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还是暮色开口“时间已经不多了,熏墨丢失,王必震怒,我们只有半月了,半月之内,你必须从他体内拿回熏墨,然后我们回魔族。”
还是半晌无言,终于安司影出声:“分离出熏墨厚后,柒染会怎么样。”声音平静却缓慢。
“你不是早就知道吗?他会消失,重归于我体内,也许他的记忆会由我继承,也许不会。但若不会,他就真的如同虚无。”暮色亦是,回答的声音平静却缓慢。突然间暮色又是勾唇一笑:“哦,也不能说虚无,起码小蝴蝶你会记得他。你这么喜欢他不是,还说他干净,纯粹。”
对暮色嘲讽的话,安司影并不搭腔,所以暮色说完后,两人又是沉默,他们就这样,一个站着,一个搂着。又过了好久,突然安司影推开了暮色,往他□□狠狠踢了一脚,赌气似的说道:“为什么消失的不是你。”
“臭丫头,你……”被踹到关键部位的暮色痛的受不了,直接倒在地上缩成一团,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看到暮色这副样子,安司影顿时觉得心情变好了很多,朝地上蜷缩的暮色哼了一声,就又展开蝶翼飞走了。
安司影走了以后,本来蜷缩在地上的暮色瞬间就放松了自己,但还是躺在地上没有起来在,他只是喃喃道:“我消失的话,你会哭的吧,一定会哭的……小蝴蝶。”
斜晖落下,天色已渐黯,暗淡的光铺满了牧野之南,也洒落在暮色身上。但正是这幅光景,让暮色有种说不出的美,那种颓然的美,仿佛频临死亡般。
四
二十年前,地狱的王者——镜坠王,从地狱离开去天界参加天界皇子弈罗的婚礼,临走前嘱咐我和暮色守护好熏墨笛。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地狱的时间和天界是一样的)想到镜坠王要去天界二十天,我就顿时起了去人间游玩一番的冲动。
人间当真是个好地方,去了,无论仙还是妖,甚至与我们魔,对哪里也是流连忘返。
第一次听到青梅竹马这个词,便是在人间,那时我和暮色在街头吃着糖葫芦,一对夫妻走过,妻子看着路上嬉闹的孩子,便同他丈夫说:“这些孩子真像我们幼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丈夫接口道:“只是不知是否同我们这般喜结连理,举案齐眉。”
我想同他们说不会,这几个孩子即将死于战乱,连成人的机会也无。但想想我何必说那么多,就算我是魔,天机也是不能随意泄露的,况且,战乱,死亡,人这种弱小的生物想来是抵触极了这些东西的。
正当我想的有些深沉时,暮色突然捅了捅我说道:“刚刚那对夫妻所讲的青梅竹马,我们也是吧。”
我和暮色的关系大抵就是世人所说的青梅竹马。从有记忆开始我们两个就一直一直呆在一起。小时候我们一起调皮捣蛋,长大后同为魔界的守护魔兽,也因此被镜坠王赐婚。但其实,我总觉得我和暮色的关系处于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小时候的暮色其实与柒染很是相像,很干净的模样,小时候的暮色其实除了我以外,从来不会再去搭理其他的女孩,笑的时候也总是很腼腆的样子。但是长大后,他却总是跟一群魔女厮混,哪怕王下了命令,我成了他的未婚妻,他也没有丝毫改变的模样。总在女人堆里混,貌似还游刃有余的样子。
所以其实他也一直是把我当兄弟吧,可是他干嘛不拒绝王的赐婚呢。而我为什么也接受了呢,想来,大抵是因为习惯了。习惯,总是很可怕的。从小到大就一直呆在一起,理所当然的以为说以后也会一直在一起。
但好像又不是这样的,跟他在一起时总是有很奇特的感觉。
我们从未对对方许诺过什么,喜欢从未说出口,更谬论爱。但我们始终暧昧着,就如我从来不会反感他的拥抱;我们也始终默契着,就如这一次我想偷偷出去玩,只需一眼,我们就达成了共识。
但守护熏墨毕竟是王交代的任务,所以我们也不敢怠慢,于是我们就打算把熏墨笛带出魔界一起去人间。
第10章 牧野篇3
五
刚到人间本来是一切顺利的,但是在人间游山玩水几个月之后,我们都觉得只是看看人间的山清水秀实在太无趣了。于是我便提议去人多一点的地方好好看看这几百年里人们到底有什么变化。
因为我和暮色是魔界的守护魔兽嘛,所以平时出来的时间也不是很多,几百年能出来一次,也真的算好的了。
我和暮色先用隐身术观察了最近几百年人的衣着是如何的,然后再变幻出跟他们差不多的样子,然后混入其中。说真的,我和暮色最讨厌的就是人类的衣服了,每几百年就换一个样子,好看是好看,不过穿起来真的好麻烦啊。哪像我们魔界,常年穿袍子。
不过不管是在人间还是在魔界,好像我和暮色无论穿什么,都有很多人盯着我们看。唉,有的时候长得太好看就是种罪过,听说人间有个叫什么卫玠的,居然被人看死了……这也太恐怖了,幸好我和暮色是魔兽,不像人类那样生命力脆弱。
人间这时似是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发生,街道上人头攒动,好生热闹。每个人手上还拿着一朵莲花。“他们在干什么啊”我问暮色。“谁知道啊,人类一向奇怪。不过找个人问问不就知道了嘛”暮色说完就随手扯了个人“小兄弟,今天为何如此热闹啊。”
“小兄弟外乡人吧,今日乃上元佳节,你看,这男女老少都出来放花灯了,小哥也带你媳妇去放盏花灯吧,讨个吉利。”路人甲说完便笑吟吟就走开了。
“这小子有眼力啊,走咯,媳妇儿,我们去放花灯吧”暮色凑到我面前,一脸痞子样。
“滚,谁是你媳妇啊,赶紧去给我买灯去。”我踢了暮色一脚,转身就去卖莲花灯的小摊子前。人其实挺有意思的,人所谓的钱就是几块破铜烂铁,但几块破铜烂铁却能换到好多东西。
和暮色买完莲花灯,我们倒是没有去河边放灯,而是一起去找人间的吃食。我是从冥火中诞生的,对所有能依靠火而发光的东西都抱有喜爱的情感。所以对灯我一向喜欢,甚至于我在魔界的宫殿里有一间专门放置我从人间收集而来的灯的房间。
“人间的女子说若是在上元节这一天男女一起放莲花灯并祈求上天让他们结为夫妻,那么他们就真的可以结为夫妻,且生生世世恩爱缠绵。”
走着走着,暮色突然出声道。侧头看了一眼暮色,还是青色的服饰,但不知为什么今天的暮色突然好看的让我心里有些悸动,不过我还是踢了暮色一脚“胡扯什么啊,那不过是人类的缪想罢了,生生世世,连王和她都不行,何况区区的人类。有空说这些个废话,还不如去找吃的。”说完了,我又踢了暮色一脚。
“唔,痛,真是的,天天对我这么暴力,小心那天真惹毛了小爷我,我可就不要你了”暮色好像忽略了我的话,又好像没有,不过既然他选择略过这个话题,那我又怎么还会深究。“死暮色,活的不耐烦了是吧,敢在我面前自称小爷。”我作势还要去踢他。
人间的花灯节,灯火阑珊,我和暮色就那样穿梭在密集的人群中打打闹。那时总以为以后以为会一直这样,哪里会想到,岁月静好,不过白驹过隙。
六
打闹中我们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突然闻到了很香的气味。和暮色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了句“美食。”
说实在话,人间除了秀美有朝气的风景,最让我们魔喜欢的就是吃食了。人类其他地方真没什么让人羡慕的,寿命短不说,除了个别,其他长得也几乎不如我们魔,或者仙妖来的好看。
只是这六界中,他们做吃食的手艺太好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丢到锅里一煮便成了一道美味佳肴,他们还有着自己那一套说辞——生活,便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顺着气味飘来的风向走去,到了一家酒楼前。酒楼没什么特别的,进进出出的人也不少。我和暮色看着这酒楼普普通通的样子,也没什么防备就走了进去。结果刚踏入酒楼,突然整个空间变成了白芒色。
“结界。”我惊呼,“普通的人界小镇里怎么会缚魔界。”
“呵呵,你傻啊,肯定是魔设的啊,而且对方绝对是高阶的魔,且能力绝对不在你我之下,不过你看,这结界还挺有意思的。”暮色没有丝毫的紧张感,一屁股坐到地上优哉游哉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