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真能心想事成的话……
她眯了眯眼睛,先把心思隐下来。
中午的时候,姜明渊回来,一家人吃了饭,这天气凉,本来不容易犯困了,但李桃红就是觉得困,姜明渊中午让她去睡一会儿,她想着没什么事,就去睡了。
姜春吃完饭就带着姜秋,提着那条差不多有三四斤重的鲫鱼去李家村。
下午要去上工的时候,姜夏说要跟着她去田里捡穗子,李桃红想起上午的那事,还是心惊胆战的……也就答应了。
把闺女带在身边,她才最放心。
可是总有她没看得住的时候……
因此,李桃红就心想着该怎么“解决”才让刘大山彻底绝了那条龌蹉的心思?
她也觉得奇怪,怎么这个刘大山……以前就算了,那啥上脑,没了理智,什么恶心事都敢做出来,但是这会儿姜明渊都回来了,他怎么有这个胆儿凑到她家里来?
这两天,李桃红寻思过该怎么跟姜明渊说起这事儿……可是,这家里孩子一直都在,她就是担心啊!
她可是花了老多的代价才让锦鲤系统更换了闺女的那段记忆,万一说给姜明渊,哪个听到了,或者他们以后谁说漏嘴了……更甚至,如果姜明渊发现闺女其实压根不记得这事儿。
姜明渊不会不相信她说的闺女的遭遇,但是,闺女为什么不记得了?
对此,她该如何跟姜明渊解释?
他不是重生者,他只是土生土长书里的男主,他能相信她那个神奇却也荒谬的锦鲤系统吗?
这也是昨晚姜明渊问起,她到底是没说出那件事儿的原因!
一整个下午,李桃红都在想着该怎么“收拾”刘大山,无论如何,她不会继续放任下去。
她就不信,一个老鳏夫,还真能不怕死的继续作!
接近傍晚,下工之后,她带着闺女回家,中途姜明渊说去找点野菜,让她们先回去准备晚饭。
然而,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姜明渊也就回来了,那会儿姜春和姜秋也回来了,这哥俩带着一大条腊肉回来,说是外公硬塞给他们的。
而姜明渊的手里提着一只半大的山鸡,还有不少的野茼蒿,这种菜有点儿苦,但是吃着吃着就会觉得苦中有甜,十分好吃,而且这野茼蒿在夏天能清热解毒,在这寒凉的秋冬季能健脾养胃。
按姜明渊的意思来说,家里的粮食都不够吃了,养鸡费粮食还费事儿,所以,今晚就炖了它。
李桃红嘀咕着,可以用草喂,抓虫子喂啊!
可是,她心想着,指不定人家姜明渊在北城好日子过惯了的,可挨不住简单吃喝的苦日子!
当时,她也就心里嘲一嘲。
她拿了野茼蒿去摘,这野生的菜沙土多,得仔细地洗,再加上她有些走神……竟是姜明渊把鸡炖上了,她才刚开始洗菜。
“今天在想什么?”姜明渊走过来洗菜,看着她说道:“别瞒着我,你每次一有心事就忍不住地皱眉头。”
他说着,抬起手抚了抚她的眉头。
果然是皱着的。
男人的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沾着水,水是凉的,指上的温度却慢慢地透过来。
她扭开脸,避开他的手,“没想什么。”她伸出手要洗菜,然而姜明渊抓住了她的手,掏了些水给她洗了洗手,还伸出手把她手上的水给抹掉。
这是干嘛呢?
“这水太冷,你又……去看看另外一个灶台上烧的洗澡水好了吗?今晚你和夏儿先洗,太晚了冷。”说完他就埋头洗菜。
李桃红让闺女先去洗澡,之后她才洗,等她们娘俩洗完澡,姜明渊已经炖好鸡,炒好了野茼蒿。
然而,李桃红一看那一锅鸡汤……
“姜明渊!你怎么把灵芝炖汤了!!”她瞪大眼睛,“那是我留着卖的!这可是好东西!晒干也得有两斤这样,卖了至少能有三四十块钱!”
这这……这狗男人什么时候看到她晒着的灵芝了?
而且他真是太不会过日子了,这么好的东西,能卖不少钱!
他攒了这么几年,除了去年开始能一个月三四十块钱的往家里寄之外,不也才一百多块钱的积蓄吗?
姜明渊一脸淡定地坐下,给孩子们夹菜,“你也说这是好东西,那就留着给你和孩子们补补身体,野鸡炖灵芝,养身补气,对你和夏儿都好,而秋秋之前流不少血,正好也补补。”
“你你……你气死我了!”李桃红都快被气饱了!
姜明渊抬头看着她,“坐下吃饭,别气,要不然就当是我跟你买了,五十块钱!”
李桃红坐下,瞪着他,“行!五十块钱!你倒是给钱!”
姜明渊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过些天……到时候给你加些利息。”
李桃红:“……”说得跟真的似的!
“妈,灵芝还有一半。”一旁的姜夏说道:“这么说还能卖二十块钱左右!”
姜明渊:“不卖,留着,我秋收完去抓山鸡,再给你们做一顿吃。”
李桃红:“……”很服气!
可是,她想了想……其实他说的也对。但是如果没有了钱,比起到时候粮食吃完了饿肚子,她宁愿孩子先不补身子,到时候都要饿死了,如今还补什么身子!
真不知道这男人是怎么想的!
晚饭之后,分批洗澡。
今天洗得就比昨晚早了,而且三个娃今天都属于运动量足够的,比昨晚还困,洗完蹦跶没一会儿就去睡下了。
李桃红也早早睡下。
不过,她在睡之前……往院子的角落里放下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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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时候,人沉入睡眠的状态里,在凌晨三四点这个世间会相对睡得最沉。
那时,真的全村进入睡眠状态。
如果稍微那种起得很早的,也是四点之后才醒。
深更半夜,冷风唆唆,静悄悄地。
街上若是能见着人,那不是鬼便是要去“做事”的人。
李桃红是后者。
屋外风声,屋里沉睡的呼吸声。
孩子和姜明渊都睡得特别熟,她下了炕,也不穿鞋,将鞋子拿在手里,忍着凉意走出去,到了院子再把鞋穿上,前去院子的角落,拎起东西,轻轻悄悄地出门。
她的东西也很简单。
一个麻袋。
一把镰刀。
一跟木槌。
去的一路上,她就在心里默念着,让她成功,她目前的心愿不是给她得到多少好吃的,而是要弄死刘大山那个老狗哔!!
“锦鲤运是吧?强烈心愿心想事成是吧?要是不骗我,今晚就让我成功,我去弄死刘大山!”
当然,她可不蠢。
死,是绝对不让他死的。
但是她可以让他往后都活在恐惧里!
这年代,家家户户都喜欢养狗,这些土狗忠诚又灵敏,但凡有个风吹草动都会惊动它们,犬叫声不停,然而,今晚特别奇怪,李桃红走过,无论是哪家哪户,一概没动静。
这整个村,静得仿佛只剩下她一个活人。
她找去了刘大山家!
这老狗哔,其实也就五十来岁,年轻的时候喝酒打媳妇儿,说他媳妇儿身体不好病死的,不如说是被他给打废的,听说以前有过一个孩子,被他硬生生踹到流了,从此就再没怀上过。
然而,越是如此,他打媳妇儿就越狠。
他媳妇儿抗了没十年八年就死了。
这些事儿,还是李桃红嫁过来流水村之后,偶然听那些妇女说起过,据说之后也有人给他介绍过女人,但人家一听说他这么打人,都吓跑了。
李桃红觉得这种畜/生就不配有老婆,不配有后代!
就活该他断子绝孙!
刘大山家穷得很,他自己也不勤快,这家里空空的院子一间破茅屋,大门口连个遮挡的木头都没有,李桃红走进去,静悄悄的。
可是,她也不怕。
既然想着过来收拾刘大山,说难听点,必要的时候,她把命都豁出去了!
不过,她不会死的。
人在将死的时候,求生本能和意识最强烈,按照锦鲤系统说的,她总可以在生死关头用一下金手指的,再说,她李桃红也不是没力气的,像刘大山那种身体早就被酒掏空,日子也没过好的人,要打过他,她还是有那个信心的。
狠起来,谁怕谁!
难道她就怕输、怕自己危险,任由这个老狗哔继续去祸害她闺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