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壁上还挂着一只雄鹿的鹿头。感觉到阮沅他们的注视,周齐光面色微变,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秦亦峥。
似乎感觉到他的目光,秦亦峥平静地回视了周齐光一眼,又平静地调转了目光。周齐光这才将孩子放在了离八仙桌不远的藤椅上。
很快有人送了茶水上来。周齐光没有肯坐在主位,而是执意让秦亦峥坐在了主位,那也是唯一一个看不见鹿头的位置。
阮沅举起茶杯准备饮水,坐在她身侧的詹苏忽然用胳膊肘捅了她一下,阮沅手一抖,茶水泼出来一些,将她的牛仔裤都打湿了。
“詹苏你干嘛?”阮沅有些恼火。
周齐光朝着詹苏的方向冷笑了一声,然后朝着秦亦峥的方向说道:“大哥,我念的书不如你多,但是我一直记得你过去跟我讲的那句‘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待之’。喝酒容易误事,所以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说完,周齐光双手擎着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秦亦峥不言不语,也单手握杯一饮而尽。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待之”,阮沅在心底默默玩味着这句话,她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但是却觉得心头震动,英雄重诺轻生死,这种男人间的友情总是可以轻易叫她热血奔涌。
又有士兵送了饭菜上来。基本都是掸族菜,牛肉丸蒸茄子、酸甜虾豆角花生沙拉、咖喱鱼、水果拼盘,还有掸面,油炸过的面条上面撒着豆芽、花生米和细碎的肉丝,浇着厚实的番茄酱。
这回詹苏没有再有动作,而是拿起筷子,沉默地吃起来。
奔波了一天的阮沅也觉得饥肠辘辘,顾不得欣赏对面的秦亦峥的吃相,专心对付着面前的食物。
这一顿饭,四个人都没有说话,各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静地动着筷子,间或只有筷子和碗碟碰撞发出轻微的声响。
“客房在楼上。你们可以自己随意安排。”这是周齐光阁下筷子后的第一句话。
“好。”秦亦峥只回了一个字,便起身准备上楼。
“大哥。”周齐光忽然出声喊住他。
秦亦峥回头看住他,眼神寂然无波。
周齐光的声音低了下去:“大哥,我的名字是你起的。我记得你说过取名字有“女诗经,男楚辞,文论语,武周易”的说法,所以从《楚辞》里用了‘与天地兮比寿,与日月兮齐光’这句。这个孩子的名字,能不能也请你给起一个?”
秦亦峥似乎有些意外于周齐光的请求,但是他只是抬眸朝孩子睡着的藤椅上看了一眼,又看向窗外葱茏的树木。他也曾经和静蕙一起讨论过他们未出生的孩子的名字。他拟了很多,可总是不满意,恨不得将最美好的祝愿都寄托在两个汉字当中,然后馈赠于自己的宝贝。
“叫周嘉树吧。‘后皇嘉树,橘徕服兮’,意义和读音都不错。”
“周嘉树。周嘉树。好,就叫周嘉树。”
阮沅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嘉树”不就是一根好木头的意思吗?这算哪门子的好名姓?还有顾子夜这家伙居然还挺有学问的,什么“后皇嘉树,橘徕服兮”,他拽的那段文到底是什么意思?直接问他肯定会被他看不起,阮沅决定回家后问阮咸去。
三人鱼贯上了楼。秦亦峥选了最靠近楼梯的那间客房,并且一进去就关上了门。用行动说明自己想一个人待着。
“哼。”阮沅没好气地对着门冷哼了一声。
“早点睡吧,这荒郊野外的,可没有什么夜生活。”詹苏一面说一面作势也要关门。
阮沅却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有些好奇地压低声音:“喂,刚才喝水时你干嘛拱我?难道水里有毒不成?”
“毒死了倒一了百了,就怕没毒死,半死不活地活着。”詹苏语气冷峭。
“什么意思?”阮沅没领悟他的意思。
詹苏抱着双臂问她:“你觉得周齐光是干什么的?”
“反政府武装头领?”
“他是缅甸这一带新崛起的毒枭。”
“啊——”阮沅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詹苏伸手将阮沅推进客房,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早点睡吧。”说完便替她关上门,自己也回了卧室。
床上铺着草席,脱了鞋,阮沅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还在想刚才詹苏的那些话。
周齐光居然是贩毒的,那被周齐光喊做大哥的顾子夜,又会是什么身份?他们又有什么样的交情?她一直都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此刻在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
天太热,又没有空调和电扇,只有一把被虫子蛀了的芭蕉扇,阮沅就这么一面扇着扇子,一面思考着顾子夜的身份,不知什么时候终于疲倦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阮沅是被窗外的鸟鸣声唤醒的。夜里似乎下了雨,空气里带着水汽,水汽里还有热带植物辛辣清凉的气息。一只丰肥的蜗牛在窗棂上慢吞吞地爬着。屋内的柚木地板在屋顶漏下的光线里浮起幽蓝的反光。窗前的蚊香盘里满满都是一段段灰白的蚊香灰。阮沅跳下床,抬脚将金属的蚊香盘踢到床下,这才出了客房。
“早。”詹苏站在二楼的栏杆前,笑着向她问好。
“早。顾子夜呢?还没起床?”
“他已经走了。”詹苏耸耸肩:“听说早晨五点就离开了。”
他竟然已经走了。他已经走了。没有和她打招呼便走了。阮沅觉得心头有些怅然,仿佛失落了什么。
詹苏的脸上却是难得的正经表情:“阮沅,你听过冰山理论吗?”
失魂落魄的阮沅完全心不在焉,敷衍地回了一声“知道”。
“冰山之所以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詹苏双手撑在栏杆上,背朝着阮沅,自顾自地说道:“你现在所看见的顾,也都只是露在水面上的八分之一而已。下面的八分之七,你压根不会看见。即使看见了,你也未必能接受的了。听我一句劝,不要爱上他,他和你压根不合适。”
阮沅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她实在不能接受就这样惊鸿一瞥后再相忘于江湖的安排。她不甘心,也不舍得。
对,不甘心,更不舍得。
作者有话要说:虽说写了这么好几章了,但是其实女主才旷工两天,所以人家软妹纸马上要敬业地回去工作了。放心,自然还是会遇上秦不动的。PS:上一章关于尺寸的话题讨论让俺无法直视。。。
第10章 阮氏阮咸(1)
临行前,阮沅见到了周齐光给嘉树找的保姆,那是一个清秀的缅甸女子,约莫才二十岁的样子,赤足穿着碎花裙子,脸上用黄香楝粉画着一朵曼陀罗花,看见人会羞涩地笑。这个年轻姑娘叫阮沅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阮咸养在越南的那个“侍妾”阿嫚。
阿嫚是阮咸十六岁的时候“拣”回来的,是阮咸亲自教的识文断字,那是一个美貌安静的少女,性格慈柔且温驯,一直被阮咸安置在河内的阮公馆内。阮咸每年都会有好几个月住在河内,阿嫚就会在那段时日里负责照料阮咸的饮食起居。所以她经常拿自家哥哥开玩笑,说他和清朝的遗老遗少没什么差别,平生爱好就是教姨太太读书。也不知道这次回去,阮咸会怎么收拾自己。阮沅觉得心底有些打鼓起来。
“走吧。”
詹苏的招呼打断了阮沅的思绪,她赶紧也跳上了车。
周齐光派人将他们二人送到了仰光国际机场。两人一人伊斯坦布尔,一人飞巴黎,自然很快分道扬镳。
飞机落地时已经是华灯初上。阮沅没敢打电话叫司机来接,自己坐车回了位于巴黎西区的家。
刚进客厅,她就看见阮咸歪在沙发上,正在闭目养神。或许因为他的生母是纯种的法国人的原因,阮咸有着媲美霜雪般的白皮肤,但此刻他眼窝下面却微微泛着虾青色,显然是这几天休息的不好。他身前的茶几上放着厚厚一沓文件,旁边还有一只未盖笔帽的签字笔。只比她大四岁的哥哥撑起了整个阮家,让她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人生,阮沅心中愧疚愈甚,轻轻发声:“哥哥。”
阮咸旋即睁开眼睛,他蓝色的眼睛珠子定定地盯着阮沅,盯得阮沅越发心虚。
“还知道回来?你闻闻你自己身上的味道,一股子丢久了的榴莲味。”阮咸一脸的嫌弃:“先去洗澡,洗完了再跟你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