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货车和轿车的体型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的,如果对方刻意要他死,想必他也在劫难逃。得亏他还留了一丝狗屎运,紧急关头方向一打,车子马力足,又灵巧,很轻松的就上了人行路的台阶。大型货车就没那么容易了,司机猛踩油门想一股脑杵在程思慕身上,无奈车身太笨重了,冲上去的同时也失去控制,径直和街边矮房来了个负距离接触。
本以为躲过这场浩劫就是万幸,可却没想到,这仅仅只是开始。
随后就是更疯狂的恐吓和谋害,简直让人忘记这是在法治社会。什么带着血手印的威胁信,断胳膊断手指的快递,腐烂的死老鼠,他还在公司大楼里被人在远处用狙-击-枪瞄过,更甚的是不知这人是砸了多少钱,神通广大到把毒下到程宅,放到他的汤里。程思慕是有幸逃脱,却毒死了程父在世时养的一只小鹦鹉。
这时才听老师那边继续传话过来,他说……据警方那边的可靠消息,当初雇凶时,给的人头赏金是三个人,而不是两个人,这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日子里,收了钱的杀手组织为了赚赏金,会无所不用其极的杀掉他。
他又恨又怕,压抑以及被按头猛锤相互纠缠在一起,引得那个雨夜抑制住的眼泪在此刻倾涌而出。他缩在床上,用棉被捂住头,觉得在这世上踽踽独行真的是太累,也太难了,谁都不敢轻易相信。
结果第二天就是各种人才被挖、高层泄露机密,必要材料被垄断市场……
他实在走投无路,寻了几圈,硬着头皮把生意谈到了展越的头上。因为展越是唯一一个对手公司不敢招惹的存在,无论是卖脸皮联合各公司的故交孤立程家,还是资金或是资源上的压迫和垄断,对展越来说根本没用,因为宁萧瑟和对家老板没交情,凭展越的实力他也垄断不起。
所以对那时的程思慕而言,在沼泽中屹立的展越散发着光芒,也是能救他于水深火热中的最后机会,走投无路,不想上也得上。
可能就是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使得原本两个世界的人,意外的撞到了一起,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彼此产生了除血缘之外的精神维系。
众所周知,展越是国内新兴企业中最凶也是最无人敢惹的,不知道他们一个短短三四年间的企业哪里来那么多家底,管理阶层的来头还甚是神秘,那些人手腕很硬,做事稳准狠,头脑过人思维严谨,这样一个公司按理来说是根本不会和程思慕合作的。
但他误打误撞,不知道那天什么人约了宁萧瑟,也不知道安保和助理是怎么搞得,就让他稀里糊涂的混进去了。
可能也是天意吧,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促成了稚嫩老实的程思慕与宁萧瑟的第一次会面。
宁萧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更不爱管闲事,他做什么都是带着目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帮程思慕,绝不是因为好心,而是在调查过他的底细后,才决定出手相助。
那时展越虽强势,可毕竟为时尚短,就算是宁萧瑟自己,都有种心里虚的感觉。所以在那个关头,他最看重的就是开疆扩土,程家在本地影响力还是很广的,成立时间也久,与其让别人迫害到极致后收入囊中,不如他出手帮忙。
都说雪中送炭难,那他的这一雪中炭,在程思慕最低谷期帮他报了仇,吞并了对手的公司,想必会直接把刚二十出头的青年烧到情愿为他肝脑涂地。
然事实也确实如此,狡猾如宁萧瑟,他了解这事件的始末后,联合程思慕演了出好戏。
他不是想杀程思慕吗?不是雇凶了吗?那好,那我就凶给你看。他直接派出基地死士,演了场谋杀戏码,留下线索,故意引起某人的注意。
这下好了,和穷凶极恶的黑恶组织扯上关系,刑警支队不管?没关系,791来管。合着程思慕的口述和一群人证物证,以上次杀害程家夫妇为突破口,很快就查到了真凶。
被认定和M会有瓜葛,作为死对头,791必定不能放过他。于是直到死,对手公司老板也不知道自己是这么个死法,还天真的以为是事情败露了,死有余辜,完全不知道宁萧瑟把自己家势力的仇恨值拉到他身上,让他当靶子去给791打。
双方针尖麦芒你死我活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逮到机会,怎么可能放过?
看着报上的醒目大标题,宁萧瑟抿了口热牛奶,悠闲的飘了句:“这是想不开啊,有这雇凶杀人的劲头,用到经营和管理上面,早都成龙头企业了。”
也是那时,还是天真的程思慕惊呆的望着面前可怕的人,心想,这是个什么魔鬼呦……
但怎么说也是抱住了大腿,感激是之一,害怕回到从前是之一,种种原因汇聚,成就了他生死相随的迷弟身份。
两人的关系这些年扑朔迷离。
倒不是说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关系啊,毕竟两个人取向都没问题,只是维持两人关系的初衷很不纯粹。
一个是感激,却觉得自己是继续利用。另一个明明是写在脸上的好心,却也自以为是出于利益。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的情感太过于脆弱,都是靠不住的,与其表面称兄道弟,背地里患得患失,怕失去怕背叛,缺乏安全感,还不如把一切都归于各取所需,你为自保,我为权势,你需要我罩着,我需要你来做我势力的一部分,从而使我变得更强大。
因为利益能使人获得充分的安全感,让彼此知道,你不会背叛利益,我也不会。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人都不是真的利益至上,只是别扭的自欺欺人,如果其中有一个是那样,那么两人的关系也不会变得如此心照不宣。
他可以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企业双手奉上,而宁萧瑟也渐渐把他当成自己人的一员,甚至和与他共同撑起展越的黎衍相提并论。
可那时的程思慕是萎靡的,若说父母刚去世那会是低谷期,那当时就是迷茫期,好不容易牵强找到的理由,报完仇就失去了意义,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么给继续活下去找理由。
不巧,当时也是宁萧瑟最危险的时期,他回国后一直受各界瞩目,其中有仰慕的,自然也有审视的。
郑乘风携整个791都紧紧瞪着他呢,非要从他身上找出马脚从而一举拿下。
程思慕为了报答他,外加失去生活的乐趣,自请替他挡灾。宁萧瑟在这其中用了什么方法使得事情得以化解,这暂且不说,反正后来大家都相安无事,但也正是因为这一举动,无心之中把一段情感在潜移默化下变得微妙。
至于一个腼腆内秀的少年是怎么变成二皮脸的,或许有借口说是这世间声色犬马,人心又太过浮躁,久而久之下来,老实正经的人反倒没有嬉皮笑脸的更轻松。所以他对谁都真心,却又对谁都不见真心,于他来说命不是全部,而是附属品,把一切都看开后,自然也更豁的出去,活得潇洒放纵。
而吊着他的下个主线任务从等候案件结果到复仇,再然后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他只能循着其他人的轨迹,试图拥有支撑他们生活的动力,例如,友情……和爱情。
他一直不懂爱情的真谛,包括最完美最优秀的时候,那时在学校有许多小姑娘追求他,可他呢?就好像没开那个窍似的,对这方面完全不感冒,简直和现在的多情不像同一个人。
二十四岁的程思慕通过自己的努力,某些方面又回到了从前的优越,并且非常用力过猛的寻找自己的爱情,他非常期盼有那种愿得一心人的戏码在自己身上发生,从而就会全心全意的为她而活。
但很可惜,哪怕是交过那么多任女友,又对所有出众的异性礼貌性的表示撩拨,这样的他,依旧没搞懂爱情到底是什么。
他的多情却不是滥情,相反,如果不看那种二皮脸,倒是有点绅士的。上流社会的名媛中甚至还流传着一种鉴定方法,那就是在程思慕面前走一圈,如果他来向你微笑搭讪,那就证明这个女性的本身是过关的,如果他不感兴趣,那么这位女性在整个圈子里都会抬不起头。
困苦的日子是难熬的,可一切过去之后,回过头来看,就觉得时光过得飞快,眨眼间距那场风波已经是将近七年,今时今日的程思慕早已与当年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