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肖战性子温和,待人处事都是没得说的,今天自家老板主动去关心一个人,也可以看出,他应该也挺喜欢肖战的性子的,所以助理倒是不担心两人相处不来。
权衡一二,于是助理接过1313的房卡,道了声谢,让他们不用去敲门了,然后默默的回到房间,调好闹钟,决定明天早点去叫醒自家老板就好了。
这一夜,竟是睡得极为安稳。
肖战惯来起得早,睁开眼,习惯性地去摸手机,想要看看时间。
然后就感觉到身上好像被什么压着,揉了揉眼睛,一看,原来是王一博像个无尾熊一样挂在自己身上。
果然还像个孩子啊。
肖战不禁感慨。
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他曾经也是这么天真,毫无防备心的。
可是经历得多了,考虑得多了,他就再也不敢像曾经一样,毫无顾忌了。
“忘不了你的爱,但结局难更改,我没能把你留下来,更不想他能给你,一个期待的未来,那幼稚的男孩。。。。。”
一阵铃声传来,肖战听出来是王一博的声音,网上说的苏苏的‘奶音’,想来,这是他自己唱的了。
王一博先是皱了皱眉,但是眼睛紧闭,似乎没有起床的想法,但是耐不住铃声一直在响,大有一种你不接,我就不停的架势。
于是王一博有些不耐烦的伸出手胡乱的摸,似乎是习惯性的在床上找手机的动作。
但是此刻的他是挂在肖战的身上的,所以这抬手一摸,就直接摸上了肖战的脸。
似乎觉得触感不对,还捏了捏,嗯?软软的?还是温热的?
王一博顿时一个激灵,从床上直接弹了起来,意识清醒了一大半。
然后看到自己一条腿还压在肖战的身上,连忙收回来,盘腿坐在床上,耳尖也是随着动作瞬间就爆红,
“那个,我,睡觉的时候有抱东西的习惯......”
声音越说越小,耳朵越来越红。
“哈哈,没事儿,我以前也有这习惯,后来就慢慢改过来了。”
肖战爽朗的笑了笑,见少年好像还有点尴尬,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们都是男的,有什么关系?你只要别随随便便抱人家女孩子就好了,哈哈。”
“我不会!”声音依然细细的,但是却很坚定。
转念一想,大家都是男孩子,好像睡在一起也很正常啊!而且昨天抱着他睡的时候,觉得舒服极了,暖暖的,让他难得的直接一觉睡到大天亮。
(天知道这个想法的诞生,在他俩彻底熟络之后,他就开始各种找借口要跟他家战哥一起睡,当然,这是后话。)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真的是佛系更文啊,点击量没几个,收藏也就两个,但是依然阻挡不了我想写他俩的冲动啊~~
未必事事符合实际哈,纯属自己磕CP磕到想给他俩一个温暖幸福的平行世界与美满的结局~~
不喜勿入哦~~
☆、久别重逢啊
电话是助理打来的,知道自家老板赖床的习惯,所以才催命似的疯狂打电话,就怕等下迟到了,被导演骂!
王一博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热水澡,换上新的干净的衣服,然后便和肖战一起去吃早餐。
酒店早就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两人大概也是因为工作习惯,吃起东西来都挺快的。
王一博早上吃得少,肖战则是荤素搭配,水果牛奶一样都不少。
于是王一博就默默的看着肖战好像仓鼠一样不停的吃着。
突然,很想给他录个视频。
肖战真的很适合去做个吃播!他想,一定很多人会看的,因为看着他吃东西,真的很有食欲。
就像他明明放下了筷子,然后又忍不住又吃了几块水果。
两人吃过早饭,便来到了片场。
工作人员已经在布置场景了。
许是这部剧请的大多是些新人演员的缘故吧,所有人都已经陆陆续续的到来了,且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互相打着招呼。
若是让网上众人看到,大概会说,这是目前最和谐有爱的一个剧组了吧。
“肖战和一博来了啊,肖战先去化妆,把脸色画苍白一点就行,然后换上病服,我们接着昨天的戏拍。”
导演正在和编剧说着什么,看见肖战和王一博过来,温和的打了声招呼,然后让两人去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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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卿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军区医院里。
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扑面而来,难闻,却也让他更清醒了不少。
他晕倒了?晕倒前他在想什么来着?
对!要去救阿臣!
想到这,沈卿连忙把被子一掀,就要下床。
这是,病房的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警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见他踉踉跄跄地要走,连忙拦住他,
“诶,小伙子,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要去救阿臣!阿臣还在等我!”
“我们的人已经顺着他们可能离开的路线追过去了,只抓到了几个落后的,不过都是些小角色,用了点手段,倒是问出了他们常去的聚集地,不过估摸着也是打草惊蛇了,里面的相关人员都逃了。虽然没有救出你朋友,但是我们得到的消息是,他还活着。”中年警察解释道。
活着。
呵,这个时候,他是不是该感慨,活着就好呢?
沈卿有些难过地低下头,眼底的情绪说不出是自嘲还是难过与懊悔了。
突然肩头传来温热的触感,一双温厚的大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伙子啊,你们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到了,你已经被他们组织给盯上了,保不齐这样的事还会有下一次。
我见你倒也是个正直的孩子,不如去部队吧?去训练一下,然后努力加入我们!
你放心,墨臣那边我们会依然会紧跟的,毕竟这团伙我们已经盯了许久了,只是他们每次都像是能提前得到消息一样,每一次都让我们抓了个空!
没有确凿的证据,又没能人赃并获,才一直让他们逍遥法外!
抱歉,说起来,也是我们的失职!”
沈卿闻言,一脸正色道,
“不,你们已经很努力了,只能说,我们大概命中便有这一劫吧!我去部队,我一定会努力训练的!阿臣也一定还在等着我!”
他现在的实力连自己都护不住,又怎么去护住阿臣呢?
只求凭着阿臣的聪明狡黠能够在那个组织存活下来,哪怕顺应着他们当个小弟都行,最起码一定要把命保住啊!
他们从小便牢记心底的一个道理便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所以,他一定会努力的,他需要让自己更强大,强大到可以去保护阿臣,去把阿臣救出来!
就这样,沈卿进了部队,他凭着自己的努力与不怕吃苦的精神,获得了进入特种部队的机会!
原本,他是想着各项训练第一,然后能分到公安去的,如今这个机会摆在眼前,他不能放弃啊!即使,这一去,也不知需要训练多久,需要与外界隔绝多久!
可是,这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的最好的机会,他不能错过!
于是,沈卿在得到墨臣依然活着,并且跟在那个头头的身边做事的时候,他的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然后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新的征程!
前方有什么在等着他,他不知道,他只知道,阿臣还在那个狼窝里等着他,他只知道,阿臣是他在这世上唯一挂念的人,若他有个三长两短,他也不会独活于这世间!
就这样,两个从小到大都没有分开过的好兄弟在这一次,彻底的断绝了联系。
三年后。
沈卿没有想到,自己第一个正式的任务,竟然是去接近墨臣。
对,没有错,就是墨臣!
谁也没有想过,当年那个小小的少年,竟然一跃成为了那个犯罪团伙里,数一数二的人物。
手下的人,看到他,都只敢弯着腰低着头,喊一声:墨少。
当沈卿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是震惊的,不敢相信的。
可是事实摆在眼前,他又不得不相信。
因为他进部队的消息没有被放出去,也从未在人前出现过,且听说,这几年墨臣也有在暗地里打探沈卿的消息。
所以,领导他们才决定,把沈卿派出去。
以一个海归的身份出现在墨臣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