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暖姻缘(127)

作者:顾暖之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所以她也挑着一些乔聿喜欢吃的菜,给他夹了一些。

至于乔聿喜欢什么,她从来没有问过,但是却知道不少。只要有心,一切都不是问题。

吃着吃着,乔聿放下筷子,看着路国强,和和气气地说:“叔,我今天想接卿卿回家,晚上就不住下了。您看行吗?”

路国强先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你是怕家里没地方住吧,没事,这都好解决。”

“不是的,叔,这只是其中一方面。其实主要是我妈想卿卿了,她说上次过来就舍不得走,催着我早点把卿卿带回去,

要过年了,我们那比较热闹,正好我可以带着卿卿好好逛逛。”

“哦。”路国强点了点头。他也不是那种实心眼的人,明白乔聿的意思。

所以稍微想了想,就同意了:“也行吧,反正离过年也没几天了,那你们今天就走吧。”

又对路卿卿说:“在小乔家里要懂事一些,听到了吗?”

“听到了。”路卿卿小声嘀咕:“说的好像我平时不懂事似的。”

路国强没听清,也没理会,而是问道:“小乔啊,下晌有车吗?”

“有,三点多有回去的车。”

“啊,那现在就该准备了,你们早点出发,别耽误了。你们等车还行,车可不等你们啊。家里的,给孩子准备准备。”

“嗯。”一般家里的事,拿主意的都是路国强。除了大事之外,杨秀英基本不会提出什么意见。

其实也没啥准备的,无非带两件换的衣裳。这也用不着杨秀英准备,路卿卿自己很快就收拾好了。

现在的时间将将到中午,杨秀英就着急了,跟乔聿说:“孩子,要是想走就别耽误了,过年也没啥拿的,婶子做了点饽饽,你带回去让你父母尝尝。”

“好,那就谢谢婶了。”乔聿也没推辞。

路卿卿用一个小布兜,装了两件衣裳,都是比较新的,路青槐结婚时,她也做了一件,这次就带上了。

另外还想带毛巾牙刷之类的,被乔聿拦住了,“家里都给你预备了,别拿了,车上人多,带多了不方便。”

“好吧。”路卿卿从善如流。

收拾完随身物品,拎着杨秀英给装好的花生,地瓜,饽饽,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可带的了。

正要出门,就听到外面传来了锣鼓声,离得不是很近,但是也听的比较真切。

第332章 大秧歌

“什么声音?”路卿卿好奇地问。

自打来了这里,她见过最热闹的场合,就是别人的婚事。还从来没听到这么热闹的。

小满村的婚礼比较冷清,什么习俗都没有,除了新娘子进门放鞭炮之外,根本没多大动静。

杨秀英侧耳听了听,“哦,应该是来扭秧歌的了。拜年嘛,每年都来,今天到咱们村了。”

“扭秧歌?好看吗?”她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传统的大秧歌。通常都是看电视看到的。

路小月围着路卿卿团团转,抢着回答:“好看,可好看啦!小姑姑跟我去看吧,小姑父也去!”

这个小机灵鬼!居然开始给乔聿溜须了。路卿卿揉揉小月的头发,“什么小姑父,早了点吧!”

乔聿适时插话:“不早不早,早晚的事,先叫着,免得以后不习惯。”

“……”脸皮厚,吃个够。路卿卿服了。乔聿这个人看外表,就是那天上的月亮,皎洁清冷。

可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个小乔聿,则是个不放过任何机会的小腹黑。

算了,反正他都没有对她隐藏什么,那她也无须多想。

杨秀英有点发愁:“这大秧歌早不来晚不来的,偏偏这时候来,你们应该看看的。

可是这火车来得及吗?别再赶不上,那还不如不走,来回奔波挺累,也挺冷的。”

乔聿不是很在意,“没事,来得及,我们到那看看就走,不会耽误太多时间的。卿卿喜欢,就让她看看。”

提到路卿卿,杨秀英就点头了,“行,那咱们这就去,你俩可不许看起来没完。尤其是你卿卿,你小孩心性,自个儿注意点!”

“我知道啊,放心好了。”路卿卿心里早就被外面的锣鼓点儿,给弄得痒痒了,巴不得马上就去看看。

于是,一大家子人都出动了,倒也不是特意陪乔聿和路卿卿,而是每年的这个时候,秧歌队去各村拜年,大家都是举家出来观看,几乎是万人空巷。

对于相对闭塞的农村来说,平时没什么业余生活,除了村里人唠嗑逗闷子之外,生活很无聊。

好不容易有了热闹,谁会缺席呢?尤其是年轻人和小孩,都穿的喜气洋洋跑去看热闹。

街上的人三三两两,或者全家总动员,目的地都是一个地方,村里的晒谷场。

这里地势比较平坦,而且地方比较宽阔,最适合举行这种大型的活动。

路卿卿她们来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为了看的更清楚一些,路卿卿带着几个孩子往里面挤。

还好她们不是来的很晚,否则人挨着人,人挤着人,根本不可能挤进去的。

白燕今天没来,这里人多,她怕自己被人给撞着,就待在家里了。

路依依带着孩子,和路卿卿一块挤。

乔聿一开始没有着急,想着远远的看几眼就好,后来看路卿卿兴致很好,干脆就护着她和几个孩子,跟着挤。

等到了最前排的时候,眼前豁然开朗。

一群人穿着喜庆的衣裳,看样子是绸子的料子,红色的,衣服上绣着龙凤呈祥。

腰间是一条鲜红的绸带,系了个扣,长长的飘带被握在两只手上,伴随着锣鼓点,有节奏地摆动。

第333章 得此一人足矣

最前面是扭秧歌的队伍,男女两排并列而行,穿着都是相同的,脸上化着夸张的妆容。

队伍旁边是鼓乐队,有吹喇叭的,敲锣鼓的,敲铜箔的。

尤其是那两面大鼓,放在鼓架上,敲鼓的人双臂挥动,鼓声震动人心,听得人心神振奋。

秧歌队的前方有一个类似指挥的人,双臂高高抬起,按照他的指示,两只队伍不停变换着队形,很是漂亮。

秧歌队的后方,是高跷队,服装和秧歌队差不多,头上系着彩色的丝巾,手里也扬着绸带。

唯一不同的是,高跷队的人,每个人脚底下都踩着一米多高的高跷,显得鹤立鸡群,特别显眼。

路卿卿仔细看了看那个高跷,就是用木棍制作的,不是很粗,由于支撑着人身体的重量,踩在土地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小坑。

至于脚踩着的地方,就看不清了,估计是绑在脚上的。

秧歌队高跷队的表演非常热闹,伴随着欢快的音乐,让人不由自主地开心。

看了那么一会,路卿卿记着回城的事呢,也没有太沉迷,一拽身旁乔聿的衣袖,“走吧。”

乔聿笑了笑,“不着急。”

人太多,锣鼓太响,不靠近根本听不清楚,所以两个人是凑到一块说的。

等乔聿答完,才发现两个人的距离太近了点,连对方脸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不由得脸上有些燥热。

路卿卿也有点害羞,但是没有太躲闪,而是仰着通红的小脸抬头看他。

乔聿剑眉微挑,眼角眉梢藏了一抹宠溺,眼神儿也盯住她的。

这一刻,好像那响彻云霄的锣鼓点都消失了一样,只看到面前的人,还有那漆黑的眼眸里,倒映出的,自己的模样。

这感觉实在是微妙至极。乔聿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去看一个姑娘。一个是礼貌使然,一个是没有什么心思去看。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很轻,很柔,生怕太沉重了会破坏这种感觉。

脑中忽然响起这么一句话:此生得此一人,陪你看日月更替,四季轮回,陪你一起度过每一个日夜,足矣!

他不想去猜测她的身世,既然现在彼此喜欢,那么就抓住她,不放手,绑在自己心里,一辈子,够了。

他的眸子那么亮,仿佛藏了满天星光,路卿卿总算知道,剑眉星目的星目是什么意思了。

若说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她是本着待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努力去维持历史,不要因为自己发生变化。

那么现在,她想为自己,为现在的家人朋友,为他,做些什么。起码要好好的生活,摆出一个更主动的生活态度,这样才不会辜负了爱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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