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人的眼中,熊科的动物给人感觉都是比较笨拙而憨态可掬,比如我们的国宝。
但是藏马熊的时速最快可达55公里以上,而且非常有耐力,它的嗅觉甚至比狼更加灵敏。最过分的是这货居然还是穿着装备来的。
林夕暗自苦笑,这算不算是副本小boss?
一直回避着,并不是林夕真的怕了这只来势汹汹的藏马熊。
她知道虽然体力、敏捷、重量方面她都处于劣势,但是藏马熊有个弱点就是很容易被激怒,暴怒之下它会不管不顾失去仅有的一丝理智。
这样林夕比较容易得手,这也是林夕将它远远引走的原因。
当獒悄悄靠近战场的时候,正看到这令人目眩神迷的一幕。
只见跟藏马熊捉了半天迷藏的王面对它再一次猛扑,不避反进,风驰电掣般正面冲向藏马熊。
这一幕看得獒心惊胆战,那是熊瞎子啊我的王,你就这么直接的撞上去?
哪知王并没有跟熊对撞,而是临到近前飞身跃起。
它只看到王飞身而起的时候向前扑了一下,然后越过藏马熊,翩然落地。
獒有些困惑,王这是在拿藏马熊练习百米跨栏吗?
藏马熊一声狂嘶,居然对着它这边冲了过来。
獒吓了一跳本能瑟缩一下,正要闪避开,猛然想起自己是伏在一块石头后面的。而藏马熊来势不减,竟然跟没看见这块大石头一样。
卧槽,这哥们无敌了,以为自己刀枪不入了吗?
它这是要胸口碎大石的节奏啊!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藏马熊居然真的撞了上去。这一下撞得极重,獒有种石头都要被撞碎的错觉。
藏马熊怒声嘶吼,趔趄着爬起来对着空无一物的空地又冲了过去。
现在獒终于明白王在跃起的那一瞬间到底做了什么。
藏马熊两个眼眶里鲜血淋漓,眼珠居然不翼而飞。
老大要弹玻璃球玩?
在狼王拓的帮助下,这头藏马熊如今是名副其实的“熊瞎子”了。
而林夕等的就是这一刻,背囊中那把嗜血匕首瞬间出现,攻向这头用松树油武装了全身的藏马熊那柔软的肚腹,“噗”的一声,鲜血迸流,藏马熊被锋利的匕首开膛破肚后依然跑出去3、4米远才“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内脏甩的到处都是,场面极是惨烈!
林夕解决掉藏马熊后并没有管地上的尸体,而是迅速跑到黑狼肯那里去看它的情况。
黑狼肯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明显是不成了。
两只幼狼打闹着离群较远,这只冬眠苏醒的藏马熊此刻急需进食,看见两只小狼,竟然不顾附近尚有狼群就贸然对小狼下手了。
面对从来没见过的大家伙,一只小狼机灵逃走,而另一只则被吓得呆在原地。
黑狼肯刚好离它们比较近,救下了小崽子,却把自己送到了藏马熊巨爪之下。
林夕知道现在就算是有个设施齐全的医院都是无用功,除了神仙没有谁能救得了黑狼肯的命,于是沟通奄奄一息的黑狼肯:我已经给你报仇了,肯,你还有什么心愿?
肯恋恋不舍看了一眼自己的伴侣:跟着王,是我此生最聪明的一次选择,以后,它们6个,要靠王庇佑了。
林夕点头:好,你安心的去吧。
黑狼肯最后的要求是,带上它的灵魂。
王,你的选择是对的,请一定带领我们的族群到达那个最美丽的地方。我虽葬身于此,但是请让我魂魄相随,肯会跟着你们,一路向北,直至终点!
第192章 张三的歌:一路向北23(完)
黑狼肯终于缓缓闭上它那双褐橘色的眼睛。它的伴侣扬天长嚎,悲声令人闻之欲泣。
狼是最忠贞的动物之一。
人们习惯把对爱情的期盼寄托在鸳鸯身上,因为它们总是捉对行动,看着极是恩爱。交颈而眠说的就是鸳鸯。
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这个货常常会在半夜跑出去会情人,然后天亮再大模大样回到伴侣身边。
反观狼,它们终生只有一个伴侣,有些狼会在伴侣死亡后再择伴侣,但是也只有一个。也就是说,续弦的狼已经不多见,更遑论小三小四,号称最有灵性的人类,是不是该汗颜?
当然,狼群里也一样偶尔会有禽兽不如的货色去偷腥,出现那样的几率比中彩票头奖的可能还要少。
肯的孩子也还年幼,它的伴侣最终还是选择跟随着王,毕竟,那也是肯的心愿。
被肯救活的幼狼扯开稚嫩的嗓子发出愧疚的悲号!是它害了肯!是它!
它突然猛窜了出去,跑到獒守护着的藏马熊尸体旁边,对着毫无知觉的死尸狂撕猛咬,可是那又有什么用?
老狼驳慢吞吞走了过来,轻轻咬着幼狼的毛将它拖回族群里。喉咙中发出安慰的低喃,孩子,别难过,那不是你的错。你要好好长大,做最勇敢的狼,那是肯生命最好的延续!
众狼围着肯,齐声哀嚎。
都说狼嚎瘆人,为什么呢?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嚎叫结束后,林夕用嗜血将肯的头颅割了下来,放进了背囊。
狼群认为对狼最大的惩罚是撕碎它的灵魂,永远不许它再世为狼,所以它们对迪执行了碎魂。
狼群认为故去的狼最大的哀荣,是魂归故里。
所以,它们,要带着肯回家!
肯,我们启程了!
肯,你一定要跟好!
肯,千万别掉队!
这一次,狼群将藏马熊吃了个干净。
这一次,它们进食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林夕长长叹息,每一个盛世繁华,都是多少枯骨堆就!
生在和平年代,享受着前人留下的成果,你有什么资格颓废,你有什么资格抱怨,你有什么资格不好好活着!
……
出发!
林夕威风凛凛带队前行!
经过几日跋涉,林夕看着箭头就在前面停住不动。
她知道,只要再穿过这个狭长的山谷,里面就是那最终的目的地!
她甚至已经能感觉到那和煦的风正从山口吹来,熏人欲醉,生机勃勃。
从故乡到这里,从初秋到初夏,将近10个月马不停蹄的流浪,它们,终于要到了。
拓的记忆里,故乡现在应该正是草长莺飞时节。成年的狼到处捕猎,幼年的它则跟其它幼狼在可以埋掉自己的杂草丛中翻滚着,互相撕咬着,偶尔会像个二傻子一样去追逐翩然飞过的粉蝶。
黄昏时,一声声狼嚎响起,是打猎的群狼回来了!幼狼们飞快跑回负责照看幼崽的母狼身边等待喂食。
好像,拓的孩童时代也是老狼驳带着它们的。
老狼驳会将嚼碎的肉一点点分给它们。
都说故土难离,可是那个曾经镌刻着温暖的地方,顷刻支离破碎,它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所以说,天地万物其实都是平等的。
植物汲取了土地的营养,所以可以说它们“吃”了土地造就自己。
植食动物吃掉植物汲取营养,肉食动物吃掉植食动物,肉食动物为了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彼此消耗,微生物分解掉所有的动物和植物,殊途同归,还于土地,如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既彼此伤害,又互相依赖,从而达到一个很微妙的平衡点。
缺失了任何一环,这个生态链都会被破坏掉。
凭什么牛羊吃草就是理所当然?凭什么狼群就要被无端驱逐?
那些内心的愤懑无人倾听,那些同伴的鲜血早已冷凝。
你驱逐了我,何尝不是我放弃了你。
还你们一个无狼的世界,你们,可曾真的从此安宁?!
果然是狼族,天生血里有风,我可以驻足,我也可以头也不回的离去。
林夕的脚步渐渐轻快,从此后,峡谷里面,才是它们的天地!
林夕走着走着,忽然感觉到几只幼狼聚集在一起,声音里满是绝望。
她心下一惊,到了这个当口,可千万别再出什么幺蛾子。
幽突然迎着她跑来过来,精神联系她,带着无比的哀伤:王,老狼驳,不行了。
林夕的心突然一痛!
其实她很早已经看出来了,所以分给老狼驳的,是整个体力药剂。可是依然不能换回老狼驳垂垂老矣的生命。
等她跑到的时候,狼外婆已经没有了气息,它脸上如此平静,昂着头双目微睁,似乎在深情凝望着,而方向正对着前面的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