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番外(16)

明琇恍然,“两年前,为了避免蒸汽潮流霍乱道统,九阙下了泽火交易的禁令。可大匡城似乎仍然在使用泽火……”

大凶问:“大匡背靠沙漠,外联西域,与中洲万里之遥,即便是九阙仙主手下的红衣密探也鞭长莫及。琇琇觉得,如果李家发现了泽火新的开采点,会广而告之吗?”

“不会。”

明琇猛然想起了在《文道仙途》中,大匡城叛出九阙仙盟的事。小说以男主视角展开,所以并没有详细描述李家决定反叛的前因后果,只说是看不惯九阙一家独大、仙主专.制集权……

难道即便没有男主,李家依然在暗中绸缪、忤逆仙盟?

“我看,李家是为了抢占泽火才对妖狐赶尽杀绝的。人类就是这虚伪德行。我们作凶的,信奉的是弱肉强食,屠杀弱小便是天理;可你们人,信奉的是仁义道德,做出来的事却和被人唾弃的邪祟没有任何区别。”大凶讽刺道,“人知怜悯而弃怜悯,知善恶而作恶。岂非比纯粹的恶鬼更险恶百倍?”

明琇不可置否,“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人了。兽类掠夺是为了生存,邪祟掠夺是为了提升修为,只有我们掠夺是因为本能。动物的本能是生存,而智人作为高等动物……”

“智人?高等动物?”

明琇摸了摸鼻子,“这不重要。人和动物的第一本能是生存,这点没有异议吧?但人区别于其他生灵,人一旦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本能,第二本能就会被激发。那就是囤积欲。为了囤积更多的物资,我们发明耕种和畜牧,学会群居与合作,建立制度创建国家。千万年来,我们与天争、与其他族群争,无止境地掠夺资源。对了,还有发明货币,为的就是将资源量化。动物只要能活下去,通常不会囤积几倍于生存需求的物资。但人不仅习惯于未雨绸缪,还要为族群、为后代累积资源——我们终其一生,都不会满足,哪怕已经拥有足够活几辈子的钱也不够。只有孜孜不倦地囤积,才能满足我们的欲望。”

“囤积既是本能,那必然掠夺。”大凶沉吟,“好一套混乱的秩序!”

“人性本就是混沌,就好比你觉得人是最邪恶的,儒生觉得人本善,和尚觉得人都可怜,谁都对,谁都不对。如果没有混乱,哪来得秩序?”

明琇与大凶总会讨论一些旁人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题,或许是因为孤独共通,尽管他们绝不承认对方是知己,却也不得不承认彼此间建立起了一种微妙而默契的关系。

“人尚不同情人,又怎会同情妖。这世间鲜少有为异族伸张正义的。”明琇抱着驼峰,认真地看着眼前的黑气,“大凶弟,我们是不配同情别人的。所以,李成壑猎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管着,我只管给你打狐王内丹。”

他似乎是愣了愣,过了一会儿,飘来一声若有若无的轻笑。

“琇琇真是越来越像爷了,记得在地狱刚遇到琇琇时,你还是个哭包。”

“我看你才是越……”明琇没有说完,但她想说的是,“你越来越像人了”。

他大概会很讨厌这样的评论吧。

于是明琇话锋一转,“好了,不说废话了。我们现在尚不能确定妖狐巢穴与泽火的关系,我必须亲眼去看一看。如若真的有关,那就说明,大匡城并非真的向九阙称臣。”

“你更应当和李青莲一同前去查探。他就算是为了泽火,也会跟你去的。交给你了。”大凶沉默了许久,明琇以为他已不在了。可他忽然又说:“琇琇,或许很快,爷就能恢复原身了……”

他恢复原身,意味着明琇也能解脱。她眼睛一亮:“有多快?”

大凶道:“看你有多努力咯,大概还要吃十七八.九枚大妖内丹之后,碰碰运气……”

明琇:“再见!不送!”

黑气回归她的右眼,同时笛声婉转,渐入尾声。

不远处,月下吹笛人,缓缓将羌笛收入袖中。

第13章 春色未曾看

李青莲的身后跟了一群骆驼。

十七匹。

明琇数骆驼数得正起劲,她胯.下的骆驼突然撒了欢地跑过去,用脑袋蹭李青莲的胸膛。

李青莲道:“你来了。”

明琇道:“我来啦。”

卧槽,这算什么对话?

明琇尴尬地搓了搓手。

李青莲一把将她提下骆驼,直截了当道:“何事求我?”

明琇怀疑昨夜谋杀沈爱未遂之人正是李成壑,因而心里一直提防着他,也不敢将妖巢所在告知。另一方面,她毕竟和李青莲打过交道,虽说谈不上刻骨铭心,但好歹信得过李青莲的人品,有他同去,日后若李成壑责问,她也不至于孤立无援。

李青莲直白地问,明琇反倒有些心虚,目光不由地向下望去,盯着他的鞋尖。“城主大人给我们这些投考弟子布置的终审试炼是猎妖。我上一局失误拿了丙等,这一轮须得拔得头筹方能成为大匡城内门弟子。我想,若我能猎到狐王,一定能拔得头筹。”

李青莲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淡淡道:“你一个鬼修,为何投考仙门?”

李青莲目睹明琇吃妖丹,以他的见识定能猜到鬼道,因此她并不惊奇。她赌李青莲会替她隐瞒这件事,只因为四个字——

“不拘一格。”

李家家训,天下闻名。

这个词对李青莲来说如同信仰。

一直以来,大匡城都容纳着许许多多的不同。仙法、机械、中洲人、域外人……李青莲或许也能容忍与修仙截然相反的修行。

她忐忑地仰头看向李青莲,正对上一双明澈的眼睛。

他的嘴角有上扬的趋势,略带一丝戏谑。

明琇狗腿地补充:“谪仙年少成名,惊才绝艳,好多修士都是奔着谪仙来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明琇是为了我?”他抬眸一笑,似乎并不需要回答,“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回去拿几件东西就同你去妖窟。”

这些年他无疑变得稳重、疏离了许多,但抬眸间,眼中光芒如星,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使气任侠的桀骜少年。

最终他竟什么也没有问,就连她提前准备好的理由都没有用上。

说走就走。

他将一壶水、一壶酒,几颗麦芽糖,外加几条风干羊肉,统统收入乾坤袖中。见此状,明琇心道:我们是去狐狸洞野餐吗?

明琇道:“用回光咒试试能否确定妖窟的方位。”

妖丹在妖兽的脑部,是灵力和记忆的所在,人吃了妖丹,也就继承了妖主部分的灵力和记忆。只要用一道“回光咒”,就可以从妖的记忆中挖掘出妖狐巢穴的位置。

仙门正派不屑于用吞食妖丹的方式找到妖族巢穴。

恰恰明琇能做。

“明琇,你吃了很多妖丹?”

“很多。”

“岂非会有很多妖的记忆?”

明琇耸肩道:“还好吧,毕竟都是些死去的记忆,过段时间就会消散。死妖委实做不了什么,顶多凝一股怨气在梦里报复我罢。”

李青莲道:“那你可是经常做噩梦?”

“不经常,大多醒来都不记得了。”

明琇撒了个小谎,由是怕他好奇心发作,一会儿又该问她具体做了什么噩梦。

其实哪里是不经常,她夜夜噩梦缠身,有的关于她自己,有的是她变成了她吞食的妖,去体会妖经历过的恐惧。就这样做了数年噩梦,她起初夜夜不敢合眼,后来逐渐习惯,都开始拿噩梦里的故事吓唬村里的小孩了。

李青莲不再问下去,默念回光咒的口诀。他的声音好像也被风吹散了,不似平日里那般清朗,而是有些沉闷,甚至略微发颤。吟诵完毕,明琇眉头紧皱,罗盘飞转,而她受到妖狐神魂指引,在罗盘上拨出了巢穴的方位。

明琇回魂后,问:“我们怎么去。”

李青莲从怀里掏出来一张符箓。“瞬行符。”

这道符虽叫做“瞬行符”,可看上去同鬼画符别无二致,堪称符箓界的野兽派作品。

李青莲一手字写得洒脱浪漫,但画画这事儿也不能太洒脱浪漫。他的画每每被人嫌弃,对于一贯骄傲的他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于是他连带着对美术功底有要求的符箓道也一概不学,也不知时过境迁,他的心境发生了何种变化,如今竟然学起符箓宗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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