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走到我跟前,一仰头,“吆,还玩上鼓了。”
我看着老猫,一时间哑了。
阿瑶在一旁问道:“你要选什么嘛?”
“不买东西,不可以进来了吗?”老猫看了眼一旁的阿瑶,又转头看向我:“你开的店?”
我摇头。
老猫嘴角一扬,轻哼一声,“朋友还不少。”
老猫说完转身向别处走去,偶尔随手拨弄下琴弦,漫无目的的左看右看,目光突然落到西面墙上的那把贝斯,他走到跟前盯着那贝斯看了足有三分钟,然后一伸手,取了下来。老猫拿着贝斯,转身向我走来,接着将贝斯向我面前一递,“我听听。”
我呆呆地看着老猫,又看看他手里的贝斯,摇摇头,“我不想再碰贝斯了…”
记忆中,这是我与老猫说的第一句话。
第69章 我的贝斯
老猫听了我的话一愣,吃惊地看着我,“怎么?”他嘴里虽这么说,另一只手却已经一把拽过我,硬生生将我拽到他面前,“拿着!”
他力气大得很,抓得我的手腕一阵痛,不自觉地叫出声来,阿瑶见了赶忙上前,拉住老猫的手,“你要做什么?快放手?”
老猫看了看阿瑶,“不关你事。”
“什么不关我事,你知不知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那我哥哥最喜欢的贝斯!”阿瑶说着和老猫撕扯起来。
“阿瑶,小心,”我一面劝着阿瑶,一面向老猫喊道:“你快放手!”
老猫却抓的更紧,一双眼睛涂了浓浓的眼影,棕黑色的烟熏妆掩盖了他本来的面容,看起来有些恐怖,他死死地盯着我,开口道:“默?你叫默?为什么不弹贝斯了?告诉我!”
我用尽力气甩开老猫的手,“你管我弹不弹贝斯?我不想弹了就不弹!要你管!”
老猫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和不解,“我要你弹!”他的声音是真的很好听,这会儿的语气又是这么坚定,“默,拿起贝斯,做个真正的贝斯手,加入我的乐队!”
听了老猫的话,我如中了晴空霹雳般愣住了,他在说什么?他要我拿起贝斯?要我加入乐队?我没有听错吧?
“我邀请你,加入,‘域外’,做我的贝斯手!”老猫再次说道,语气笃定。
我站在那里抬头看着老猫,老猫一手拿着贝斯,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我,而阿瑶站在一旁,搞不清了状况,我们就这样僵持着。
大门再次被推开,阿杰回来了,“默!”阿杰一进屋就失声喊道我的名字。
我,阿瑶,老猫,三人听到阿杰的声音都齐齐地转头望向大门处,阿杰在看到老猫的一瞬惊呼到:“是你?”
老猫看了眼阿杰,接着无视地转过头,目光犀利的看着我,“听到我说的吗?我明天来,要看到你拿着贝斯的样子!”老猫说着又举起手里的贝斯在我眼前晃了晃,接着一甩手将那贝斯扔给了一旁的阿瑶,一扭头,向门外走去,在经过阿杰身边的时候狠狠地咳了一声。
老猫走后,阿杰跑过来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却一言不发,后来阿瑶讲了刚刚大致的经过,只几句话,阿杰却已经听得明白。他突然拉着我的手说,“默,我也要和你说,拿起贝斯,做你自己!”
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身子在颤抖,连我自己都无法说清为什么这段时间我就是无法再拿起贝斯,无法面对自己;不是我不愿再弹,只是只要我一想起贝斯,过往的一幕幕就会再次浮现在脑中;看到以前的那个我,以为只要保住了双手就可以拥有生命,以为任何伤害都不足以让我放弃,以为只要弹着贝斯就是全世界!只是那个世界是那么不真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再回想。
“而且,你清楚老猫的实力,和他做乐队,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阿杰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抬头看着阿杰,他的眼神那么坚定,好像这是我唯一的选择。
“去吧,和老猫一起!”阿杰的语气坚定。
我狠狠地摇头,我心里害怕,却不知道在怕什么。
阿杰用力地将我拉进怀里,“有我。”
再一次,我失声痛哭,眼前是那把美得无法形容的贝斯,身旁站着美得无法形容的阿瑶;而自己却哭得无法形容。
谁知道谁的身后又背负着怎样的伤痛?谁知道当我们义无反顾在奔赴理想的道路上你又将丢失些什么…
*
咖啡馆里的气味儿变得有些腻人,而那个什么赞助方的人却迟迟不出现,真他妈的能唬人。我可没时间和他玩躲猫猫,看看时间也不早了,掐灭手里的烟,站起身,“我走了。”
幕幕有些惊讶,抬头看着我,“不再多坐一会儿。”
我看看幕幕,其实心里有些不舍,但还是该走了,因为看到她,我会想起很多过去的事,这些记忆有的美好,有的心疼,我不想让自己回忆得太多。
“队里其他人还在等我拍摄,先回去了,”我背起身旁的贝斯,从包里抽出两张明天演唱会的门票递给幕幕,“明天晚上九点,大启体育场,如果你来。”
幕幕接过门票,看看票,没做声。我却不想多说,这世上有个东西叫缘分,永远强求不来,不过我相信,幕幕你会来的。
幕幕微笑着与我道别,我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第70章 默客传奇
第二天,老猫如约来到“西风琴行”,只是我和阿杰却没来,而他就一直等在那,阿瑶打电话给我,要我去琴行,说那家伙一直在店里抽烟,横行霸道,把客人都吓跑了,但我还是没去;第三天老猫仍等在琴行,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直到第七天,阿瑶的电话再次响起,我按了接听键,“等我。”说完这两个字后,我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因为足够了,只要这两个字就够了。
我背起我的贝斯,梳理好头发,穿上我那双黑色的长靴,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好像是个陌生人一般,恍惚间好像相隔了很多年。阿杰走到我身旁,同样看着镜子里的我,嘴角微微翘起。
“这才是我认识的徐默。”他说。
我转头看了眼阿杰,轻轻的说:“以后,我都会是这个样子。”
阿杰错愕地盯着我,突然说不出话来,我知道他是被我的话给吓到了,他一定想不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是啊,阿杰没有想到我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就像好多年后他都没想到我会陷害T,想不到我早为老猫准备了《域外》;想不到刚刚在车上我为什么会吻他,然而这就是阿杰,无需过多的心思来揣测,简单而真实,不得不承认,这些年我还是爱上了他。
我和阿杰走进琴行,老猫正背对着大门,坐在吧台前,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随即转过头来。我看得出他脸上闪过的一丝惊讶,但他还是笑着起身向我走来,“想好了?”
我看着他,点了一下头。
老猫伸出手来,“叫我老猫。”
他在向我介绍自己,虽然我早就知道了他的外号,当然没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只是我也伸出了手,在握住老猫那手掌的一瞬,仿佛有股电流从他的手心传来,直流进我的心窝,这男人身上有种神奇的力量,让我至今都觉得深不可测。
“合作愉快,我的贝斯手。”老猫说。
“我叫徐默。”我说着,同时收回了手,“我会与你一起做乐队,但我只是我自己,不是你的贝斯手!”
老猫听了我的话,着实一愣,却只是笑了笑,“呵呵,好,贝斯手,徐默。”
我不再多说,老猫扔给我一个纸条,然后向门口走去,却在经过阿杰身旁时甩出一句话,“我不需要鼓手。”然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低下头看着老猫留下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串电话号码,还有个地址;又抬头看了眼阿杰,他却只是对我笑笑,好像在为我叫好,我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后来,我便去找了老猫,认识了石头,还有T。于是我加入了一个新的集体,并开始继续努力练习,因为老猫同样是个要求极高的人。而我在老猫是指导下开始做真正的原创音乐,老猫的确是有个有想法有天赋的音乐奇才,在他的帮助下我写几首新歌,他却也很喜欢。
至于那两个人,石头的性格还是比较张扬的,但心肠很好,吉他弹的没得挑,喜欢打游戏,是个电子控,iphone机子从不离手,与我倒也谈得来,常夸我的贝斯弹得比尾巴那家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