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春喜颇为失望。
能捡到大枝桠当然是最好的,那样拉回家晒干了,劈开烧火特别旺。
可没有大枝桠,也不能空手回去,哪怕是细枝条,也比她们平时上山去砍柴方便得多。上山砍的都是小灌木,更兼荆棘满地,路很不好走,费老大劲才砍下一根半米多一米长的小细枝,一根根积累起来,最后还得背下山。
陆春喜带着两个妹妹在林子里走了好一会,都没有找到被台风吹下来的大枝桠,只能认命地指挥两个妹妹捡别人不要的细树枝。
这细树枝也有讲究,不能连树叶一起拖回家,得把树枝上的叶子给捋了——自然不是拿手来一片片地捋,那得多费时间啊,木麻黄是松针类植物,一根半米长的细枝条上不知长了多少片树叶。
陆春喜指挥着陆春归把附近能找到的断枝条都拖到一处,她和陆春燕则各拿出一把轻便的菜刀,开始把陆春归拖来的树枝上的树叶给削掉。
削树叶可以找个树桩坐下来慢慢削,而拖树枝却得到处走动寻找,还得费劲把枝桠给拖回来。
陆春归一开始没意识到自己接了最重的活,既然是来捡柴,那肯定得四处走动寻找。
好在这副身体年轻,走动起来很是轻快,边走边听着风吹动树林的沙沙声,还有远处的海涛声,隔着树林都能闻着一丝海的韵味,头上时不时响起清脆的鸟鸣,这让陆春归一时间心旷神怡,感觉宛如在度假休闲。
欣赏了好一会海防林的景色,陆春归才开始捡树枝,可到了把树枝拖回去的时候陆春归就犯了难!
首先她人瘦力微,若只是抱几根小树枝还不成问题,可想到拖个稍大点的枝桠就拖不动,枝桠上连着枝桠再带上树叶,那重量可不小,哪怕只是放在地上一路拖着,也得费不少劲。
再说这地上可不是光滑的瓷砖地面,这地上是沙滩,又松又软,每一步都深陷到沙子里,脚踝没入沙子好几公分,走起来可费力了,时不时还突起一丛野草,把拖在地上的枝桠给勾住。
那就不拖大的枝桠吧,抱几根小树枝回去就好!大的枝桠一会儿喊陆春喜、陆春燕来,三个人一起当搬运工!
陆春归可不是傻子,她才不会傻傻地埋头干活,有饭大家一块吃,有活就得一块干。
可这时候陆春归发现,自己迷路了!竟然找不到陆春喜她们所在的方向!茫茫林海,只听到风声海涛声。无论每个方向的景物都差不多,都是密密的树林,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
陆春归第一次来,对东南西北本就没有什么概念,这会儿在密林里逛了一会儿,已经丢失了原来的方向,东寻西找,处处都是木麻黄树林,都分不清楚方向了。
作者有话说:
我也是个路痴哈。
同一款路痴的收藏下专栏可好?
么么哒。
第14章 真是太好了,你也在这里!
阴凉的树阴下,陆春归额头上都泌出了汗珠。
她的方向感向来不好,但前世生活在城市,方向感不好也没有关系,到处都有路标、还有各种标志性建筑物,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而已,最终一定能够到达目的地。
可现在是在林子里,四处都是一样的,压根就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每棵树长得都差不多,她把一堆树枝放一棵树下一放,就开始寻找出路。
一个方向不敢走得太远,生怕越走越深入林子里头,更加走不动了。这林子这么密,到了深处,别人想来寻她,恐怕也寻不到。
而且,以陆家人对她的薄情,也未必会出尽全力来寻她。
陆春归绕来绕去,没多久又绕回原来的地方。她一路走呼唤着陆春喜、陆春燕,回应她的却只有林子里空旷的风声。陆春归开始有些害怕了。
她会不会越走越没体力,最后饿晕在林子里,最后……最后找不到路,误入林子最深处出不来,最后死在了林子里?
陆春归无力地抱肩膀,颓然坐了下来,她还是好好保存体力,然后慢慢想个法子吧,比如等到天黑看启明星来定方向什么的。
可抬头一看那被树叶遮天蔽日、只透下来几线日光的头顶,陆春归就发现自己这个想法也不现实。林子太密了,那些海防林长得极旺,像原始森林似的把头顶的天空遮得严严实实的,她连太阳都看不到,更别说启明星了。
那她怎么办?
她穿越时空而来,有着对前世世局的走向,本以为这辈子可以做个富姐儿,没想到梦想还没有实现,竟然要死在林子里了么?
啊,可悲,她穿过来后还没有好好吃上一顿饭,除了在那个少年家的那一次,酸菜汤配水煮地瓜,人间美味。
奇怪了,同样都是地瓜酸菜汤,在别人家吃得那是倍儿香,在自己家里吃起来难以下咽。难道说是因为在少年的家里,有美色佐餐,所以平淡的酸菜汤才变得有滋有味么
那个少年的眉眼五官确实是有些小俊,肤色也不像这里人普遍都是黑炭似的,他是极健康阳光的小麦色,看着就很养眼。
陆春归闭目靠在一根树干上,胡思乱想着,她才不会真的饿死在这个林子里呢,她可是穿越来的人,一肚子的知识文化难道全都喂了狗?她只不过是累了歇一会儿,总归能找到办法的。
迷糊中好像听到有个尖锐的声音在说,“啾啾,这个是帮她的人来了吧?这个蠢蛋。啾啾。”
“啾啾,嘻嘻,蠢蛋有蠢福。啾啾。”另一个尖细的声音回应道。
这两个声音都是十分细碎的,似是两只鹦鹉在学人说话,边说还边啾啾啾的,好似一连串鸟鸣。
蠢蛋骂的是谁?
陆春归睁开眼睛,两只不知名的小鸟扑腾着翅膀飞上了高高的树梢,隐没在浓密的枝叶中消失不见。
陆春归环目四顾,四处除了风声就是海涛声,哪里有人说话啊?
看来刚才她靠着树干睡迷糊了,睡了一觉。
心也是真大,迷路了还能睡得了觉。
还在睡梦中被人骂成是蠢蛋,这梦也真是太不靠谱了,在梦中应该多怼别人啊。
陆春归摇摇头,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突然,一只山鸡从前面的树林里连跑带飞地蹿了出来,接着木麻黄树枝一动,水帘似的枝叶被人从中间分开,一张英俊阳光的脸出现了。
陆春归一怔。
要不要这么巧,竟然是沈青岩,她才刚刚怀念完他家的地瓜和酸菜汤,他就出现了。
是不是这人都经不住念叨。
沈青岩的眉目五官明明与她前世的亡夫并无相象之处,然而眼神却是出奇地像,他只是淡淡看她一眼,她的心底就一股莫名的感觉冒了出来。
特别是在这个她有些绝望的时刻,沈青岩突然出现,就似那脚踏五彩云的白马王子,全身上下都闪闪发光,陆春归几乎是冒着星星眼地看着他。
太棒了,刚才她的梦还真是做对了,天降了一个人来帮助她。不过,她可不是蠢蛋,只是有点路痴而已。
沈青岩看到陆春归,显然也是一愣,“春归姐,你也在啊?”
陆春归此时看沈青岩,就觉得他整个人都在熠熠生辉,十分欢欣地哎了一声, “真是太好了,你也在这里!”
真是天降救星,她不用担心被饿死在林子里了!
陆春归本就生得漂亮,这么展颜一笑,眉眼间生动迷人,透过林萌的一点阳光落在她的鼻尖,更是显得娇俏可人。
而四周环绕密密麻麻的树木,把外界都排除在外,形成了一种天然的封闭,使得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无形间拉近了许多。
当天拿着账本为陆春归记账,那时候明明离陆春归的距离更近,伸手就可以拉着,可沈青岩觉得还是现在更近,近得他有些心慌和不自在。
他的目光不敢再看陆春归,视线飘过了陆春归的脸,投射在那只跌跌撞撞的山鸡上,“你来捡柴火?我来捉山鸡的。”
他快步越过陆春归,准备去追那只山鸡,却又回头一顿,“你捡柴怎么捡到这里来了?”
这里是林子深处了,一般人捡柴都不会捡到这里面来,外围的柴火就足够捡的了。
这片海防林,是很多年就就种起来的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面积可真不小,沿着海岸线几十公里呢,分不清方向的话,走上一天也走不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