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一想到自己刚才懵逼的样子就和春溪一样傻不愣登的,就觉得丢人,忙拉着她朝城门走去,还好,进城并不需要钱,也没人看守。
一进城,就跟换了个天地似的,虽谈不上繁华,但热闹程度已经不是小小的万溪镇可比的了。街道两旁一家挨着一家的商铺,放声招客的店小二,挑着各式扁担的行脚商人……
“马!花儿,快看!大马!好高啊……”春溪连连咂嘴:“乖乖,难怪三叔他们都到县城里来打短工,就算不拿工钱,能住在这里都觉得眼界不凡。”
小姑娘,你还能更有出息吗?
沈华笑着牵着眼睛不够用的春溪边走边看,生怕两人走散了,她着重看路两旁卖杂货的,像荷包帕子这些卖是有卖,但都是空白的,上面什么都没绣,还有一些简单的结子,还有扇络。
看来这些都属于贴身之物,穷人家不需要,有钱人家不可能在外面买,小件的路子走不了,那就走大件的路子。
沈华看到一家招牌上写着《春绣坊》的店铺,也不管春溪的胆怯,便拉着她进去。店小二一打量两人的穿着就不像是能买得起的客人,再看身后没大人跟着,便皱起眉头赶人:“小丫头出去玩去,别在这里冲撞了客人。”
古代真是没有职业素养,微笑待客的道理都不懂。
不过沈华并不着恼,时代不同,她不能以现代人的要求去要求古代人,她看着店伙计笑眯眯的说:“这位大叔,我们俩是从乡下来的,在外面瞧见里面的东西都比别家的好看,想进来瞧瞧开开眼界,保证不随意乱碰,我把手背后面,您看行吗?”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说沈华话说的漂亮,原站在铺子里买东西的客人都有一两个转过头来看她,“哟,这小丫头怪会说话的。”
店伙计回头看了一下掌柜的脸色,见其面无表情,知道掌柜的没反感,便虎着脸威胁了一番:“可小心着些,这里任何一件东西打坏了,卖了你俩都赔不起!”
沈华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老老实实的把手背在身后逛起店铺,春溪不知道小妹到底搞什么鬼,但哪有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物件的,一开始拘谨的连步子都有点不会迈的她,不一会就放开了。
“花儿,这个绣屏真好看!”
“花儿,这个鸟跟真的一样!”
“花儿,看,大马,比咱刚看的那匹马还俊呢。”
……
眼见春溪声音越来越大,沈华忙岔开话题,压低了声音问:“大姐,你说娘能绣出这样的吗?”
兴致被打断的春溪愣了一下,学着沈华轻声说:“绣不出来吧,这里的东西我见都没见过,娘估摸着也没见过,没见过的东西咋绣啊?”
春溪和王氏没见过,她见过呀!
沈华小时候被逼着学过一年的国画还有毛笔字,可她真心觉得枯燥,就没坚持下来,其实没学下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爸妈觉得她没天份,没毅力,不想再浪费钱,别人家的孩子再优秀始终是别人家的。可到了大学以后,沈华自己开窍了,令她发现自我的是有一天看到一位阳光帅哥坐在学校的荷花池前画画,那画面实在太让人心动!于是,她便也成为了书画社的一员,当然,她是不会承认她报书画社是为了接近帅哥的,她只是为了重拾美好。
故事的结果,自然是美好重新拾了回来,帅哥被别人拾走了。
这些都是过去了,现代的画风和这个朝代有着很大的差别,更何况,她学的是油画啊!连油都吃不起的她,一点不认为她的画拿出来能有人赏识,不过用来画绣样子,应该是可以的。
因为不能保证,所以沈华必须用最小的投资去试验回报率。
她看着柜台里排放整齐的丝线,开口问店伙计:“大叔,这丝线怎么卖啊?”
伙计不妨她还打听价格,揶揄道:“八文钱十支线,若是配色多,还可以稍稍便宜些,小姑娘,你要几支啊?”
沈华是不懂刺绣的,但她玩过十字绣,如果把一幅图的颜色全配下来,最少也要几十种色。
买不起!
沈华摇摇头,但她心里已经有主意了。春溪跟着她出了绣坊,听小妹与人打听那户新来的大户人家,她立刻插话:“大婶,那户人家可有不要的东西丢出来?”
“有哦……都是齐整的东西,就这么不要了,也不知家里是有金山还是银山!不过,你们两个来迟了,早被捡完了。”大婶感概着。
春溪瞪了沈华一眼,要不是她想起来去那绣坊,说不定就不迟了。
不管如何,总要去看看才能死心。
第22章 捡灰堆
两人走到县城的南面,这里是富人区,都是大宅子,里面住的非富即贵,当然,这富贵只是相对于淮山县来说,不过也足够震撼没见过世面的春溪了。
“花儿,你看,那户家里还有亭子哎!”
“花儿,那是啥树,咋冬天还翠绿翠绿的呢?”
“花儿,看,有轿子抬进去了,啥时候我也能坐一回轿子?”
“……”沈华也看到了那顶轿子,只是从后门进去?还是古代的规矩就是这样的,不是应该有角门之类的吗?
等她们俩从那后门经过的时候,听到里面有婆子的斥骂声:“你当这是哪?你虹桥坊啊?这种衣服也敢带进宅子来?呸!也不怕带坏了小姐!你挎着了脸子给谁看呢,我可不是大爷,心疼你这娇气气的模样,不要脸的骚娘皮,杏儿,给她把包袱里的腌臜物扔出去!”
随着话音,后门突然打开,一个淡粉色的包袱朝她们俩头顶砸来,春溪和沈华各自往旁边躲了一下,包袱“啪”的掉地激起一圈的灰。
小丫鬟惊呼了一声,见没砸到人,看都未再看便闪身进去。
这要是在现代,沈华肯定要骂人的,可这是古代,她捏了捏鼻子,捡起那个包袱,也不打开直接抱起走人。
春溪觑了那门一眼,绷直着身子走在沈华后面,一段距离后才急走两步追上来,“这……这能拿吗?”
沈华已经看到前面有好几个人在一堆杂物里翻找,远远望去,有桌子腿横七竖八的支着,她拉起春溪:“她丢了的,自然能拿,姐,快些,就在前面。”
春溪也看到了,反过来拉着沈华跑,后来又嫌小妹腿短,松开手拿过她怀里的包袱一边跑一边回头喊:“我先去看看!”然后把包袱背在自己身上。
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能用的东西早被人拾走了,剩下的是连乞丐都看不上眼的,可即便这样,依旧还有很多人不死心的在里面翻来覆去的找。
春溪是刚来,又是第一次捡灰堆,很有些激动,看到什么都拿起来过过眼,当她看到一块木头下露出绢纱材质的布料后,忙背了个身子小心翼翼的抽出来,她自己跟做贼似的,其他人不过张了一眼便丢开了。
像这样的纱有好几块,但是虫蛀的厉害,一个洞一个洞的,连一张帕子大小的好地方都没有,这捡回去能有啥用啊。
春溪在看过以后也失望的丢下,因为是纱的,补都没法补,得用去多少线啊,再说,穷人家也不挂窗幔床帐。
等沈华跑过来的时候,春溪手边已经堆了好几块这样没人要的纱了,沈华也捻起一块抖落起来看,真是蛀的厉害,而且有些白纱已经发黄,其中有几块被撕开了,断口纱头毛毛躁躁的,估计是蛀的不厉害的被人扯走了。但她还是折折整齐,用一块纱打成包袱背在身上。
春溪不解:“花儿,这已经没用了,背回去做啥呀?”
沈华见周围的人都侧耳来听,便笑着说:“大姐,这个可以回去兜鱼啊,我瞧着和村长家的鱼兜子挺像的。”
周围的大人均撇撇嘴,真是小孩子异想天开,这纱轻飘轻飘的,哪能沉的下水去。知道这个道理的人不但没有提醒沈华,更有几个无聊的妇人,笑着喊:“小丫头,我这还有块,你要不啊?”
等沈华跑过去拿走后,又挤眉弄眼笑起来,这些人虽没有恶意,但绝对让人欢喜不起来。
沈华突然想起来一句话:别人笑她太疯癫,她笑别人看不穿。等她把这些纱的线全拆了,绣成花,卖了钱,就轮到她笑了。
就连绣什么,她脑子里都已经构思好了一幅图,白菊图,底衬就用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