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角度讲,跨道这种不是人人能够体会到的东西。
尤其是现在。
鬼城之中,一进大门不远处就是鬼市,每个城都有,就在这里,也能听见从鬼市那边传来的声音络绎不绝。
“孔圣人的亲笔签名书卷,四十本全套,保质保量!!!”小贩站在摊位前大声喊着,摊子上尽是书籍摆放在上。
“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大甩卖喽,不要八十八,不要九九八,如今只要,十八就能带回家!”
“始皇帝曾经的兵马俑,一个八百,两个一千,三个成套一千一,量多可再低价!”说这话的是一个盈盈秋水一般的女子,一个个彩陶放在一旁,长得明显是汉代陶俑的样子。
着实跟秦始皇陵中的兵马俑大不相同,就那身形就不一样。
准确来说,摊主的话也是对的,始皇帝的兵马俑的确不少,而且不仅仅是自己陵墓里面的那种兵马俑。
就沾过手来说,曾经的兵马俑,的确,这话没毛病。
摊子上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常见的、到稀奇古怪的、从小到大无奇不有。
梧渊看着周围的那些人,眼中有那么点好奇,合着地府这么……活泼?和他印象中的着实不一样。
樊柒见梧渊的样子,直接解释道“地府这样挺长时间了。你看那些东西,要知道是不让卖假货的,从某种角度讲,他们说的的确是真的,只不过这些在地府着实有些是地摊货了。”
“我们阎王为了地府的干净的就跟水似的,所以一般的鬼,不长常驻的一般是没有钱,也不会住在这边。”
“而常驻的,早就是老油条了,不过依旧有不少人在收集这些东西,最初是一物换物,后来地府受邀弄了类似于人间的钱币。”
“正好来一趟。梧渊,有没有兴趣去看看?人间珍惜至极的东西,地府就很少缺的,虽然这些东西绝大多数是不能带出地府的。”
对于樊柒的话,梧渊自然不会拒绝,当然他对着鬼市,也着实有一些兴趣。
鬼市之中人妖混杂,却是少有的各个种族汇聚一堂的地方。
抱团这种事情,地府也有。
只不过有人管着罢了。
人族有人族的驻地,妖族有妖族的驻地。
即便就是同居在枉死城之中,那也是泾渭分明。
闹不出什么大事,一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就春秋战国的某些经常惹事的先王在线打架,而且大多都是很著名的那种。撩起袖子就上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还是那句话,地府呆的久了,什么人都能见到。
在鬼市的最边缘,一个头顶着个狼头,手是狼爪的妖精,站在摊子前。
驻足到此,樊柒拿起酒壶,抬眼看向那个吊儿郎当坐在里面,恨不得就要直接呼呼大睡的狼妖开口道“这酒是?”
那狼妖睁大了眼,见到人来,赶忙站起,直接口吐人言“著名盛唐诗人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客官要不要来一瓶?”
随即继续轻声道“这个可是我深藏多年的美酒,这种真品,可是可遇不可求啊。”
“真品?我还真第一次听说将进酒就是一壶酒。”樊柒看着狼妖,促狭的笑道。“梧渊,你说是么?”
梧渊看着樊柒,点了点头,虽然他完全不知道。
准确说,就鬼市上,嚎叫的那些东西,绝大多数,他都不知道,人间的事情,他很少了解。
不过倒是有几分趣味。
嗯……
准确说是被樊柒带着走的趣味。
这种感觉就很好,梧渊勾了勾嘴角,眼中尽是不知名的情愫。
说不清,道不明。
而樊柒并没有感觉到。
狼妖见此尴尬的轻咳一声,直接一本正经的开口道“这不是这个酒就叫这个名字么,起源于李白,你们人族不就喜欢这些么?要不是我想娶个鬼媳妇,我才不会把我的果子酒改名呢。”
在樊柒见此也不深究,直接抬手打开盖子的时候可以说得上,醇香醉酒鬼,尤其是热爱酒的鬼。
这个味道,千年万年仿佛都不会变,浓郁至极。
好酒!
只见一个健壮英俊的青年,一手提着一壶酒,腰间挂着一把长剑,整个人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却是带着几分引人注目的风骨,天命风流大概不过如此,眼下却是眼睛亮晶晶的,好像闪烁这光芒,直接朝着此地而来。
酒鬼,酒鬼,不懂得闻香识美酒的酒鬼,算什么酒鬼。
自从做了鬼,鼻子更灵了。
也算,是个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v←这个人是谁呢!答案只有一个!
第26章 似乎大佬
只见那人,快步一闪,抽出腰上的宝剑,伴随着宝剑的长吟之声,直接用剑尖直接挑起来一壶酒。
好快的剑法!
一套行云流水,一手直接拿起酒瓶,掀开盖子垂下脑袋,半垂着眼眸,闻了闻酒香,果然更近的话,更是酒香扑鼻。
从腰间掏出令牌,直接扔给了狼妖。
仰头直接一口美酒直接顺着口腔,直直向下,酒液在他的身体里荡气回肠,味道不同于寻常的果酒,并不是很甜,性甘,香醇,但是其中的性如烈火,倒是一样不落,在胸口犹如烈火蓬勃燃烧。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将进酒,将进酒,好酒!哈哈哈哈!”
“店家,你家里还有多少酒?哦对了,这位仁兄剩下的,我全要了,包括你家中还要卖的美酒。”说罢,直接仰头又喝下一口“将进酒”。
樊柒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心中有个名字,直接上了心头,随即开口道“敢问……先生大名?”
“我姓李,名白,字太白。”说罢直接又吞咽了一口美酒。
“诗仙?!”
此时此刻,樊柒的视线完全从那个所谓的“将进酒”上面转移过来,视线全部糊在到李白的身上。
上几次他就没赶上,这一次终于见着活的了!哦不对,死的了。也不对。
反正是这么个意思!活的死的都差不多。
都是九年义务教育过来的,谁没背过李白的诗词?
就算是如今的平民小孩,也一样知道李白的大名。
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而事实上那就是文有第一。
能认识几个字的,知道点诗词的,那么李白就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大江大河。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李白可以说是高产诗人之中,最好背的那个。
当然这是一切的起源。
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脑残粉遇见正主了。
樊柒摸了摸自己用于储物的空间,随即会想到自己的那玩意坏了,坏的莫名其妙。
不过这个显然不是重点,樊柒直接拿起摊子上面放在最夹角的毛笔,递给李白“诗仙!谪仙!能在我衣服上提个诗,写个名字也行!我这辈子就不洗衣服了!”
李白也不拒绝,直接提笔,直接在樊柒的衣服上写了个六个字:
将进酒,杯莫停!
嗜酒如命,剑法卓绝,最后的还有李白的抱负政治,当然最后一项已经是过去式了,鬼都鬼了,还追什么政治。
虽然文采卓越,古今少有的天纵英才,但是不得不说,诗仙李白是个政治苦手,就算是脑残粉,也完全拯救不了李白的政治抱负。
不过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这如此卓绝的才华,成就了李白。
当然了,强行挽尊这种事情,总是不能放弃的。
自从死了之后,听闻李白的政治抱负已经差不多干净了,而且如今是从诗仙就奔着剑仙去了。
不管怎么样,都能称之为一个仙。
地府中的谪仙人。
成天到晚的四处跑,逮找人的时候特别少,也是很迷。
地府没什么游山玩水的地方,但是依旧是跑了不少地方。
鉴于这些年的神出鬼没,地府就差关不住他了。
有道是天命风流,不过如此!
当然换个角度讲,那就是闲不住。
杜甫想找都找不着他。
作为诗仙第头号粉丝都这样,何况其他人呢。
就以这种的来去无踪。
一般的鬼,还真没多少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