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是长久的静默。
陆婉莹佯装冷的样子搓搓手:“这风口真冷,大人早些歇息吧。”
说完转身便仓促离开,谁知她方才站在廊下木板的边缘,一脚踩了个空,身子失了重心,眼看着就要摔下庭园。
“小心。”谢景黎眉头一跳,杯子也顾不得拿了,伸手就去护她。
“啪嗒”一声,瓷杯在木板上摔了个闷响,谢景黎将陆婉莹拉入怀中,却没站稳,两人的唇如蜻蜓点水般触碰。
陆婉莹瞪大了眼睛,拉着廊柱稳住身子,与谢景黎分离。
谢景黎亦眼睫忽闪,神情很是不自然。
“我......我乏了,回屋了。”陆婉莹转身就跑。
“等一下。”谢景黎轻咳了一声。
“怎......怎么了。”陆婉莹觉得自己连话都说不顺了。
谢景黎呼了口气,稳定下心绪道:“以后别叫我大人了。叫我景黎就行。”他转过头,将脸上的红晕隐藏在暗夜中。
“知......知道了。景......景黎。”
陆婉莹回了房,却一直注意着对面那间屋子的灯火,她抱起被子,将自己的全身蒙起来。
真没出息,都过去一个时辰了,心跳还像擂鼓一样。
她原以为谢景黎做什么她都不会有心动了,却还是在这一吻中失了分寸。
关键这一吻还不是谢景黎故意为之,而是一个意外。
谢景黎对她无意,她明明是知道的。
她觉得自己的心像是一个油缸,无论是风吹还是雨落都能保持平静无波,可只要谢景黎轻轻点一把火,就能迅速得烧光殆尽。
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谢景黎很危险,不要再和他接触了。陆婉莹对自己说。
可眼神还是不由自主地望向对面那个屋子,谢景黎表面上慵懒纨绔,暗地里却用功到自虐的程度。上辈子陆婉莹就经常看到他房间永夜长明的灯火,或是在读书,或是在处理事务,总之对自己都从不心软,更别说对别人。
有天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谢景黎这样既天资过人,又不放过每一寸光阴的人。
陆婉莹犯了难:谢景黎有个坏习惯,就是爱趴在桌上睡觉,睡着睡着就着了凉,本来身子就不好。
可今晚发生了这样的事,她又不能走过去帮他披衣服。被他发现了岂不是会以为她对他有所企图?
陆婉莹摇了摇头,她不能亲自过去。
陆婉莹拿起针线,快速绣了只喜鹊,然后署上字。
半个时辰后,一只蓝色尾羽,夹杂着红色羽毛的喜鹊就欢欣地腾飞了出来。
陆婉莹对它微笑:“请你帮帮忙,帮谢二爷盖上衣服好吗?”
鸟儿扇动了几下翅膀,盘旋着飞进了谢景黎的屋子。
隔着窗户,陆婉莹看见谢景黎趴在书桌上,睡觉时候的容颜像小孩子一样温纯无辜,远不是平日里生人勿近的模样。
喜鹊用喙掀起谢景黎的披风,披风有些重了,它使劲地上下腾飞了好几下才将披风盖到谢景黎身上。
这时候陆婉莹后悔自己没绣个猴子什么的,猴子力气至少比喜鹊大,不过谢景黎万一醒了看到只猴子应当会很吃惊。
刚想着谢景黎万一醒了,谢景黎果然就惺忪地睁开了眼,他迷蒙地看着背上的披风,伸出一只手指让喜鹊停在上面。
他莞尔,露出即使是陆婉莹也没见过的,孩子般干净的笑容,静静地在烛火下端详着指尖的精灵。
那场面就像一副宫廷画师的名画。
陆婉莹合上了窗,觉得自己心跳的毛病又多了几分。
似乎是为了避嫌,谢景黎只住了这一晚上就回了嘉王府,说是有些兵书在王府的藏书阁,不方便带过来。
陆婉莹也连连点头,这样相处下去实在尴尬,她也的确需要时间调整自己的心态。
但谢二爷回了嘉王府,似乎也没看进去几本书。
确切来说,三天只看了一本。
魏锦秋用书敲着下巴:“不寻常,不寻常。你老实交代,你到底做了什么,如此心神不宁?”
作者有话要说:
谢景黎:放心,你这样的,我......
陆婉莹:嗯?想清楚说话。
谢景黎:我最有兴趣了。
陆婉莹(老公总爱口嗨,日常皮几下怎么破,在线等,急!)
第11章 子弟出游
谢景黎合上书,思绪飘到三天前的晚上:庭院晚风轻吹,白瓷杯子里的桂花冰糖水撒了一地,空气中泛着甜味。陆婉莹的眉眼浅淡,唇|瓣像冰晶一样寒凉,眼神躲闪,面颊带着红晕。
他心上的姑娘,美而不自知。
魏锦秋撑着腮帮子看着神志恍惚的谢景黎,摇摇头:“你莫不是生病了?”
谢景黎脸一冷:“没有的事。”
魏锦秋分析得头头是道:“像这样几千页的厚兵书呢,寻常人读起来至少要一个月,范子淮那样的可能要读一年。但你谢二爷不是寻常人,你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一般来说一天至少要看个一两本,这回三天才看一本。不是有鬼是什么?”
这话任哪个贵族子弟听了都会嫉妒得咬牙切齿,谢景黎天生的无双才智他们求也求不来,但真和他生活在一处,看到他看书的神速,绝对会背过气去。
在他们眼里百倍努力都不可得的事情,在谢景黎身上是伸手可摘的理所当然。
颖悟是一种习惯,谢景黎习惯成了自然。要是有一日表现出一丁点的异常,即使仍然甩了其他人几条街,也会引起身边人的注意。
谢景黎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这几天是在想陆婉莹,转移话题道:“子淮要是知道你这样编排他,看他不打断你的腿。”
谢景黎说的“打断腿”并不是夸张的修辞手法,而是真实的可能。倒不是范子淮有多么睚眦必报心狠手辣,而是他天生神力,下手不知轻重。
范子淮是范雅唯一的弟弟,宁远将军唯一的嫡子,五岁百步穿杨,十岁力能扛鼎,可惜读书无能不通文墨,按魏锦秋的话说,就是“天生的野蛮人”。
魏锦秋悠哉游哉:“没事,就算原话传到了范子淮的耳朵里,他也听不懂。”以范子淮那简单头脑的的理解能力,不会读出话里的深层含义的。
“不过,你还挺回护你的妻弟的嘛。”魏锦秋看戏一般盯着谢景黎。
谢景黎淡淡瞟了他一眼:“就算不是妻弟,也是一起长大的。”
魏锦秋显然觉得在谢景黎的书房待着索然寡味,将他一拉:“走,出去玩儿。”
每当魏锦秋谢景黎那帮人浩浩荡荡地驱着马车霸占御道的时候,大家就知道这帮纨绔子弟们又来了。
正经商贩们就会赶紧把东西收进去,花楼酒楼门前揽客的会更加卖力起来,妙龄少女们也会探头探脑地叫着心仪的少爷的名字,往他们的马车蓬上丢花。这些公子个个神采飞扬,不过叫其他的十几个的人加起来,也比不上谢二爷一人的。
魏锦秋不服气地关起帘子:“这不公平,你是个成了家的,怎么人气依旧不见少?”
太尉之子季初平道:“只要谢景黎这张脸还在,人气就不会少。”
谢景黎轻笑一声摇摇头:“有功夫琢磨这个,不如想想去哪儿消遣。”
魏锦秋道:“我记得几个月前你不是常带着我们去娇莺楼,现在不去了?”
季初平拉拉魏锦秋的衣襟:“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远花乔都不在了,还去那儿干嘛?”
魏锦秋思索道:“可我也没见景黎找几次乔姑娘,反倒叫小二叫的勤。”
谢景黎轻咳一声,当时陆婉莹在娇莺楼当小二,所以他才常去,现在她又不在,自然是不去了。
季初平想了想望着谢景黎道:“不如去你的铺子逛逛?”
谢景黎随意地看着外面:“也可。”
说是铺子,实际上是一条长街。大概绵延了十里,其间醋茶盐铁,丝绸金银,无所不包。俗称“十里铺”。
有鸡毛蒜皮的小生意,也有打牌掷骰的赌坊、邮寄借宿的驿站等,搁置在城区与市郊之间,淮州人都以为这里是自发形成的市场,却不知道这些年这些店的经营权早就被谢景黎一点点蚕食鲸吞了。
魏锦秋曾经问过谢景黎,这样五花八门的市场,为什么他要统揽下来。
谢景黎的回答很简单,市场变幻不定,有赚钱的有亏钱的,不知道什么哪天会有暴利,索性全部收入囊中。不管是获利还是亏损,都由他一力担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