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翻了个身,刚要跳下去,足下却是一阵摇晃,吓得它“喵”了一声,急忙扒住篮子边沿。
许是听到了动静,少年走过来将它抱起,修长的手指自它头顶一路摩挲至尾巴尖,连它的小爪爪都没有放过。
它一边挣扎着躲避,一边打量这周围。
它这时候才发现,它方才窝着的地方哪里是什么篮子?
分明是一个小的摇摇床!
摇摇床!
给婴儿用的床!
就是小了点!
眼看着少年要将自己翻过来再从头摸到尾,小猫顿时炸了毛,一尾巴抽在了他脸上。
嬴政及时收紧手掌没有让它跳下去,安抚性的去揉它的脑袋,看了那摇摇床一眼,“不喜欢?”
“喵!”
【你看我像喜欢的样子吗?】
“无碍,寡人明日命人给你重做一个。”
嬴政似乎完全感觉不到手中小团子的情绪,带着它在窗边的小案边坐好,让人上饭食。
待宫女都退出去了,嬴政才将小猫捧在掌心,一手拿了玉箸,垂眸去问它,“想吃什么?”
小猫瞥了他一眼,直接迈着优雅的步子踏出他的掌心走到桌案上,开始进食。
嬴政仔细的打量它。
因为回来他帮它洗了个澡,现在它暖黄色的毛发很干净,方才抚上去也很顺滑,在日光下透着浅淡的光晕,小爪子是雪白的,尾巴随意的晃悠。
好吧,嬴政觉得,这只猫尾巴最大的作用就是来打他。
尽管如此,他却是感觉不到丝毫的冒犯,反倒是觉得心头一阵充盈。
小猫吃的很快,吃完了照例在一旁的水盆里洗了嘴巴,还在一旁的毛巾上擦了擦。
可优雅了。
嬴政细微的笑了一下,掌心在它身侧展开,平静的目光落到它身上,眸底似是滤了一层斑斓光影。
小猫歪了歪脑袋,似乎思索了一下,才探出小爪爪,粉红的小肉垫接触到他的手指,踏上他的手掌,直至在他掌心端庄的坐好。
末了,它的尾巴还不经意的扫过他的手腕,痒痒的。
“以后,寡人养你。”
嬴政捧着它来到自己书案前坐下,提笔写下一字———
瑰。
“瑰者,重宝也。”
嬴政的嗓音带着几分优雅,缓缓开口说出这些,指尖漫不经心的轻抚小猫的脊背,眯起了眼。
“以后,你的名字是瑰瑰。”
说着,他稍稍俯身,琥珀似的眸子里亮起一道光,“如何?”
小猫突然睁大了双眼,似乎是被吓到了,而后便是干脆的转身,一尾巴打在嬴政脸上。
【什么瑰瑰!这么神奇的名字你怎么不留给你孩子!】
嬴政轻笑,任由小猫在殿内四处转悠,还不忘提醒它,“不要乱走,瑰瑰。”
“喵!”
【我拒绝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嬴政:(认真)瑰瑰,我以后养你。
云书:(暴躁)我拒绝这个名字!
嘛,阿政啊,好好记住这个纤细玲珑的瑰瑰,因为它很快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大橘为重”╮(╯▽╰)╭
PS:【重要三连】女主是人,是真的人,是女的。
女主原名云书,只是因为一些原因变成了小橘猫,以后会变回来的,毕竟要和阿政在一起啊(*^▽^*)
第2章 可否永伴
其实嬴政并没有照顾宠物的经验,将瑰瑰带回来后他直接养在了自己寝殿,每日里除了上朝不能带着,其余时间哪怕是在章台宫批阅奏章都随身带着它。
瑰瑰很乖,从不闹腾,端庄的坐着是它的常态。
一年下来,嬴政总结了瑰瑰几个特点。
第一点,爱吃。
瑰瑰很能吃,这一点让嬴政很是高兴,因为刚见到它时它确实太瘦小了,他一只手就能轻松握住,他真的很想把它养的胖一点,这样抱起来也舒服。
这一年瑰瑰长的很快,从起初的小小一团,到现在需要他双手才能托住,体型变化的明显,肚子上也是软绵绵的,嬴政很喜欢摸那里,每次都能把瑰瑰摸成一摊饼。
嬴政喜欢和瑰瑰一同用饭,这样他也能多吃几口,精神大增。
第二点,爱干净。
它受不了身上有尘土或是其他什么脏东西,每次吃完小点心都会去洗自己的爪爪。
当然,它也受不了嬴政身上带酒气,每次嬴政饮了酒想要去抱它,必须要去沐浴一番换一身衣裳才行,不然就用尾巴打他的脸。
有一次他有意逗逗它,饮了酒就要凑近了以鼻尖蹭它的脊背,结果瑰瑰一个利落的转身,给了他一爪子。
它的指甲都缩进去了,这一爪子只是肉垫拍在了他的鼻子上,并不疼,却是能够显示出它的抗拒。
嬴政托着它,莫名的就笑出了声,手指不住的揉它的脑袋。
然后,瑰瑰又给了他一爪子。
嬴政这才老实了。
第三,优雅。
这真的不是乱说,是嬴政认真观察后的结果。
不管是瑰瑰走路还是坐着,都给他一种礼仪得体的感觉,似乎是受了良好的教导,耳濡目染形成的习惯。
第四,也就是最后一点,傲娇。
嬴政很喜欢抱着它、撸它的毛发,捏它的耳朵和小爪爪,瑰瑰起初并不是很喜欢这种接触,一直躲着他。
不过,只要嬴政微笑的看着它,多唤几声“瑰瑰”,它便会慢吞吞的走过去,端庄的在他眼前坐好,伸出一只小爪爪给他。
瑰瑰的小肉垫是粉红色的,小巧可爱,嬴政每次撸猫都会去捏一捏,有时还会用自己的侧脸去蹭一蹭。
这样的话,瑰瑰都会软成一摊饼,任由他的动作,哪怕是摸摸它的肚子都不会抗拒。
当然,这是嬴政以为。
其实云书是抗拒的,只是她现在作为一只猫,还是一直需要依靠嬴政这个长期饭源的橘猫,她只能勉强接受了。
橘猫不能饿着。
她真的不想再做橘猫了。
哭唧唧。
嬴政自然不知道自己养的猫把自己当成饭源,他此刻正在前殿应付百官的祝贺,觥筹交错间,他饮了不少酒。
再度仰头饮下一杯酒,嬴政无声叹息,想着等会儿回去瑰瑰又该闹了。
不过也不能拒绝,今日是他的生辰,秦王的生辰自然是有不少人惦记着,他如此尚未掌握实权,必须沉潜。
等到应付了所有人,嬴政带着满身酒气回到寝殿,却是没有在那张摇摇床上看到小猫。
按照瑰瑰的习惯,这个时候它应该窝在毛毯里打盹儿。
嬴政眉心一跳,“瑰瑰?”
“喵~”
嬴政循着声音去找,在自己的书案前看到了自己的瑰瑰。
准确的说,是染了一身墨的瑰瑰。
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书案上的墨洒了一摊,瑰瑰用小爪子努力的抱着他的狼毫,似乎在绢帛上画着什么,身上原本暖黄色的毛发被染的一块一块的,一张小脸上被染黑了大半。
瑰瑰比去年长大了不少,但两只小爪子抱着狼毫还是有点违和,更别说它还在认真的画着什么。
嬴政走过去,入目的是一片狼藉的书案,绢帛上有几个梅花印,不难看出是瑰瑰的爪爪印。
“在画什么?”
嬴政被自己这个问题吓了一跳。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猫很聪明,但他还真的不确定瑰瑰能不能听懂自己的话。
瑰瑰小小的“喵”了一声,放下狼毫,任由那名贵的紫玉狼毫滚落一边,张嘴去叼住嬴政的衣袖,轻轻扯了扯。
嬴政会意,拿过那副“画”,微微挑眉。
画上歪歪扭扭的画了一个人和一只猫,只是简单的线条,实在是简陋,周围还有不少它的爪爪印。
嬴政目光晃了晃,放下绢帛,双手托起瑰瑰放到眼前,“给我的?”
“喵~”
瑰瑰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挣扎,乖乖的被他托起,瞬间拉伸成一长条,还晃悠了几下尾巴,似是在求夸奖。
嬴政细微的笑了,“生辰礼物?”
“喵~”
瑰瑰伸出小爪爪,轻轻按在了嬴政的面颊,柔软的肉垫是温热的,两个小爪爪就这么按着,像是捧起了他的脸。
那一瞬间,嬴政的心头似乎被什么撞击了一下,一股莫名的情绪涌出,不由分说的蔓延了他的四肢百骸。
他也说不上来,只觉得被那小爪爪按住的地方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