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宠爱[重生]+番外(54)

作者:sherry_c 阅读记录 TXT下载

真好。

陆清竹微眯起眼望向窗外深沉蔚蓝的天空。

灼白日光炙烤大地,这一刻的夏日似乎太过漫长温柔了些。

像是要把二人一起包裹湮没入,六月浓烈的阳光里。

我们的未来,也能得到别人的祝福了呢。

虽然我早就做好了余生和你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的准备,但我还是发自内心地希望落在你身上的偏见和苛责能少一些。

不想看到你因为我辛苦的模样。

他踮起脚尖轻轻吻住了他。

大概是这一刻太过幸福的缘故吧,眼泪就像止不住一般滂沱滴落。

林锦阳捧着他的脸颊低头回应他的吻,唇间的栀子花香浓烈得像是要将灵魂淹没,他在那人的眼里窥见了漫天颤动的星辰,每一颗都在低语着至死不渝的爱。

“锦阳,我爱你。”

—————【后记】——————

因为腿伤的缘故,他休学了一年才参加高考。

高考开始的那天,已经考上大学的林锦阳又是检查文具又是嘘寒问暖,焦头烂额的样子比他自己进考场的时候还要着急。

考试结束后他如愿和林锦阳考上了同一所学校,在新生欢迎大会上,身为老生代表的林锦阳在台上念完讲稿,下台就把人堵在后台的杂物间里又亲又抱。

大学四年,他们成了学校里最有名的情侣,林锦阳要了一份陆清竹的课表,之后每天下课全学校的人都会看见有个身量高挑的男生骑着自行车从学校的一头骑到另一头,去的时候快的要命,回来的时候却小心翼翼,自行车的后座上没有女孩,只有一个眉眼温柔的男孩子搂着他笑颜如花。

他们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选择了结婚,彼时林锦阳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老板,而他不过是大学刚毕业的本科生。在他的毕业典礼上,林锦阳单膝跪地给他戴上戒指,又从公文包里掏出了自己的全部身家塞进他怀里。

他说:“清竹,请你嫁给我。”

他又哭又笑,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又被那人温柔地拭去。

“我愿意。”

三个星期后,他们在丹麦的哥本哈根举办了婚礼。

这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婚礼前的所有紧张忐忑都化成了如愿以偿的喜悦。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迈着步子穿过盛夏明晰的日光走到那个人面前,极白的阳光太过刺眼,他甚至都看不清那个人脸上一贯温柔的神情。

他只记得那天那人在他唇间落下的吻,穿过洁白花瓣铺就的长廊,他们在众人的祝福里相拥,又在牧师的见证下宣誓一生相守。

“清竹,我爱你。”

“你是我十七岁时第一次遇见,就想要深爱一生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啦!

应该会有番外

下一本很快就会开文,估计十天左右的亚子~

关于下一本的故事已经在这里稍稍剧透咯,大概就是重生找老婆结果老婆跑了又满世界疯狂找最后终于抱得美人归的故事,还是一样的配方,比这本甜

文名和文案可能会改,大纲不变,我有点想改成【至上宠溺】,听这名字就很甜是不是

文案最终确定

下一本预收《至上宠溺[重生]》

【我是唯你主义者,你是我的至上主义】

温柔年上受X孤僻年下攻

傅予城怎么都没想到,他一生显赫,死时却落魄狼狈至此。

一朝树倒猢狲散,忙着瓜分他死后留下的庞大家财,他的葬礼上,没有一个人来为他祭奠。

只有那个许久未见的少年拄着拐杖步履艰难地走到他的坟前,为他献上一束纯净的白花。

他记起那人是他患有眼疾时照顾起居的仆人,总是安静地跟在他身后,声音温柔地喊他的名字。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是他终其一生不敢奢望的温暖。

他下葬的那天他跪在他的坟前,哭着说他爱他。

他眼里含泪,声嘶力竭地问上天为什么他行医多年救了这么多人却唯独救不了他。

那人死的那天满城烟雨,他亲眼看着那个温柔的人永远倒在了他坚守一生的手术台上,手握着手术刀慢慢地停止了呼吸。

他想起他双目失明时那人在倾盆大雨里寻他,那个瘦弱的人拖着一条瘸腿在电话里哭着喊他的名字

“予城,予城你别怕。”

“你走到有人声的地方,有人路过你就托他报个信,我叫沈念,我来接你回家”

————

辗转数十年一朝重回十六岁,躲过那场曾经让他目不能视整整两年的火灾,他假装双目失明,只为了等候他生命中最初的温暖来到他身边。

那个记忆中瘦削苍白的少年如约出现在面前,凝视着他的眼里含着难以言说的爱。

而他伸出手,声音嘶哑着把那人紧紧抱进自己的怀里,一遍一遍喊着对方的名字。

“沈念,沈念。”

“沈念你别走,我把我这条命给你好不好。”

留在我身边,我用我的一生来爱你,好不好

【冬天太冷了,写个温暖的故事过冬吧】

大家下一本再见啦么么哒~

第44章 番外:茶花

婚后不久, 林锦阳就开始计划着蜜月旅行。

四月正是北方乍暖还寒的时候,就是南方的一些城市也还有着些微未褪的冷意, 于是林锦阳就把目的地选在了云南昆明。

云南的风里一年四季都渗着数种花香, 四月最甚的便是茶花。

大概云南人从骨子里就偏爱茶花,从服饰中繁复缠绕的花纹到花开时满城馥郁的花香, 这座坐落遥远南方内陆充满少数民族风情的城市,也像茶花般有着夺目的艳丽, 素雅或浓烈, 娇艳不失淡微。

陆清竹和林锦阳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从帝都到云南六个小时的旅程, 陆清竹难免有些困倦, 自家爱人却全程兴致盎然,像个第一次坐飞机的毛头小子那样激动地坐立不安。

他记得林锦阳曾经和他说过, 他以前独自一人来过云南,那一次的旅途他爱上了云南清凉微苦的茶花烟, 而这次他带着他一同造访这座艳丽多姿的城市,他却早已为他戒了烟。

出了机场,半小时的车程就到了市中心。十年后的云南与他记忆中的早已大不相同, 但湿热的晚风里却依旧有着浓烈酒气与稠厚的蒸汽。低声叫卖的水烟摊, 成把用细麻绳捆扎起的小捧花,自家印染的云南棉布临街而挂,繁复艳丽的花纹漂亮得晃眼。

林锦阳为他买了些小首饰,雕琢着古朴花纹的银镯入手是微微的冰凉,本该是女式的手镯戴在他的手腕上却恰到好处。

入夜, 他们融进云南炙热的夜。这里民风淳朴热情,林锦阳带他走进悬着各色灯牌的街道深处,那里有不少酒吧,像是古老质朴的城市中滚入的一股现代之流,混着烟火气息,人声鼎沸。

林锦阳和他在吧台前落座,身后不远处就是喧腾繁闹的人群,应和着幽蓝绮紫的灯光,人群随着震耳的舞曲尖叫。

这样喧嚷的环境,彼此之间说话只能贴近耳畔。林锦阳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笑着靠在他耳边缠绵厮磨。

彼时同性恋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禁忌的存在,吧台后的调酒师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两人倒也不过分诧异,只是一边擦拭着手里的酒杯一边询问他们要喝些什么。

林锦阳是饮酒高手,威士忌加冰随着酒杯的摇晃叮叮作响。他从来没喝过酒,于是就点了一杯苏打水。

酒过半盏,林锦阳的手机响了,是裴寂川打来的电话。

林锦阳走到酒吧外接了电话,自家损友知道自己新婚蜜月,这时候打电话过来无非就是说些带点颜色的浑话,祝他们百年好合如胶似漆。

林锦阳和他互相打趣了几句,问他回帝都什么时候有空出来喝酒,他却说自己现在身在江南,这几个月都不会再回帝都。

林锦阳倒也觉得诧异,这几个月他老是往江南跑,也不知道是什么勾住了他裴大少爷的魂,放着帝都大片的美女明星嫩模不要,偏偏一头扎进烟花扬州不肯回来。

林锦阳正想开口问问,却在电话那头听见了一个男人清冷的嗓音。

答案,似乎已经不言而喻。

人人都说江南好,江南山清水秀盛产美人,莫说女孩灵秀温婉,就连少年也是一等一的斯文通透,温柔秀气。即使是阅花无数片叶不沾的裴大少爷也免不了被江南的烟雨勾了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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