里都对他写着不满,他从化妆台上拿起了优盘,放进了我的包里。
“我自己的东西,我自己能收拾。不要你碰。”我的话音刚落,沈修哲和马克就你争我抢地冲进了化妆室。
“沈泊舟,你离我们家宝贝远一点!”马克伸出双手,拦在我和沈泊舟之间。
沈修哲则将马克推开:“我哥怎么可能对嫂子不好,你别在这里做电灯泡。”
“照顾好她。”沈泊舟对沈修哲说。
沈修哲点头如捣蒜:“哥,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照顾嫂子。”
“什么‘嫂子’?沈修哲,人家早就对这个称呼不爽了!要不是看你诚心诚意,人家才不会好心答应你的请求呢。真没想到,人家竟然一片好心喂了狗。不行,这事情可不能让郑总知道,为了我,他居然发工资给了自己情敌的间谍!喔!我的天啊!”马克越说越害怕,拿手捂住了嘴巴。
沈泊舟已经走出了很远,马克还在碎碎念着。
“嫂子,我扶你起来。”沈修哲将我扶了起来。
“沈修哲,人家都说了不要再喊‘嫂子’了啦!”马克气得拿起我的包,另一只手挽着我:“宝贝,人家来扶你去拍定妆照。”
在沈修哲和马克的搀扶下,我一瘸一拐地到达了拍摄现场。到达时,沈泊舟已经对着摄像机转换着摆出不同的姿势。
以前,我也常在一旁看沈泊舟拍戏,对于他的镜头表现力从不怀疑。而五年后,当我再次站在沈泊舟的面前,看着他痞里痞气地做出不同的表情,我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我觉得我不行了。”
“不行?嫂子,你怎么了?”沈修哲紧张地问。
“哼,她能怎么不行?看到美色就失去了心智呗。看到我们郑总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有审美能力呀。”马克批评起我来:“宝贝呀,你要是真的觉得快不行了,你就走到人行道上去,那你就能变成‘行人’了。”
我目光锁定在沈泊舟身上:“那我也还是‘步行’呀。”
马克愣住,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你就在沈泊舟这里一次次摔着吧!”
“你让让,挡住我看帅哥了。”我用手将马克推开。
沈修哲立即配合地帮马克搬了个凳子:“马克哥,您坐。”
“人家才不坐。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就是职业精神!”马克又教育起沈修哲来。
沈泊舟几组照片拍完后,就到了我的拍摄部分。
我扮演的角色叫作戴天恩,是一个从小就嫉恶如仇的女孩子。一向大大咧咧、乐观开朗的她有一个暗恋多年的学长,名为陆明琛。在陆明琛的鼓励下,戴天恩去报考了警校。在戴天恩警校毕业的那一天,兴冲冲的戴天恩在学校门口等了一天,没有等来答应来参加她毕业典的陆明琛,反而等到了陆明琛意外身亡的死讯。原本已经渐渐接受了陆明琛已经离开的事实的戴天恩,却在一次抓捕窃贼的过程中,遇见了街头混混的小头目王洛野。这个王洛野,有着一张与陆明琛一模一样的脸。
这部《日近长安远》,于我而言,是可以令我借助戴天恩这个角色的讨喜性格再次被更多观众接受。于沈泊舟而言,则是令他通过一人分饰两角,在扮演大反派的同时也能体现他斯文有礼的一面,证明他的演技。于制片方而言,我和沈泊舟的合作,已然是自带热度的话题。
“灵子,对,很好。是的,就是这样。”摄影师积极地与我互动,我穿着警察的衣服,或体现警校时期的朝气蓬勃,或表现警察时期的认真严肃。整组照片拍下来,竟花了一个多小时。
摄影师满意地点了点头:“拍照确实专业。”
马克凑到摄影师旁边:“咱们这些图片,要麻烦你帮忙修好看一点哟。”
摄影师笑:“就周小姐这样的自身条件,就算是原图,一样可以做成官宣图。”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您看,我家宝贝的照片不也是您的作品嘛。艺人好看,您也有面子,是吧?”马克在哄摄影师这方面格外有经验。
摄影师对马克的这段话很是受用,喜滋滋地说:“放心,出片之前一定你们看。”
沈修哲小声地对我说:“马克哥对摄影师很尊敬呢。”
“那是你没见过一个叫唐敏的姐姐,马克碰上她,那就不止是尊敬了,可以说是害怕吧。”我笑着,沈泊舟从外面走了进来。
此时的沈泊舟,已经换了陆明琛的装束。二十三岁的陆明琛,是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车祸,温文尔雅又聪明过人的他本该有明朗的未来。
为了区分陆明琛和王洛野,沈泊舟不仅穿着灰色西装打着领带,还戴上了一副框架眼镜。
我看着沈泊舟,情不自禁地说:“真是斯文败类。”
沈泊舟无奈地看了我一眼,没和我说话,只是往前走,对摄影师说:“我好了。”
马克向我走来:“宝贝,咱们回去准备一下吧。晚上有一场颁奖典礼呢。”
“我想再看看沈泊舟。”我说。
“他有什么好看的呀?我们回公司看郑总吧!晚上要和郑总一起出席的呢。”马克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