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从徐景然哪里看到了她的照片,知道她是伴娘,原本想拒绝徐景然给他当伴郎提议的他,鬼使神差般的同意了。
凌越无法形容他看到穿着礼服的夏璇,那一刻是多么的美妙。那种隐密的,丝麻的,勾人的,难以言喻的情感从胸膛里爆裂开,有着男性对女性最原始欲望的掠夺,然而更多的是纯真的少年人最纯白的,诚挚的喜欢,这是他人生中从没体验过的情感。
这份突然,或者说积聚的情感爆发让他用了不明智,甚至是近乎愚蠢的方法去追求夏璇,结果自然是凉凉。
凌越不想这样的,他是精明的商人,能在诡计多变,吃人不吐骨头利益场上运筹帷幄胸有成竹。但在感情上,他纯白的犹如一张白纸,他的喜欢还仅限于小孩子对于心爱的玩具就要占有,哪怕是以武力手段也在所不惜的阶段。
他在工作上很强势,却也懂得变通,天资聪颖,良好的后天培养让他在工作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事业上的征伐,犹如一把最锋利的利刃,所向披靡。
也因为如此,自大,强势,不容他人挑战的权威是他性格上极糟糕的缺陷,凌氏集团最尊贵的,唯一继承人,校园里受人追捧的高颜值高智商校草,全球最年轻,最成功的创业者,这些都让他很少退让。
如果说三人组中,封烨是谋士,徐景然是执行者,他就是统帅,统领全局,挥斥方遒。
被这样的人看上是幸运,也是灾难。他足够强大,能为你遮挡生活中的狂风暴雨,也能让你成为人群中的焦点。他也足够自负,敢反抗就有镇压,也许表面上他会顺从你的意愿,但最后的结局一定会是达到他的目的。
“你要自己做饭?”凌越看着夏璇手里的食材,皱眉,天然气和火都很危险,他不同意夏璇自己做这些。脱下西装,领带,将它们放在沙发上,一层层的折叠起白色衬衣袖,走回厨房。
“给我吧!”走过去拿着夏璇手里的东西,放到灶台边,打开天然气开关,开火等锅烧热。
夏璇被他这操作弄懵了。
“油在哪?”
“哦,这里。”夏璇走到凌越身边,打开他右边的柜子,想把油拎出来。
凌越先一步拿起油,“你走远一点,等我做好了你再过来。”
“我走了,你又不知道东西放哪里,我还是得过来。”被嫌弃的某人小声嘟囔道。
“我想要的话会问你的,你这里会被油溅到。”
听到凌越的说,夏璇脸一红,吸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她误会别人了,起身走到门口,没离开。
“我现在这里不会被溅到,也能告诉你东西放哪儿。”
凌越看了一眼一副小孩样,乖乖站在门口的某人,没说话,转身熟练的打鸡蛋,眉眼柔和,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凌越,你做饭的动作好熟练啊!”夏璇斜靠在门边,感慨道,家室显赫的贵公子还会做饭,挺神奇的,她印象中有钱人不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靠佣人吗!
“上大学的时候住公寓,不想去外面吃,就自己动手了。”
用锅铲给鸡蛋翻了个面,看着白色的衬衣,皱眉,“有围裙吗?”
“哦,有的。”拿着围裙递给凌越,对方迟迟不接,夏璇将围裙举高,示意他可以穿了。
“你觉得我能自己穿?”凌越看向夏璇,左手拿着锅盖,右手举着锅铲。
对方这模样,确实是腾不出手来,咬牙,“你别动,我来给你穿。”
夏璇踮起脚,将围裙从他头上穿过,凌越半曲着膝盖,好让夏璇能够得着。夏璇心想,我没那么矮,你站着我也能给你套上。
看着认真给自己系围裙的小姑娘,对方脸颊是正常白皙的肤色,耳后根却通红,动作笨拙的给他将带子绑上,凌越的心软成一片,好像以前也有个人做过相似的事,他却想不起来对方是谁了。
“呼,终于系好了。”看向眼前的成果,高大英俊的男士穿着一件小小的,粉红色的围裙,拿着锅铲锅盖在灶台前忙碌,不搭,却又意外的和谐,还有着极端的反萌差。
夏璇忍不住把这一幕拍了下来,点击保存,好了,将手机放在口袋里藏好,躲在凌越身后偷笑。
“面好了,拿碗过来。”凌越叫夏璇,完全不知道某人偷偷把他做“家庭煮夫”的画面给永久的保存了。
“哦,来了。”夏璇手再次摸了摸放手机那处,确认无误,才走进去给凌越拿碗。
“哇,味道还不错耶!”夏璇夹起面吃了一口,盐量放的刚刚好,里面有青菜,蒜叶,荷包蛋,对夏璇来说这是很丰盛的早餐了。
她自己煮面从来都是鸡蛋和面混煮,也控制不好调料的量,味道嘛…所以今天的早饭她非常的满意。
看着吃的一脸幸福的某人,白嫩的包子脸一鼓一鼓,吃频率的很快,动作却规整,有她自己独特的用餐礼仪。
凌越从来不知道食物也能让人这么开心,在他看来,食物仅仅是为了提供生命活动所需的能量罢了,好吃的,人更容易吸收,难吃的,吸收过程艰难,因为食
物这么开心的也是少见了。
凌越擦干净嘴唇,将纸巾叠好放在旁边,碗正摆在桌面和椅子的中垂线上,筷子与其平行,钝的筷头指向自己。
“你放碗这么讲究的嘛!”夏璇看着对方的动作忍不住问。
凌越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问,从小礼仪老师是这么教的,他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学东西也都很认真,很多动作都融在骨子里了。
凌家不仅是建国时靠军红崛起的家族,祖上还是世家,一代代传承下来虽然对于子孙后辈的行为要求没有原来那么严苛,但也让后辈都进行了系统的礼仪学习。
“有什么问题吗?”凌越皱眉,难道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夏璇摆手,“没问题,当然没问题,你的习惯很好。”
第26章
凌越起身,将碗筷收好放入水池,打开水龙头,表情严肃。
“唉,你别洗碗了,我自己来吧!”夏璇走到仿若如临大敌的某人身边,把他推开。
“做饭这事儿我不太行,洗碗我可太在行了,连我那挑剔的老妈都夸我呢!”她拍着胸脯,精致的脸上满是自豪,好像会做什么了不起的事。
“你的辞职报告我让人帮你递上去了,Alis人事部已经同意。”凌越冷不丁的来了这么一句,他没有意识到这对夏璇来说意味着什么,或者说意识到了,但他急于把控她的生活,选择性的忽略她的意见。
夏璇一听,原本还算和煦的脸,顿时犹如暴风雨降临的前奏,她很想将碗砸在身后这个不懂人权的人脸上,揪住对方的衣领恶狠狠的说:“你是我的谁,凭什么替我做决定?”然而,她没有,昨天晚上的事告诉她不能和眼前的人硬来。
她努力咽下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没有攻击性,对方有钱有势她得罪不起,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本来也要辞职的,现在正好省事了,她自我宽慰的想着。
“哦,麻烦你了,下次这种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不麻烦,你的事我都很乐意去做。”回答的理所当然,根本就没有听出别人的拒绝。
呵,当然乐意了,昨天晚上我才答应暂时留在你身边,今天你就办好了离职的事,简直是迫不及待好吗!再说我昨天这么说也只是权宜之计,谁要去你身边,真的很气哦!
“等会儿你收拾好后就和我一起去上班吧!”凌越看着眼前洗碗的姑娘,心想,嗯,确实宜家。
“我和你一起去上班?”夏璇转头,脸上满是诧异,手套上的水都滴到毛绒绒的拖鞋上了。
凌越转身去客厅抽了几张纸,蹲下,替她把鞋子上的水擦干。夏璇不习惯别人这么做,下意识的后退。
“别动。”凌越拉住那双不安分的长腿,毛绒绒的拖鞋上面有两个长长的小兔子耳朵,耳朵中间能看得见裸露的皮肤,白皙透亮的晃人,勾的人想把这双玉足放在手中把玩。
凌越眼睛艰难的离开对方的双脚,专心的擦干余留的水渍,起身将擦了鞋的纸巾丢进垃圾桶。而后看着夏璇一字一句的说:
“我昨天说的留在我身边有两种理解,一,你成为我女朋友,我养着你,我们每天都在一起。二,你成为我助理,我给你发工资,我们也还是每天都在一起。你不满我的决定,是想选择前者?”顿了顿,“那我非常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