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到临头,他却临阵逃脱,当了逃兵。
阿寻搬来和他一起住,她父母反对。这个时候,他本应该当面向她父母承诺保证,让他们放心。
可是,他又一次的胆怯逃避了,让方寻独自面对了所有事情。
他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这么多年来,一直在与之抗衡,可就是克服不了。
他对自己也很失望!
他总是自我安慰,等他更有实权、更有能力、更坚定些、更能确保可以给到阿寻幸福,到那个时候……。
可那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现在,她父母主动要求见他,他要是再避而不见,她父母该怎么想,他又置阿寻于何地。
与其,这样无穷尽的拖延逃避下去,不如破釜沉舟直面。
其实,刚才他想是问方寻:我是否让你满意?是否能让你放心的带回去见父母家人?
……
诺诺:“这里,这里。”
知道方寻脚受伤,最先到的诺诺一直守在二楼火锅店前的电梯旁,见程陌和方寻上来,忙招手迎了过去:“我来,我来。”
她从程陌手中接过方寻:“你忙自己的去吧,吃完火锅我会送她回去的。”
骆诺是方寻的高中同学,程陌给方寻买的水果,有一半吃进了她的肚子里。
对方寻和程陌的感情,她应该算是见证者了。
高二时,她就跟方寻断言过:“墨水瓶对你要是没有非分之想,我把名字倒过来念。”
方寻却不以为然:“可拉倒吧,倒过来念还不是一样。人家好好一个学霸,好心做点助人为乐的事情,非得被你们说的这么居心叵测。”
诺诺据理力争:“全校这么多女生,他怎么不去助别人为乐,偏偏只帮你买水果?你们还不是一个班,连同一栋教学楼都不是。”
方寻:“不是说了嘛,我们初中就是同班同学,生地会考,我地理能考八十多分,还全是他的功劳呢。”
诺诺激动的忍不住尖叫:“妈啊,青梅竹马养成系。真的,恬恬,你就等着吧,我敢保证,高考一结束,他就会立马向你表白。说不定,填志愿的时候,还会问你报考哪座城市的学校呢。”
结果,别说表白了,高考完,方寻走出考场连程陌的鬼影都没见着。
后来听说,考最后一科时,他是全校第一个提前十五分钟出考场的人。
整个暑假,他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方寻再次见到他,还是在那列火车上。
……
方寻撑着诺诺的手腕蹦跶着半转了个身,面向墨水瓶:“都是女生没办法带你一起,你要自己找东西吃了。”
“嗯。”程陌向骆诺点了下头,礼貌,但并不像骆诺对他那般热情熟络。
方寻目送他离开,直至看不见。回头看到诺诺十分嫌弃的看着自己。
言情小说偶像剧里,霸道总裁总是高冷不近人情,大家却都趋之若鹜的追逐喜欢。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朋友间相处,既不花痴,也不为利益卑躬屈膝。没人会喜欢那种傲慢无礼,不可一世,对他人连最基本的尊重礼貌都没有的人。
骆诺对程陌的人品和优秀是十分肯定的,也知道他并非没有教养礼貌,只是,实在是不喜欢他总是淡着张脸不说话。
方寻讨好的撞了撞她的肩膀,撒娇:“哎呀,他本来就话不多,你就别总是在我面前嫌弃他了。看在他长得那么好看的份上,别和他计较啦。”
诺诺顶嫌弃的白了方寻一眼,扶着她胳膊往里走:“得亏他长成这样,要不然整天板着张脸不被打才怪呢。哎,他平时和你相处也是这样的嘛?”
方寻:“怎么可能。”
诺诺:“自豪个什么劲啊!”
这家以服务著名的火锅店,一见方寻腿脚不方便,立马一蜂窝的围了两三个人过来帮忙照顾。
孙亚清随后赶到,方寻发信息教她怎么找她们:进门你就跟服务生说,找一个瘸腿的,他们会带你过来。
孙亚清原本以为,像方寻这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想方设法投其所好的人,说晚上一起约火锅,不过是句应付的场面话。
没想到真的给她发了地址来。
“脚怎么啦?”彼此见过面,打过招呼后,孙亚清问方寻。
方寻笑笑。
诺诺说:“撞到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她上次还把自己撞成了脑震荡。”
她们选的是小桌,面对面坐的那种,方寻和孙亚清坐一面,诺诺自己坐对面。
孙亚清失声笑起来,伸手接过诺诺递过来的点单平板:“厉害了,现在没事了吧!”
方寻歪着身子杵着脑袋在碟里选餐前小零食:“已经不痛了。走走走,调配料去。”
诺诺站起身:“好好坐着吧你。”
方寻:“不要花生芝麻酱、不要沙茶酱、不要……”
诺诺:“哎呀,烦死了!”
方寻并没有因为孙亚清是自己邀请过来的,就给予了特殊关照,比起这些,她心思更多的都在食物上。
反倒是诺诺,更热情活跃,和孙亚清你来我往聊的不亦乐乎。
诺诺这边跟孙亚清聊着天,手里的筷子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住了方寻快要送到嘴里的牛肉。
“干嘛?”方寻眼看到嘴的“鸭子”要飞了,有点急:“又没沾辣椒。”
方寻口味重,无辣不欢,今晚依医嘱半点辛辣刺激都没沾,碗里的酱料也是寡淡无味。
诺诺把抢过去的牛肉,在自己青翠红彤的酱料碗里滚了一圈,丢进嘴里:“牛肉是发物,你现在不能吃。”
方寻不服:“医生可没说不能吃!”
诺诺:“医生刚才明明说了。”
方寻干脆放下筷子,去拿水果吃。
孙亚清留意到,方寻和骆诺去火锅里夹菜时用的是公筷。
看两人的亲密程度,应该是很好的朋友。在座的三位,就她一个外人,不可避免的会想,这公筷是特意为她准备的?
方寻不以为意,诺诺更善体贴人些:“是不是不习惯,吃火锅用公筷。我是医生,有时候会和病人一起吃饭,用公筷会让一些病人更轻松自在。久了,我就养成习惯了。”
“理解。”看诺诺的样子不比自己大,听她语气倒像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她虽然将信将疑,但既然别人这样解释了,就没必要再钻牛角尖。
方寻顺着诺诺的话说:“她有个大她十岁的哥哥,是个医生,医术高超有钱还帅,是个圣人。大概十年前,他刚当医生那会,遇到过一个得了传染病的患者,后来虽然痊愈了,但一直有心里阴影,不敢和别人相处接触。她哥怎么解释都不管用,最后,干脆把她带回了家,让她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吃了顿饭。”
那女孩最开始,也是不愿意吃,后来,是诺诺的爸爸提议大家用公筷,那女生才勉强吃了些。那顿饭,大家都吃的很愉快。
孙亚清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她是个普通人,对医生和医院有种本能的抗拒和厌恶。
不过,比起诺诺的习惯,她更好奇故事中,那个女病人后来怎么样了?有没有和那医生发生点浪漫的故事。
“那后来呢?”她好奇的问。
“后来!”方寻朝诺诺一抬下巴:“后来,这货也当了医生,还养成了这习惯。”
谁特么问的是这个后来啊!
孙亚清:“是问女病人。”
“去年结婚了。我哥在国外,没能参加,我爸妈带着我去了。”说起这个婚礼,诺诺无限感慨:“那场婚礼男方除了朋友,没有一个家人参加。”
新郎高大英俊家境殷实,父母瞧不上那女孩,一直强烈反对这门亲事。
后来,一次意外新郎出车祸断了一条腿,虽然他父母的态度没那么强硬,但始终没有松口答应。
到最后也没有去参加婚礼。
在婚礼上,新郎说:“别人看到我和我太太走在一起,肯定会说,这女的长这么漂亮,嫁给一个瘸子,肯定是贪他的钱。所以,我一定要努力多挣钱,免得别人奇怪,我太太到底贪图我什么。”
他的话引起在座宾客一阵失笑,可笑着笑着,就有人红了眼眶低声哭泣。
新郎拍了拍自己的那条假肢:“最开始我也接受不了,毕竟这是一条大长腿,短一点,我还能少伤点心。”
新郎的坦荡幽默,让一件原本悲伤的事情,多了点活泼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