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天井外传来拍打铁门的声音:“老板在嘛?”
方寻耷拉着眼皮、懒懒的往下瞥了一眼,一对年轻的情侣站在门外,男生正探头往里看,身后牵着一个长发女生。
爸爸和阿颜不知道哪里去了,没人应答他们。
男生又用力拍了拍铁门。
“怎么了?”方寻有气无力的抬高了些声量。
两人同时抬头往上望,方寻依旧坐着,栏杆半遮半掩挡住了她的脸。
“哦。”男生礼貌的向她示意了一下手里的钥匙:“我们有事要提前退房了,来还钥匙。”
方寻家前临主街、后依观光湖、右边是古巷核心观光点——古寺庙,寺里有棵巨大的姻缘树,寺旁有一方千年龟池;往左不远,是这座城市最负盛名的百年老字号茶楼。
除了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更因为她父母热情好客,友善大方。所以,他们家的民宿是这片区域生意最好的。
现在是旅游淡季,偶尔的几名游客,也都选择住他们家。
方寻:“收你押金了吗?”
男生:“没有。”
方寻:“那把钥匙丢进来就行了。”
可能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那男生稍微迟疑了会,蹲下来,透过铁门栏杆,将钥匙放在了门边。
走下台阶后,长发女生回头对方寻说:“替我谢谢老板娘,她的枕头我很喜欢。”
阿颜又把自己的手工艺品送给眼缘好的房客了,方寻不由的细看了一眼那女孩,是个斯斯文文,清清秀秀的:“喜欢就好。”
男生背着包,一手推行李箱,一手牵着女孩,往外街马路的方向走了。
方寻感觉自己明明没有很伤心难过,可就是打不起精神来,烦躁不安,又百无聊赖。
旁边吊椅里突然唱起了歌,是墨水瓶的来电铃声。
……
“你说你这孩子,干嘛这么火急火燎的,中饭也不吃。要不,你把票退了,吃完中饭,爸爸带你去看车。”
方寻定了中午十二点的动车票回s市,方祁南开车送她去车站,沿途念叨了她一路,到了检票口,还是舍不得。
方寻看了眼手表,时间紧迫的很,她敷衍的拥抱了一下爸爸,趁其不备,顺势提走了他手里的泡菜,一溜烟混进了进站的队伍里。
直到过人脸识别闸机前,她才回头向方祁南招手:“爸爸拜拜。”
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拜拜!”方祁南怅然若的失挥挥手,目送方寻上了三楼候车大厅,再也看不到了,才悻悻然的离开。
☆、外公的忌日
程陌打电话来,什么都没解释,只说他大概下午两点到家,他们当面谈。
方寻要赶在他回来之前,先到家。
半个小时的车程眨眼就过了,下车后,为了方便奔跑,方寻直接抱着透明玻璃坛,一步两级台阶爬上楼梯,跑过长长的出口通道,检票出站,下地下停车场,打车回住处。
一路上,她精力充沛的像一团熊熊燃烧不灭的火焰,旁人看着浑身都不觉涌出一股活力来。
方寻在墨水瓶的别墅二楼,租了一间八十平的小卧室,一进门,丢下泡菜坛子直奔二楼。
她要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搬走。
楼上楼下几个来回后,方寻有些气力不继,她扶着腰撑在卧室门口,明明看着没什么东西,怎么搬起来这么费劲啊!
已经一点四十了,墨水瓶随时可能回来,得加快速度。
方寻深呼吸,决定一鼓作气,两趟把书搬完。
她抱着摞起半米高的书,下巴抵在书上,慢慢往外挪,走到楼梯口时,发现这样下去不安全,书挡住了视线,容易踩踏空。
分手事小,把自己摔残废了可就事大了。
她转了个方向,侧着身体颤颤巍巍的一步一步往下移。
走到一半,大门密码锁响了,还没来得及反应,程陌已经推门进来。
她一恍神,怀里的书摇摇欲坠,方寻下意识的向前跨出半步,想伸手去稳住。
结果,一脚踩踏空落在了下一级台阶上,她条件反射的丢掉所有东西,伸手去抓栏杆。
怀里的书噼里哐当,全倒了,还有一本滑到了楼梯底端。
方寻并没有真的打算搬走,只是想搬空自己的房间,吓唬吓唬墨水瓶。
现在好了,被逮个正着,弄巧成拙,骑虎难下了。
“我先把东西从楼上搬下来,等会搬家公司过来,可以直接打包。”被撞破了,总得自圆其说,找个台阶下吧。
听到方寻的话,程陌面无表情,只是垂下目光,狠狠地咬了一下后槽牙。
生气了呗!
方寻有时候对他真的很无可奈何,有时候甚至都怀疑,自己怎么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呢?
他们明明是同龄人,都不过二十二三岁的年纪。虽然已经不再是十五六岁青春年少的孩子,但好歹也是初出茅庐、初生牛犊不怕虎、干劲十足的年纪啊!
可方寻却觉得,墨水瓶比她爸爸都要深沉老练,不可捉摸。
平时,在他脸上都很少能看到十分鲜活生动的表情。
开心了,云淡风轻的笑笑;不开心了,云淡风轻的皱皱眉,什么情绪一到他脸上,就像是被削弱稀释了一样,变得不易察觉。
方寻小时候的梦中情人,是那种阳光帅气,单纯热情,笑起来一口白牙晃眼、笑声能让整条街都感到快乐的人。
可程陌完全相反,他心思深晦如海,毫无少年朝气热血,低调的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个隐形人。
然而,方寻毫无原则的,深深喜欢着他。
可能是:喜欢他那张就算面无表情也依旧让人着迷的脸;
喜欢他那双在不经意间望向她时,专注深情,温柔的仿佛目含星辰银河的眼睛;
喜欢……
程陌单手解开西装扣子,大步流星的往里走,一只脚刚迈上楼梯,方寻从万千思绪中醒来,立马抬手示意他:“停下,别过来。”
程陌目光平静的看着她。
方寻倔强的扬起下巴高高在上的回视着他。
在这场无声的对峙中,程陌毫无意外的先败下阵来,他无奈的叹息了声,把脚收了回去。
方寻傲娇的扭过头去,哼了声:“你就站在那里把话说清楚。”
“你先坐下,别用那只脚站着。”十六岁变声后,程陌的声音就这么迷人了。
音色低沉,优雅稳重,有种大漠孤烟的苍凉凄美感。
说话的时候,这种感觉稍微弱些,唱歌的时候最动人,方寻每次都被他的歌声,感动的默默流泪。
他们每年的纪念日,方寻定的礼物,就是听他清唱五首歌。
方寻想了想,闹归闹,不能伤了自己,便善如流的坐了下来,双腿并拢,踩在下一级台阶上,姿势乖巧。
分不了手!
方寻强烈的第六感发出了这样的讯息。
因为她见到墨水瓶时,没有难过,心里还是一片欢喜。
只是,她很奇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会说出这种损敌一千自伤八百的话来。
程陌背对方寻,在台阶上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了脚边的那本书:
“没有要分手,信息是我发错了。我只是有一点点生你的气,又不知道该怎么让你知道,就用了种极端的错误方式。”
难得他愿意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方寻都有点受宠若惊了,只是,还是很疑惑:“你为什么生我的气?”
程陌回头看着她,深深的无奈。
方寻不解的皱起了眉。
程陌:“你记得昨天是什么日子吗?”
方寻迅速的在脑海里搜索,她连昨天具体是几号都不记得,大致清楚八月底了,八月底有什么重大节日嘛?
他生日是在十一月底,纪念日是四月初?
昨天能是什么重大日子?
方寻一头雾水。
程陌:“昨天是我外公的忌日。”
一个月前,你就答应过我,会陪我一起去看他。
方寻一巴掌盖在自己脸上,瞪圆了眼睛。
完了完了,这下罪过大了,这特么比忘记生日纪念日更可恶。
难怪!难怪昨天她说要去见学长,他会那么生气。
她当时还以为,他生气是因为吃醋了。
“对不起,对不起。”方寻连忙站起身,她不好意思走到墨水瓶前面去,只好躲在他身后,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外公也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