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三个肯定。
话都说完,却还继续停了停思绪,没走。
好半晌,才在愈发恼人的争吵声中,忽而冲宋致宁比划了一个下楼的手势。
她说:“你下来吧,你在外头院子里等我一下。”
“……?”
然后,也不等宋致宁回答好或不好,便一扭头,飞也似地往家里跑。
白家很快也迎来一阵鸡飞狗跳。
“诶!瑶瑶,你干嘛呀,烫!”
“爸,我马上回来哈!”
“不是,你戴个手套!手套!”
她回家取了两个红薯,又飞快狂奔出门。
刚刚煨好的红薯滚烫,几乎隔着手套也灼得她龇牙咧嘴,只得不断把那番薯左右手交替来回疏解热气。
可即便如此,等到她把大个的红薯递到坐在大院中间那长椅上等她的宋致宁面前,还是被烫得不轻,粉色手套上一圈一圈的炭黑印。
宋致宁唇角紧抿,盯着那其貌不扬的红薯看了好半会儿。
好半晌,复才抬眼看她。
他的眼睛不再红红的了。
那是一双很漂亮很漂亮的桃花眼,漂亮到让人晃神的轮廓温柔。
“红薯?”
“嗯嗯!你吃吧,这个我爸弄的,我最喜欢吃这个了,冬天吃这个,暖洋洋的!”
“……”
以至于,直到很多年后,白倩瑶还无比清楚地记得那天宋致宁的样子。
他戴着一顶漂亮的尖顶灰色羊绒帽,脖子上层层绕绕同色系的围巾,原本就只巴掌大的清隽脸庞遮得只剩半边,一垂眼,一抬眼,长而微翘的睫毛好像给人心尖上挠痒痒似的。
雪花也掉在他的睫毛上,又被他随手拂去。
而后,他像是不怕烫似的,接过那热乎乎的烤红薯,便毫不犹豫地咬下一口。
白倩瑶小心翼翼地坐到他身边,也咬了一口自己手上那小的。
想起不久前他还说要教训自己,不由后知后觉地喉口一涩,有些心虚。
隔了好半天,才轻咳一声,问他:“好吃吗?”
他没有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只不答反问:“有没有人说过你做事的办法还是很蠢?”
哪有人刚被威胁了,转头塞给人一个红薯的?
就是讨好卖乖也该选个贵重的东西,就她一门心思,到这时候也只惦记着热乎乎的红薯。
甜的,黄瓤的。
没出息。
白倩瑶:“……”
两人默默啃了好半会儿红薯。
嘴里呼出的热气,合着空气中四散白雾,直至宋家家宅门口,一辆黑色的宝马驶出,悠悠离去。
宋致宁目送那车走远。
“也就是我比较心大,算了,”许久,才复又咬下一口红薯,说,“你长点心,应该多和我们这群人接触,才不会受欺负。”
“啊?”
“不是跟你说了吗,你应该对我凶点,别人才会信你是个真公主,不是土大款暴发户。”
“我们不是刚刚还在说……”
“加个喂。”
“喂!我们不是刚刚还在说,就是……说什么来着?”
宋致宁:“……”
=
很多年以后,白倩瑶的心理医生为了显示专业,在见她的第一面,便曾试图来一手“从你的脸上读出你的人生”。
当然,也不过一眼,她便先入为主地认定,这八成又是个好姑娘遇见渣男的恶俗爱情故事——
“诶?错了吗?”
被称为“柏医生”的女人愣了愣,端起保温杯的手僵在原地,“不是渣男?”
“当然不是,我遇到的是个很好的男孩,”而白倩瑶说,“只是他有他的人生,不得不把心情都藏得很深很深。”
因此,如果非要说她的爱情故事的话。
无非是一个不够好的女孩遇到了一个把自己伪装得太好的男孩,倒不至于归类于谁又辜负了谁,谁好谁坏诸如此类。
白倩瑶笑了笑,伸手,也摸过一杯茶水,低头抿了一小口。
“从哪聊起呢?十七岁之前,其实都是我傻逼兮兮的暗恋……啊不过,说起来,确实十七岁那年——”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加了一小段,四千多字为完整版哈,改完了~大家早点睡,下一章就是青春故事啦,青青和司余仔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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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72
非要细数起来, 其实十七岁是我人生中很关键的一年。
那一年,我变得开朗了很多,认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 开始因为有她的鼓励而变得自信, 学会打扮自己,悄悄开始不那么努力但至少认真的减肥,一切都好像在往更好的方向走。
不仅如此,幸运的事接二连三还有很多, 譬如永远在我隔壁班的宋致宁,忽然转班坐到了我的后桌,宋家的阿笙姐姐也转学到克勤, 对我照顾良多。
多少事都在那一年翻天覆地的发生着变化, 现在回想起来,大概真的是命运之神悄悄在那给我标好的路牌, 提醒我时机需要把握。
如果那时候漂亮一点就好了。
如果那时候懂事一点,会说话一点就好了。
如果那时候更勇敢更愿意去读懂某个人就好了。
……如果说是现在回味起来,当然也都这样想过。
不过还好啦。
至少现在我明白, 什么“人生没有后悔药”都是托词。如果注定是你的, 那么你遇上他的时候就会是你最好的时候。
命运哪里会迟钝到从相爱那一刻才开始,相遇的第一眼,明白的人, 就已经看到了结局。
——《白倩瑶·心理诊疗日记④》
白倩瑶或许并不是唯一一个撞破宋家家事的人, 但一定是所有撞破不堪的人里头最守口如瓶那一个。
既然答应了宋致宁绝不提起那天的所见所闻,从此以后,哪怕烂在肚子里, 她也再没打算过要告诉给旁人听。
宋致宁理应是懂她的。
是故,那一天, 不知道是出于“巩固承诺”的需要,又或者是真心感激她的诚恳真实,待她一贯同旁人两样的宋家小三少,倒是难得对眼前这一身粉的臃肿小胖子和缓了态度。
并肩坐在长椅上吃完烤红薯,又单独领着她翻墙出了大院,跑到隔壁街的“老杨豆花”那,点了两碗她最喜欢的、热腾腾的甜豆花。
“吃吧。”
他随手取下围巾,挂上旁边椅背,手指在自个儿纤细修长的脖颈边不住轻揉着,空下的左手,从服务员手中端来豆花,轻放她面前,“跟红薯一样,冬天吃最热乎。”
“哦、哦……”
她努力压抑住有些受宠若惊而惊慌失措的表情。
捧着碗边讷讷点头,脸上被肉挤得有些局促的五官,笑起来时,倒依稀还能瞧见幼时精致明艳的轮廓。
而后,便轻手轻脚拿起瓷勺——
只给自己的豆花上淋了一小勺很少很少的糖。
“……”
那谨慎动作毫无意外地被收入某人眼底,惹来不着痕迹的眉心微蹙。
事实上,白倩瑶吃东西嗜甜如命的习惯堪称众人皆知,早已根入骨髓。
不说别的,平时就是吃碗豆花,也得在上头上铺一层细密的砂糖,等到热气微微将那糖粒融化,融进浅浅泛白的汁水,这才开心地从中间挖去一大勺、吞进嘴里。
一边手忙脚乱喊烫,一边拉着她爸白既明笑呵呵地说着好吃,一次能吃掉两大碗,大概还得嫌不够。
他“偶然”路过瞥见几次,当然也从旁人口中或笑或嘲地听过,自然深知她那点不掩藏的用餐习惯——由是看来,今天这格外收敛的小口小口尝、小口小口吞咽的动作,也就分外明显突出。
白倩瑶却丝毫不知他的心理活动,仍努力维持着不大至于狼吞虎咽的仪态。
兀自沉默了好半晌,复才习惯性地咧起个傻笑,喝着豆花的间隙,不忘低声说:“每次我跟着你还有阮阮他们一起出来玩,路过这里,都好想推荐给你们吃这个来着,但你们急着要去清吧那边,我觉得这个好像有点太低幼了,哈、哈哈。”
这闷笑里藏着显然易见、没话找话的尴尬。
而宋致宁轻瞥她一眼,没吭声,只也低头吃起自己碗里的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