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秉义恨傅家,更恨他自己,恨到不惜自欺欺人,来掩盖所有的因果。
这世上总有人相信,假话说了一百遍,就能成真。
也许魏秉义从未想过毁掉她的一生,哪怕在知悉了她的背叛后。事情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全因为有傅家在幕后操控,而傅桓知就是那一棋先行卒。
即便这才是真相,她也无法为他辩解。他终究是恶鬼,他害死她弟弟,害得她家破人亡,余生都要受难。而她不是唯一一个。
她终于停止哭泣,身体却仍在瑟瑟发抖。屋里虽然有暖风,但她穿的实在单薄,魏邵天担心她会感冒,起身到厨房烧水。
回到卧室,他将温水放在床头,又替她掖好被子。
她的情绪已有缓和,只是眼睛红红,仍在抽搭,口齿断续道:“过了今晚,我不会再哭。”
她是想让他明白,没有哪个女人天生坚强,甘愿做烈女。
魏邵天关掉灯,摸摸她的头顶,“成年人,说话算话。”
她看似信誓旦旦,其实十年间已流过不知多少的眼泪,在上帝瞧不见的地方,积攒下来,足够降一场雨。
他们的人生似乎是两个极端。前半生里他只知挥霍,她却为了生存肝脑涂地。
“所以你很早就见过我。”
“见过,但后来又忘了。”
“因为不够漂亮?”
“因为照片丢了。”
漂亮的女人的确过目难忘,但那时他太大意,以为一个女律师掀不起什么风浪,结果把自己赔进去不算,还要挖空心思填补亏缺。
有一句话她说有说错,从一开始他就不该招惹她。
“在城寨的头一年,我靠福音戒毒。在你躲着的那辆车上,我捡到了一本《新约圣经》。”
扉页上写着三个字,赠瑾瑜。
他是在看见那只MP3时才恍如梦醒的。
那时她做好了玉石俱焚的打算,跟着魏秉义仓皇离开,甚至没有带一件行李,只拿走了那本圣经。
人只有在绝望的时候才需要信仰。在这一点上,他们都一样。
她刚刚发誓不再哭,却又开始鼻酸。
“为什么是栖迟?”
魏邵天仰躺着,一时也无睡意,“是我阿妈取的。她上学时钟意读诗,喜欢济慈和陆游,傅家新添的男丁都用木旁,就取了栖迟。”
有些藏在心底的事,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启齿。是他给自己戴上了镣铐,才会越勒越紧,喘不过气。倒不如像她一样挖开旧疤,换取新生。
他对着黑暗说:“她离开香港时,什么都没带走,也包括我。”
阿筠回到安城后,没有再嫁,也没有和魏秉义在一起,而是回到邵家开了一间糖饼店,过着最平淡的生活。
“他说他最爱的女人是我阿妈。但他给我看的,是你的照片。”
魏秉义以为他不可能见过阿筠,但其实十岁之前,阿筠每年都会过海去看他。她离港时变卖掉了从前傅云山送给她的天价珠宝,在嘉林边道买了一间公寓,就在他的学校附近。
直到那一年冬天,梅艳芳以一曲《坏女孩》风靡全港,以色列从黎巴嫩撤军,一月中三架客机失事,英女王终于签署香港归还法案,股市楼市大好。没有人在乎香江对岸发生的一场车祸。甚至连那起亿元绑架案,在关系到每个港人的联合声明面前,也只是电光朝露。
一九八五,好似所有人的转折点。
“你和傅桓知亲近过?”
说亲近也言过其实,他从不认同自己是傅家人,到今日也一样。只要他的名字前还挂着一个傅字,就逃不出这牢笼。
“他也是个可怜人,是一件被傅家打磨出来的工艺品,除了充当门面,别无他用。”
那时,苏联还没有解体,海湾战争也没有开打。有人发白日梦要做明星,有人只想借股灾大揽炒。他和傅桓知每日坐同一辆车,念同一间学堂,成绩不分伯仲,他梦想长大加入UN维和,钟意隔壁班跳芭蕾的女孩。
念学时更人人都对他友好,翘课也不会有人出声,因为这间学校有阿爸出资捐赠。他尝过金钱的便利,更清楚金钱世界如汪洋大海,海啸来袭,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一旦陷入旋涡,便要赔本赔命。时代浪潮下,无人可以幸免于难。
风暴的中心,不在别处,就在港岛。
第47章
日上三竿,魏邵天买好早餐放上台面,等她起身洗漱完,他已经在换鞋。
“我今天有事要办,陪不了你。”
宋瑾瑜追问:“有什么事?”
“见血的事,不能带你去。”
他不做解释,穿好鞋后又走到她面前,吻了吻鬓角,“底下好几百人等着开工吃饭,黑社会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他是怕她无聊。她却怕等不到他回来。毕竟一天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你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我怎么信你?”
魏邵天只当她在闹脾气,低笑着哄,“晚上我早点回来。”
宋瑾瑜对住桌上摆着的早餐发呆。他人走了,她才感觉身上冷。
缅甸,云南,香港。她能联想到的只有两件事,不是毒品,就是军火。泰安现在四面楚歌,外面人盯得正紧,里面人又蠢蠢欲动,眼下走货无疑是铤而走险。她想不出他要这么做的理由。
那日在茶馆,魏邵雄一套冗词赘句,无非是为了一件事。要确认魏秉义的生死,方法很简单,就是找到那本账目。那是魏秉义的底牌,只要他人活着,账目就不可能落在别人手里。
如果账目被魏邵天带回了安城,他一定会放在身边,有时最危险的地方,也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
39,56,75。
宋瑾瑜在心里默念这三个数字。
如果那本账目,就在这间屋,在保险箱里,很多事情便都有了解答。
晚场,魏邵天时不时走神,底下人见他心神不宁,以为是白天跟雄哥没谈拢,一个个都很焦躁。
地上摊着几只黑皮箱,里头码着一摞摞钞票,六只箱,这帮人点了一个钟还没点出来。
“数完了没?赶紧的。”
魏邵天看着心烦,起身到吧台倒了杯酒,几台点钞机点的数加在一起的都不会算,“一群废物。”
齐宇让人把手上的钱都放下,“天哥,不如明天送去公司叫会计数。”
眼看就要到灰姑娘回家的时间,魏邵天咽了一口,撂下残留着黄金液体的水晶杯,拿起外套,将车钥匙抛给他。
走到外头,扑面而来的风,齐宇缩着脖子上车。
冷。真他妈的冷。
不用问也知道是回家,齐宇发动车子,打开暖气。
“天哥,你真要跑一趟云南?”
换别人说这话,是过了界。但魏邵天此刻望着手机屏幕,根本没将这放在心上。一整天,她没有打一通电话给他。新鲜恋人,一天煲几小时电话粥不够,随时随刻还要传短讯痴缠。她却什么都不做,连一通查岗电话都没有。
“我不亲自去,这批货运不过来。”
“天哥,我记得入天帮时你说过,不碰毒……”
魏邵天放下手机,“以前,那是没机会。现成的货路,为什么不干?”
齐宇看了眼后视镜,说:“雄哥没安什么好心。金三角是什么地方?死了人往河里扔,往山里埋,过个十几年都没人知道。”
魏邵天冷笑了一下。他是从那里出来的人,那里是什么地方,没人比他更清楚。
车子到了住宅区,魏邵天下车,给齐宇递了一根烟。
“走这道,最重要的是给自己留后路。我只干这一票,干完就撤。你也一样。”
齐宇靠着车门,垂首吸了一口,往公寓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阿嫂怎么办?”
魏邵天顺着他的目光,四面窗帘紧闭,看不见里头的光。他拍了下齐宇的肩膀,“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齐宇踩灭烟头,走出小区,打了辆出租车。原本走的是上桥的方向,半路他让司机掉头,去了三中。
教学楼里一片漆黑,晚自习早就结束了。
他对中学时代最后的记忆,是毕业时在教学楼天台唱的那首《祝你一路顺风》,然后一群人去到大排档喝啤酒,他喝到烂醉酩酊,最后吐在了河边。
那晚排档早该收摊,但他醉到走不了路,守店的姑娘一直陪他坐到了凌晨,外加赠送了一杯免费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