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同人)【闲泽】难念的经(29)

作者:一千根针 阅读记录 TXT下载

老秃驴这是要保姓范的啊!

山间道路崎岖,但上山的路只有一条,一行三人在半山腰碰上了大师,海棠飞奔过去,一下扑进怀里,眼睛都有点湿润,范闲没有骗她,师父真的回来了。

苦荷安抚地拍了拍入门弟子的背,微微佝偻了下来,他掩嘴咳嗽了一声,范闲眼神一闪,问道:“国师受伤了?”

“宗师之争,非死即伤,有何奇怪。”苦荷摘掉了斗笠,露出半边沟壑的脸,他的胸口也有凹陷,但他笑得很得意,“你们庆国那位可比老夫伤得重多了,四顾剑那个老东西这次豁出去了。”

“他还好吗?”

“死不了。”苦荷说,“放心,我们这群老怪物,一个都死不了,起码还能苟延残喘个三十年。”

范闲明了地拜拳:“那便请国师好好保重,争取再多活几年了。”

苦荷细小的眼睛逡巡在范闲同李承泽之间,看出这人身份不一般,有了隐隐的猜测,他对范闲说:“你比你母亲还要疯狂,她只是想改变这个世界,你想控制这个天下。”

而改变失败了,这个年轻人,却好像,要实现了。

范闲听了笑笑,“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又岂是我一人可左右,晚辈能做的,只有让这太平维持得久一些,等我死去再战乱我也管不着了。”

他摊手,抿起嘴巴,感到李承泽在身后捏了捏他的手,他反握住。

他说:“有生之年,我想快活。”

山下的锦衣卫都撤走了,军方的人也走了,驿站前恢复了平静,在太阳完全落下之前,店家出来将门口的灯笼点亮,方便走夜路的人发现这里可以歇脚补给。

灯笼一亮,店家吓了一跳,怎么有两个人黑灯瞎火的蹲在马厩前!他捂着胸口走近,看着人模人样的,穿着有隐隐的贵气,不像强盗流匪,稍稍放了心,试着问道:“两位客官?”

“这马怎么卖?”范闲指着靠边边的那匹红驹。

哦!是买马赶路的!店家抓着良机,给他戴高帽子:“客官好眼光!这匹红鬃野马是我家店里老爷子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驯服的,脚力惊人,虽然也比较能吃,但背两个人的重量连续跑四十里地都没问题呀!”

“她叫什么?”另一位公子摸了摸马的鼻翼,问道。

“您爱叫啥它就叫啥。”马厩里的马每天都不一样,说不准下一秒就会被买走,还能每一匹都有名字吗?伙计心里嘀咕,这种公子哥一看就没出来讨过生活。

范闲掏着银两,伙计眼尖,问需不需要再挑一匹,范闲微微笑:“你方才不是说背两个人也没问题吗?”

咳,这破嘴。“建议,就是个建议,您请。”伙计收了银子,将马从厩里牵出来,给她上鞍,浑身暗红的雌马不安地跺了跺蹄子,扬起一阵尘土。

李承泽伸手摸了摸她的鬃毛,被警惕地避开了,他皱了皱鼻子,说:“叫你巧姐可好?”

巧姐踢踢后蹄,晃了一下脖子。范闲从伙计手上接过缰绳和送的马草袋及水壶,一并扣在她鞍上。这时候伙计突然想起来先前有个魁梧的汉子给了个东西,说是如果今日有两个人从山上下来在此买马,就把东西交给他们。

范闲接过那条手帕,里面包了张纸,是通关文书,盖着军中大印。这是上杉虎的杰作,他解救了他的义父肖恩,这算是礼尚往来。就算今日没有苦荷,他也敢当着沈重的面把他们放跑,这可能就是习武之人的根性。

他笑了笑,把通行证揣进袖口,向驿站伙计道了句谢,随即拍了拍她的后背,踩着马蹬翻身上马,然后递给李承泽一只手。

李承泽抱着臂歪了歪脑袋,看了一眼马蹬到马背的距离,“我怎么上?”

“手给我啊。”范闲翻翻手掌。

李承泽也没怎么想,把手搭了上去,随即感到一股力量将他整个人向上一扯,拉离地面,腰间多了桎梏,强硬地裹着他落座。

一只手将缰绳交给他,范闲双腿夹了一下马背,巧姐在原地踌躇了两下,继而大胆地迈开步子。先是半米长的踱步,然后是一米的跨越,蹄子踏在沙地上扬起的尘土像雾一般,但她跑得比风还快,把由她引起的尘雾远远地甩在身后。

胸膛贴着后背,李承泽攥着缰绳,因为马蹄声太吵,大声问他要往哪个方向。

“往北边去。”范闲搂着他,把头埋进他颈窝,闷声说,“向北,一路向北,九九八十一难以后,我们去看极光。”

他的头发软软的,蜷曲地戳在温热的皮肤上,烦不甚烦,像极了这个人,又拧巴又顽固,有时却柔软得不像话。

李承泽不禁缩了缩脖子,他手握缰绳,两腿夹着紧实的马侧,他忽而勾起嘴角,在无边的旷野上吟唱道: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

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

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要想往北边去,靠一腔豪情可不行,凭着通关文书畅通无阻地进了上京,范闲执意要买一些厚实保暖的衣物鞋袜和被褥,他还购置了一顶加厚的帐篷,又买了一辆宽大马车,巧姐从骑宠沦为座驾,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套上马车。

“北边很冷吗?”

他以为北齐就是最北之地了。李承泽看着上京城内书屋极多,不愧是文坛闪耀之地,他随意进了一家,就看到《半闲斋诗集》被放在最为显眼的位置,把《红楼》挤去了一边。他回头问:“你何时能把石头记写完?”

“…快了吧。”他自己都不记得默写到多少回了。“在鉴查院那次,你没听肖恩说吗,极北之处,冰天雪地,野兽凶猛,百十来个人的队伍,最后就剩两个,一个他,一个苦荷老秃驴。”

李承泽没把后半部分听进去,满心的找笔墨纸砚要带在路上,兴许还能有空憋几个字,范闲不由得怀疑是范思辙偷偷给他家二殿下塞了银子但他没有证据。

天彻底暗下的时候,他们出发了。

马车驶向城外,将上京城的繁华喧闹丢在原地,越往前走,越是寂静得仿佛与人间两隔。

北齐以北,是连贪婪擅勇的胡人都不敢涉足的未知领域,据说那里的冰山会吃人,那里的鸟类都比人大,那里遍地都是毒虫毒草,凡是踏入此地的人,没有一个回来过。

“那都是苦荷老秃驴不想被别人发现神庙所在,故意散播出去的消息,所谓三人成虎。”范闲不屑地笑出声,“要是世人知道神庙就在那里,早就组团把那地方踏平了,管他极昼极夜。”

人有敬畏,是因为未知,因为恐惧,因为怕大于欲,而当渴望具象得唾手可得,人永远是学不会克制的动物。

第二十七章 二十七、

风雪送春归,这片大陆上的春天还在南边积蓄力量,北边的风雪却早已经将所有的春意扼杀在了摇篮里。大陆北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只怕是根本就没有什么春天可言。漫天的风雪化作了一道道深刻入骨的刀剑,左一刀,右一剑地劈斩着。

三日里难得一见露出雪面的黑黝山石,就因为这些天地冷冽无情的雕琢,而显出死寂一般的姿态。这里是一片冰天雪地,更是一片死地,然而如今却有一个小黑点,行走在百年孤独的雪原之上,沉默而坚定地向前行着。

裹着厚厚的毛皮,连头带脸都蒙着温暖的狐裘,脚下穿着皮靴,手上戴着厚厚的手套,整个人被包成粽子一样,范闲呵了一口气,发现热气出唇不久,便似被这天地间的严寒冻成了雪碴子。

在彻底进入这片雪原以前,他们将巧姐解了缰绳和鞍套放了生,眼看着红鬃撒丫子朝来时路跑得头也不回,李承泽笑,这野马还真养不熟。

再往前,就不再适合马匹存活了。他们在半道换了一种交通方式,李承泽这会儿也裹成了粽子,连一向不喜欢束缚的双脚也套上了厚实的皮靴,他没想到在荒无人烟的无边雪原上能碰上许久未见的王启年,还带着十二只雪犬,在一片白茫茫中黑得很有生气。

这是范闲一早便让北地的蛮人驯化备好的,在打定主意要去神庙之后只是传了个信让王启年送过来。他们从马车换成了雪橇,王启年还一并带了足够的储藏食物,李承泽甚至在其中还找到了用冰袋封好的新鲜葡萄,不禁啧啧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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