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头来,水珠顺着脸庞的轮廓滴下,打湿了衣服,白色的衣服于是就变得有些透。几缕沾湿的长发黏在脸上有些难受,王也皱了眉头,扯掉皮筋,把手指当做梳子将掉下来的发丝梳上去,又将原本的马尾重新扎成个丸子头,露出的后脖颈登时就感到一阵凉爽。
少了高温的折磨,他终于有了心思接收外来的因素。轻灵的细碎声响微小又悦耳,王也漫不经心看过去,是一旁窗前挂着的风铃。
这里是自习室的外面。日头太热,所以学院里也少有人来自习室学习,大多都窝在宿舍,也是王也今天有事要找教授才会出门。
那风铃有些旧了,挂在窗楞上,下面垂着的流苏也掉了色,但是很干净。
然后他从风铃流苏摇摆的细小幅度中看到一双紫色的眸子,那双眸子的主人正看着他,手里捧着一本书,顾盼之中眸间波光流转。
王也一愣,脸上的温度突然就又烧了起来,他猛然埋下头,将脸再次浸于冷水中。
“一定是这蝉鸣太躁人了。”他腹诽。
2.图书馆窗边书架后
图书馆窗边的书架后有一台低矮小桌,小桌后面是一个仅供两人坐的小沙发,靠在角落里,光线明朗。因为沙发矮,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坐着的人,还有书架挡着,室内的人也看不清这里,所以这是个公认的好地方,特别是对情侣。
王也和少司命今天来得早,自然就占了这风水宝地。
但其实相比其余来图书馆自习的其他人,身为高材生的两人并不是来学习的,只是二人都不喜出门约会,嫌弃外面吵闹,于是就想找个可以两个人安静呆着的地方,哪怕不做什么,互相静静陪伴也是种幸福。
王也牵起少司命的手,将吻印在对方白晢带着点粉意的指尖,再用牙齿轻轻咬上一口。抬眼看去,眼中闪过温柔笑意,他果然在女孩柔顺的紫发间看见一对染着嫣红的精致耳珠。
3.目光中沉淀星尘
王也总说,少司命的眼睛是他见过最美的一双眼。
眼睛是深邃的紫色,神秘浩渺,轮廓像一片花瓣,柔柔勾勒出柔和的弧线,在眼尾微微上挑。偶尔,上挑的眼尾会缀上一抹浅淡的红霞。
在大多数时候,那双眼是清冷的,无痕的眼波像是冰冻的湖面,但当那双眼睛看向自己时,清冷的目光中就像沉淀了星尘,那些流星砸碎了湖面的冰,溅起朵朵水花,而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小人儿,就徜徉在星海一般的水波里。
4.看破红尘
小道姑看经时,小道长在偷懒。小道姑练功时,小道长在睡觉。小道姑用饭时,小道长看着她下饭。小道姑要睡觉了,小道长就给她说晚安。
小道姑看破红尘时,小道长永远也看不破他的红尘。
5.皮格马利翁
王也是位著名的艺术家,此时他在创作自己的作品。
这个作品的灵感来自于屈原的《九歌·少司命》,他想了数种表现方法,从绘画到织物,最终选择了雕塑。
用他的话来说,纸片人有什么好吸的,塑像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吸起来才更爽。
那么首先,雕塑的身高要比自己矮大半头。这是位娇小的女性,这样的身高正好适合与他拥抱;这也是位神话中的女神,所以要有高贵的仪态,哪怕她身在红尘。
然后要确定雕塑的姿态。左腿微曲,重心支于右腿,细长的双腿往上是不盈一握的纤腰,两手修长如美玉,一手自然下垂于身侧,一手朝上,自腕处延伸出一条花枝,洁白秋兰于指尖绽放。
雕刻动作时要同样把服饰雕出来,无论是飘逸的衣裙还是飞扬的发丝,无论是腿上装饰的铃铛还是背后的星纹纶扇,连腰封上的美玉与头饰上的花朵眉心坠都无比精细。
最后是开面,确定五官。如花朵一般的双眼比星空璀璨,小巧高挺的鼻梁透出冷傲,然后是一点唇,没有笑意,更衬得塑像不慕红尘、高高在上、众生蝼蚁。
真美啊。
王也完成最后一步,然后倾身,虔诚地为女神献上一个吻。
“喂,你不会是照着自己的梦中情人来创作这个雕塑的吧?”有人问他。
王也模糊应着,但他也不知道,是他创作的这个作品成了他的梦中情人,还是他的梦中情人冥冥中指引他创作了这个作品,只为与他在现实中相见。
但他想,他愿化身皮格马利翁,让深情赋予爱以生命。
于是恍惚中,塑像似乎真的活了过来,王也的鼻间隐约闻到一股清新的草木花香。
6.另一个人格的消失
王也有了一个女朋友。
虽说是情侣关系,但他与他的女朋友还没有见过面,二人起初是通过纸笔联系,后来也是同样用这种方法定情。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那天,他照例去图书馆看书,却在离开时不小心将自己的日记本遗落在了图书馆,和书一起被错放在了书架上。当王也下一次去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本子上多了一行娟秀的笔迹。
王也与少司命就通过这样认识了。
往来之后,他们渐渐发现,双方的三观相合,爱好相似,有很多共同语言,而往来的通信更是拉近了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于是顺理成章的,他们在一起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火一般热烈,王也渴望与少司命相见,但总是不巧,每当约对方见面,少司命总是忙碌,而少司命约王也出来时,王也也会被一些事情耽搁,因此他们一直没有见过。
这一天,王也又来到了图书馆。
他从最里面书架的最底下一层抽出一个本子,打开在新的空白页上写:「阿少,我要出远门了,估计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家里人要带我去看医生,虽然我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但去看看也能让他们放心,所以我就答应了。」
然后他又踌躇着,慢慢写下:「等我这次回来,我们能见见吗?希望到时候你有空,我很想看看你。」
写完后,他将日记本重新放了回去。
三个月后,王也踏上归程,到家后还未修整,他就先去了那个图书馆。
怀着期待忐忑的心情,他打开那本日记,可潇洒的笔迹下并没有熟悉的娟秀字体。
王也的心一沉,忍不住拿着这本日记,去前台问看管图书馆的老人:“请问,您有没有见过一个拿着这本日记的女孩儿?”
之所以会这样问,是因为老人曾在整理书籍的时候见到过王也拿着这本日记,而在从前的往来中,少司命也说过这位老人见过自己拿着这本日记写东西,还说自己被误会在书上乱涂乱画,后来才解释清楚,老人还热心地让她继续将日记放在这里,为她和自己男朋友的通话提供方便。
“女孩子?”老人从书前抬头,老花眼镜从鼻梁上滑下一截,“没有啊,不是你一直将日记存放在这里吗?那次被我看到,我还误以为你在书上写字呢。”
脑中炸响惊雷,突然就有巨大的恐惧攥住了他的心神。跌跌撞撞拿着日记本跑回家去,王也沙哑着声音问家人:“我到底得了什么病要去看医生?”
家人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在他的逼问下终于开口。
“是人格分裂症。”
一瞬间,王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少司命的字体让他熟悉,因为那根本就是他小时候母亲教他认字时,临摹母亲的字迹所练成的字体,而他平日里书写,笔锋却更加锋利。
7.不是自杀的遗书
这是一卷竹简,上面的竹片比一般竹简的长度短上一截,被削得纤薄,因此整卷竹简并不沉重,甚至显得小巧。
竹简上刻下的内容是这样的。
给王也: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其实我原想用篆书书写,这样该会更显庄重,但准备一半后又想,一封信弄成这般,你想必也看得艰难,故而作罢。
我写这封信,目的是想为这三十余年的时日说声感谢。少司命本该于她二十三岁那年死去,但我作为少妘衣又多活了近四十载,已然满足。
你为术士,应比我清楚人各有命,看淡生死方为上。我的日子已结束,而你的日子还很长,故请不要难过,千万珍重。
乐莫乐兮新相知。此乃吾之幸。
阿少手书
8.在街角看见已死去的你
少司命是组织“阴阳”里最顶尖的杀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