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于我如鹿向林(16)

先前玩笑建议高天宇带着狗盆求收养的冷哥用一种自觉罪孽深重的眼神儿看着季灵霄,如果可以口吐人言,它一定会亲口说三声对不起,第一声为那个根本不是建议的建议,第二声为教子无方净给季灵霄出难题,第三声为无家可归不得不给季灵霄添麻烦的自己。

儿大不由爹,混小子还是那个任性妄为的混小子,冷哥却不是那个可以轻松叼起他制止他捣蛋胡闹的冷哥了。他都没跟它商量一下就找来了房东,退掉了房子,将它苦口婆心的劝阻与吼骂当做耳旁风,把它当成大件行李扛出房子。还叫它清醒一点,不要阻挡他奔向新生活的脚步,不然就不给它养老了。这是人话吗?他纯碎是想气死它毫无顾忌的去霍霍人家季灵霄吧?这个混账东西,养他真还不如养个土豆!

思及此,已经无力发怒的冷哥也叹起了气,常言说有个好儿子不如有个好儿媳,儿子指望不上,只能指望季灵霄这个未来的儿媳妇了。

高天宇见他们光叹气不动作,忙垂下布满了欢心雀跃的眉毛,拉住季灵霄的手装起了可怜:“季叔叔,你不是想反悔吧?我房子都退了,你不收留我的话,我只能带着冷哥睡大街了,你忍心吗?”

并未答应收下他这件“私有物”的季灵霄抽回手,无奈道:“我忍心你就去睡大街吗?”

“当然不去了。”高天宇索性揽住他的腰,把头歪在他肩膀上,赖唧唧的磨蹭,“我退掉房子又不是为了睡大街。”

季灵霄被气笑了,抬手拍了下他的脑门儿,笑骂:“像只赖皮狗似的。”

高天宇摇着尾巴表示:“我是叔叔的小狼狗,汪~”

冷哥简直没眼看,抖着胡子哼斥:你可别糟践狗了,我们狗也是有尊严的,谁像你?没皮没脸没底线,活脱儿一件三无产品!

高天宇斜眼过去,理直气壮地:脸皮能换媳妇么?不能我要来干嘛?

冷哥哼都不想哼了,嫌浪费力气。

季灵霄的房子是一套小两居,朝阳的主卧做了书房,大半空间被书桌书柜占据了,余下的那点空间连只大点的狗窝都摆不下。客厅相较空阔些,但能睡人的只有一张沙发榻。高天宇十分体贴的将其让给了冷哥,美其名曰:冷哥年纪大了,受不得风,让它睡阳台怕它关节疼。

季灵霄和冷哥同时低头,定睛打量冷哥那肌肉紧实线条流畅的腿脚。

高天宇趁机蹿进次卧,跳起来往雪白的床上一摔,那张一米五的小双人床随之发出一声愤怒的吱呀,好悬当场肢解。

“不许穿着鞋子上床。”季灵霄连忙放下提在手里的袋子追了进去,俯身抓他下床。

“我脱了就是了。”高天宇两脚一蹭把鞋子蹬了,像个超大号的熊孩子一样滚来滚去,“季叔叔的床太整齐了,和季叔叔一样缺少烟火气,我帮你滚皱一点,这样才温暖。”

季灵霄头疼的要命,还发不出脾气,哭笑不得道:“哪来的歪理?”

“极度自律的人生会让你在有所成就的同时错失许多乐趣与色彩,我要帮你那些缺失的东西填上去,就从你的床单开始。”高天宇滚到床边,捉住那只试图将自己拉起来的手,用力一拖一拽,随即手脚并用的缠住,“来来来,一起填。”

冷哥循着嬉闹声瞥了一眼,只见季灵霄一边无力的挣扎一边被高天宇缠抱着滚床单,不由越发同情季灵霄:引狼入室就够悲催了,这货还是个神经病。儿媳妇,你要学着硬气些,不然会被折腾死的。

显然有些得意忘形的神经狼抱着还没到手的季叔叔胡闹了一通,把干净平整的床单滚的乱七八糟,还趁机大吃豆腐,把季叔叔衬衫上的扣子咬掉一颗,在锁骨处嘬了个暧昧的红印子,最后被面红耳赤的季叔叔赶出了房间。

乐极生悲的神经狼沦落为门外狗,挠着门板嗷呜:“季叔叔,放我进去,我不要睡沙发!”

门内恼羞成怒的季叔叔:“那就睡地板!”

冷哥摇了摇头,心想:还是心太软,你应该让他睡走廊。

季灵霄对高天宇确实如冷哥评价的一般,早上起来看到蜷在沙发上睡了一晚的高天宇扶着脖子爬起来,瘪着嘴嘟囔:“季叔叔,我脖子睡歪了,是不是不帅了?”

季灵霄既是心疼又是好笑,湿了毛巾帮他热敷,之后又帮他按摩穴位,活络舒筋。

落枕的症状缓解了一些,高天宇歪着角度小了一点的脖子问:“这样有没有帅回去一点?”

季灵霄跟哄孩子似的应道:“有。”

高天宇扯住他的衣摆撒娇:“季叔叔送我去上班吧,这样子没法开车。”

季灵霄寻思了下,转身进了书房,再出来的时候拿着一只铝制的小盒。

高天宇有种不好的预感,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歪脖子,眉毛和眼神儿都很警惕:“季叔叔,你想干什么?”

季灵霄打开小铝盒,从里面找出一包四寸的针灸针,莞尔道:“帮你帅回原位。”

高天宇吞了吞口水,干笑:“我忽然觉得这样挺可爱的,让我歪着吧。”

季灵霄撕开包装,抽出一根芒针,另一只手去拨高天宇捂在脖子上的手,同时温声哄道:“把上衣脱掉,乖,没事的,一点也不疼。”

这语气,这神情,简直和哄小朋友打针的儿科大夫没两样。

高天宇不怕疼,但他被季灵霄弄的很紧张,忍不住道:“季叔叔,你不会趁机整我吧?我错了,我不穿鞋上床了,我不咬你扣子了,我帮你缝回去还不行吗?”

季灵霄拉开他的手,哄道:“把衣服脱了,转过去,叔叔保证一点也不疼。”

高天宇闻言露出个古怪的表情:“等一下季叔叔,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太对的样子?按照程序,我是不是该叫不要??”

季灵霄:“……”

高天宇:“季叔叔,你耳朵怎么红了?害羞啦?”

季灵霄:“…………”

高天宇:“季叔叔你在干什么?为什么换针?好吧,我不该笑你,你还是用那根短的吧——不是,我没有调戏你的意思!你别过来,别过来,不要啊!”

总是调戏美人儿的狗少被美人儿逼进角落喊不要,这剧情的确不太对,但不影响狗血八点档爱好者冷哥观赏,顺便叫一声:噫——!

第18章 方圆十里之最

同居后的第一个周末,吃过早饭后,季灵霄把沙发上的被子拿到阳台晾晒。

高天宇像个追着大人要糖吃的孩子似的,手扯着季灵霄的衣摆嘟囔:“出去约会吧,出去约会吧,出去约会吧……我要和叔叔约会,我要和叔叔约会,我要和叔叔约会……”

季灵霄拨开他的手,把被子搭到晾衣杆上,回过身无奈的看着他:“你真的想和叔叔约会吗?我怎么觉得你想让叔叔带你去游乐场,射飞镖赢娃娃,再给你买一大朵棉花糖?高天宇小朋友。”

高天宇立即切换运行模式,一本正经道:“季先生,今天有时间吗?要不要一起看场电影?”

季灵霄抿着笑说:“下次吧,今天我要带小朋友出去玩。”

听到前半句就预备好耍赖的高天宇被这猝不及防的转折弄的一愣,随即欢呼着“季叔叔最好了”抱住季灵霄劈头盖脸“mua~”了好几口,被季灵霄哭笑不得推开之后就撒着欢儿蹿出去换衣服了。

生活中颇为随心所欲的高天宇一直把生活需要仪式感一说视为矫情,但这是他和季叔叔第一次正式约会,第一次必须美好无遗憾,首先衣着要得体,不可过于正式刻板,也不能过于随意平常。

高天宇换上一套既能为青春美好肉/体加分又不会显得轻浮的休闲西装,拎着一条紫灰色的领带跑到季叔叔面前,交出领带和脖子。

谁知把衬衫西装当工作服的季灵霄只会打温莎结,亚伯特王子结?怎么打?

高天宇不死心,手把手的教季灵霄打了一遍,然后三两下解下来,重新交出领带和脖子。

季灵霄虽然无法理解他的执着,但也没有拒绝,而且学习能力极强,只看了一遍就学会了。

冷哥在旁直摇头:儿媳妇,你也忒惯着他了,他吃饱了撑的瞎折腾,你还由着他。

高天宇回以得意洋洋的眼神儿:季叔叔就是这么宠我,你羡慕啊?

冷哥轻蔑地:羡慕你像个智障?那我不也成智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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