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虽然我退回了原地,可我的心早已走得了无踪迹。
因此,我们作别。
那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天气晴朗到令人舍不得挥手说“再见”。我跟Leon一如既往地,在民族大道转弯处的墨西哥餐厅吃了午饭,期间不约而同地沉默,徒留餐具之间相互碰撞摩擦的声响。
而在之前的一夜,我们讲和。五年过去,彼此都已经长成大人,不再做过多的纠缠,也没有无谓的挣扎。
Leon买了单,率先起身离开。他的冷静令我吃惊,甚至在转身而去的前一秒,他还绕过桌子,轻抚了我的肩,说着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我像是一面坍塌的墙围,坐在桌边,觉得自己就是一摊糊了的烂泥。本来想预付给未来一个元气满满的笑,哪知眼泪不争气,稀里哗啦落了一地。
没出一周,我搬出了那间公寓,却将那辆崭新的山地车留给了Leon,还有一整套Lonely Planet。我换了新的工作,在城市的另一边。
Leon也问过我的去留,我回答说,也许会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也许,我会回归我的祖国。他点点头,没再做任何多余的挽留……
我此生最后一次见到Leon,是在一个澳洲朋友的生日聚会上。江湖规矩,她邀请大家去酒吧喝第一杯,我则提着自己亲手制作的薄荷慕斯,欣然前往。
令我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Leon也出现在了现场。所幸重重人影将我们隔开,我欠身躲在人潮深处,不敢放眼看向他,可不知怎么了,余光里全是他。
过了一会儿,一个亚洲女孩带着Leon走了过来,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耳边的声音随他逐渐靠近的步伐消失,徒留自己的心跳作祟。
在某个突如其来的短暂瞬间,我们尘封已久的目光不约而同般亮了起来。
我做了狠狠的深呼吸,提起身子,正要摇手说“好久不见”,那个眉目清亮的女孩率先开口,她大方地介绍说:“嗨!我是Kim,这位是我的男朋友。”
不是Tina吗?难道不是Tina?我的心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话。可事已至此,新伴侣是谁又有什么重要呢?
没有攻击,没有嫉妒,唯有满心祝福送上。
佯装终究为佯装。没一会儿,我被内心深处某种恶意满满的情绪所击溃,要了杯马提尼仰头干尽,接着,毅然决然提脚离开。
我拐去麦当劳,坐在饥饿的人群里,要了超大份的薯条跟汉堡。我用力而快速地咀嚼,试图将所有的不快塞入体内,然后随血液迅速消化分解掉。
记得在摩洛哥仓库过渡的那一晚,Luka跟我讲过,每座城市都应该拥有一家24小时昼夜营业的快餐店,收留失眠、彷徨、辗转反侧、伤心欲绝……
直到我的缘分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爱过你,都不知道那感觉是冲动、留恋、锲而不舍还是那种被人们称作“爱情”的东西。只知道那时为你流过的眼泪是真的,心酸是真的,想和你走到天涯尽头海枯石烂也是真的。
有时候,人生像旅途。一半是浮夸,一半是清冷。浮夸献给好山好景的白昼,清冷留给孤枕难眠的深夜。时光在走,脚步无可停留。我们拿过往置换浮夸的一生,在必经的路途里,每一寸风景都不可或缺。
一步之遥,终成遗憾。
可是Leon,你知道么?
爱对我而言,至少是翻山越岭去拥抱,是四目相对时的热泪盈眶,是炎炎夏日就想着冬天织双暗红色圣诞袜并装满糖果,从烟囱翻进你家偷偷挂在你的枕边可好。
人为什么总要在错过后才懂得遗憾?就如同在贝壳里寻找消失殆尽的沙,在胡杨里寻找不复存在的海。
原来,我比想象中更无情无义,因此就在此刻,我的梦,再也与你无关……
钟小姐奋斗记
人们终其一生,披荆斩棘,
不过是为了给脆弱的软肋,寻得一副相得益彰的铠甲。
钟小姐能够单枪匹马闯到今天这个地步,绝非偶然,也并非命中注定,更不是与生俱来。
钟小姐是个小说家,可她从来就不染指励志题材。然而在众人的眼中,她的青春根本就是一套大写加粗的奋斗史。
钟小姐住在市中心地段最为繁华的公寓里,开太妃糖色的定制款MINI,涂我们听都没听过的高端沙龙香氛。心情好的时候,奢侈品街走一圈,买回两只爱马仕抱枕或者一整套餐具。
钟小姐的老公也是尤物一枚,正逢而立之年却已然成为商圈的一只“幼鳄”。俩人随意往那儿挽手一站,便自成一片熠熠生辉的人间好风景。
若只看“自我奋斗”,钟小姐的成就便足以令众人自惭形秽。可事实还远不止这些,她不仅生活富足,婚姻幸福,而且连老公都是高标高配版。
如果说个人财富积累与缓慢的岁月递增成正比,那么很显然,钟小姐一定是违背了这个人类学自然定律。
她从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留学生白手起家,用腥咸的汗水、眼泪,以及屡屡被浑浊眼线冲刷过的脸庞,一笔一画勾勒出了今日目之所及的一切。
这一年,钟小姐28岁,经历丰盛,人生繁华。
钟小姐开启留学之旅那年,十七岁零九个月。高中刚刚毕业,她还没看清成人世界的轮廓便被父母送出国门。
也就在那一年,她遇到生命中第一个重要的男孩。他姓张,钟小姐很拉风地称他作“张boy”。
张boy是和钟小姐同一批出国的小伙伴,历时一年半的语言学习之后,钟小姐选择了斯拉夫文学,张boy则兴致勃勃地选择了欧洲古典音乐,主修乐团指挥,辅修钢琴演奏。
张boy就读的音乐学院离钟小姐的学校仅仅一站地铁之隔,因此每逢提前下课,她就拿着一听可乐和一只自己做的热狗去看望他。
每当张boy手持指挥棒背对着钟小姐随音乐翩翩挥舞的时候,那支眉飞色舞的小木棒,渐渐幻化成她眼中一支细细的小皮鞭。
只有钟小姐自己清楚,她是有多么热切地期待它轻轻抽在自己的身上。
张boy家境优渥,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于此,钟小姐自觉研发出各种“钟氏料理”,主动兼任起张boy私人大厨的角色。
出国第二年,寂寞作祟,钟小姐从宠物中心领养回一只俄罗斯短毛猫,给它取名“索伊”。
冬天里的第二个月,她屡屡蹑手蹑脚地将索伊放到张boy家门口,然后等着他傍晚前来敲门。听到门铃响起的声音,钟小姐便会无比热情无比激昂地将张boy请进屋,一边感谢他送回自己走失的猫咪,一边装出不经意的样子,请他吃自己早已精心准备好的“便饭”。
张boy屡屡中招,一只猫咪,一顿晚餐,一个月吃下来,吃出了习惯。就这样,他顺理成章地和钟小姐处到了一起。
张boy虽说课业繁忙,可为了课余放松接触社会,他在一家高档餐厅的爵士乐队做起了兼职钢伴。
钟小姐常常去餐厅陪他,可她终归不过是个一穷二白的大学生,面对满目价格高昂的餐点,只好靠一杯接一杯的咖啡熬过大半个夜晚。
怕影响他演奏,她便独身一人坐在墙角最不显眼的沙发里,幻想着再晚一些的时候,大厅会变成金碧辉煌的宫殿,而张boy变成气度不凡的王子哥。
三月中的一个星期四,张boy很晚才回到宿舍。钟小姐端着汤锅在门口等得脚都酸了,他出现在楼梯拐角的时候,她瞬间满血复活,一个箭步冲到了他面前。
张boy掏出钥匙开门,钟小姐将砂锅放在灶台上,柔声问道:“这么晚,是出了什么事儿了吗?”他笑着解释说乐队临时加场。
话说一半他去冰箱拿蛋糕,刚下外套,钟小姐便发现他的腕上多了一块手表。她问他那表是从哪儿来的,张boy头都没抬便回答说,乐队表彰最优秀演奏者,自己被评第一,餐厅老板发的。
钟小姐半信半疑:“格拉菲慕入门款作奖品,这老板也太大方了!好好干哦,看来他能保证你光芒万丈前途无量!”
张boy不做过多解释,抬起头,笑盈盈地将一大块提拉米苏往钟小姐嘴边送。钟小姐张开嘴,“啊呜”一大口,来不及细细品尝,眼前的世界瞬间膨胀成了一只甜到忧伤的棉花糖。
正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此宜室宜家的状态很快便浸入到生活的细枝末节。张boy的体贴入微致使钟小姐萌生幻觉,她觉得就这样日复一日过下去,再往前一步兴许就是人们口中的地老天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