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铃(52)

作者:十二尽夏 阅读记录 TXT下载

解琳更靠近过去,仔仔细细看光晕勾勒下他的侧脸,细数到每根长长的睫毛,他却仰着头,在欣赏远处的彩云。

他抬起手,遥指着,兴兴说道:“解琳你看!那片云被日头照亮的地方,形状像不像一朵盛开的莲花?”

解琳细着眼睛,歪脑袋用力看,“莲花吗?我就看出来是一团云。”

“真的是莲花,看似有五六片花瓣,大大地开着呢!”

“嗯……好像是有点像。”

已经转入无人的小路,解琳刚收回目光,一扭头,叶楚不见了。“哎?你人呢?”

再转回去另一边,气息微微收紧,叶楚正吻上她的双唇,不偏不倚,是他最热烈的爱意。他几乎一直都是内敛的,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去亲吻他所爱的人,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三秒钟,飞鸟的黑影划过天际的一抹时间。

他恋恋不舍离开,只舍得拉开半根手指的距离,又再次亲吻上解琳的眉眼。这一吻,还有深深的感激。

解琳傻傻地红了脸颊,干咳两下,道:“你突然做什么呀?”

他笑得把眼睛都眯起来,柔柔的嗓音飘进解琳的心里:“这样好的光景,不就是在叫我趁机亲吻我的爱人么?”

胸口顿时剧烈地鼓动,解琳切一声将要装模作样地撅起嘴巴,又忍不住噗嗤笑出来,见她大笑,叶楚自己也哈哈笑了。

“解琳,”他揽住她,“如果那个时候你选择一了百了了,那就看不到如今这番景色了。”

“所以呢?你干嘛忽然提老早以前的事情?我现在又不想死了!”解琳说。

“是吗?”叶楚低头看她扑闪的睫毛,和清晰秀气的鼻骨,她正好也抬起眼睛,惹得他火热热地悸动。

她“啊!”了一声道:“难不成……你要我去陪你了?我们在这边生活得也很好啊?”

他点点头:“是很好。多好的时辰,多好的地方,多好的你啊……”说着,他揽住解琳的肩膀,更紧了紧。

不知还能在这老宅里吃上几顿饭,今天晚饭过后,解琳和叶楚都没有舍得离开桌子,解琳喝了点酒,渐渐趴上了桌面。

“小柔能醒过来,都是你的功劳,谢谢你,叶楚。”

解琳半转过身,看看布着裂痕的屋顶和脱落墙皮的墙角,抬手撑住眼角,“你说,我以前怎么就没感觉到,这房子这样老旧了呢?每个人都嫌弃它破旧了,我从没觉得,大概我不记得它崭新的样子了,我也不知道它这幅模样以外的样子,”解琳揉两把眼睛,抓起桌上的啤酒饮一口,“要是一直能这样,多好呢……”

她摇头又否定了自己刚刚的话,“不好,我也不能一辈子困在这老宅里头,我要走出去。”

她压身拉上叶楚的手:“我要和你开始新的生活,好好地生活。你说,上次去看的那套房子还好吗?虽然厕所小了些,不过阳台宽敞……”

她又一人说了很多话,“今天的麻辣虾炒辣了……”却见叶楚并不开口,时而回应、点头,更多的微笑。

解琳不尽兴,拖着话音说道:“叶楚,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要你说话。”

叶楚也靠过来,扬起眉毛道:“你要听我说什么呢?”

解琳说:“我喜欢听你说话,你说什么都行。”

他的眸光动了动,单手将解琳握住他的手翻上来,自己重又握住她,拇指在解琳的手心轻轻摩擦着。他沉思一刻,开口道:“那我来同你讲一个故事吧?”

解琳愉快地点了头,把脸枕在她手背上,也枕在叶楚的手掌里,兴致勃勃地听他讲:

“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故事了,在南方的某个小镇里头,有户姓温的人家——”

第35章

上世纪的二十年代,某个名叫温自华的男孩出生,他的家庭并不大富大贵,父亲是名手艺人,他做旗袍,也做普通的棉衣。乱世之中,这一家小小的成衣店好歹养活了一家四口:温自华还有个弟弟叫温自成,小他一岁半。

他们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淑的女人,剪着一头短发,她极爱穿旗袍,夏天别人穿衫子大袴,她穿压了黑边的蓝布袍,冬天别人穿厚棉大袄,她也要穿青莲色的衬绒旗袍,颜色总是冷而深的,但她依旧是格格不入的。六岁的温自华也许还没太分清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可他已然觉得自己的母亲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外头的那些都是不好看的。

他爱粘着母亲,她去河边的石阶上淘米洗菜,他也跟着,她坐在家里的门槛上吹风纳凉,他也就陪她坐着,一坐一天,他偶挪位子动动屁股,也从不嫌烦闷,还只怕一回头妈妈就不见了。

不像他的弟弟,温自成是街上有名的皮猴儿,才五岁就天天跟着一群大孩子在外头疯玩,若到了傍晚不去找他,他绝不知道要回家的。

于是每天晚饭前,母亲把灶上的火移交给从店里忙回来的父亲把着,就拉着大儿子出去找小儿子。

她永远找不到他,小小的一只不知道钻到哪个河堤地下,又或者躺在哪座草垛上,只能扯着嗓子到处问、到处喊。不过她也不用太着急,因为温自华永远找得到弟弟,他扒开树丛往里头一探,便喊:“成成!你又乱跑!妈找你回家吃饭哩!”

温自成并不肯走呢,人小鬼大地扭过头去,不理他哥,还道:“我要斗蛐蛐!”

温自华走进去一把拎起他就往外又拉又拖,温自成不断挣扎,声响越大,温自华便冲路那头大喊唤他妈来:“妈!这里呢!”

母亲赶过来从哥哥手里拉过弟弟,照惯往他屁股上抽两巴掌:“越跑越没边了!皮猴!让你皮!你也不跟你哥学学。”

“谁要跟他学!他跟屁虫!”

弟弟自小反骨,哥哥则更温敛。也可以说温自成更大胆洒脱,温自华则心软拘泥——温自华望一眼帮弟弟收着的小笼当中,那一指大的蛐蛐奄奄一息了,心里紧一下:“呀!虫要死了。”

温自成探头过去,从哥哥手里拿过小笼打开看一眼,便将那半死不活的虫给随手扔到路边的草丛里头了。

家里头一直是其乐融融的,父亲脾气也好,只是偶尔看他和外人有争吵,他却从不冲母亲发脾气,也不打孩子。

家境虽然一般,物资也很贫乏,母亲却总想方设法的给兄弟两个做好吃的,一星期也吃得上两顿肉,虽大都是猪肉鸡肉,这样烧那样做,总不一样,吃也吃不够的。有时候临着时局紧张,只有菜和鸡蛋,心巧的母亲将韭菜炒一道,鸡蛋炒一道,摆成两三个盘子,再做一碗汤,也要让晚饭桌上看起来满当当。

每晚上睡觉的时候,温自华要钻进母亲怀里,温自成要跟爸爸睡在一头。温自华为什么那么爱粘着母亲呢?可能是天生拥有细敏神经的他,隐隐预感到了他和母亲的缘分,竟然很短很短。

应该是他六岁那年的某一天,天色那么昏黄不清,家门口的泥路子,刚下过雨的,湿而粘的深色的泥土,出奇地泛出冷旧的颜色。

母亲又穿着她那件滚黑边的蓝布旗袍——昨晚上刚重缝好领口掉了的一只盘扣,油灯下她抽好最后一道线,打结固定好后拿嘴咬断,把衣服拎起来往灯火里照照,满意地笑,好像她这扣子一缝好,衣服又崭新一样,使她那么高兴。

她今天又穿上它,扣好缝好的扣,挎一只竹篮要出去买东西。温自华见母亲的一抹身影从院里划过,赶忙追出去,“妈!我也去。”

母亲习惯了他跟着,拉他到身边,正一块踏要出去,身后的小人也跑了过来,仰头叫唤:“我也要去!我也要上街买好吃的!”

他倒恐他哥哥在外面买得一根麻花一块糖,不给他吃。母亲道:“你也去干嘛?你一日不出门不行?在家里呆着,看看家。”

温自成怎能依,撒开腿就要哭:“哥能去,我不能去!妈给哥买糖吃,也不给我吃!”

母亲哈哈笑了,她什么时候给了大的不给小的了?只是有天,她带温自华出去,路上遇到一个久不见的友人,她从自家的包裹里给了小孩一块糖吃,哥哥含着糖回家正被弟弟看到了,哭闹到今天。

母亲倒要看他哭到几时,拉起温自华装作要走,温自成在家门口高嚎了两声,远远见两个人真走了,不甘心,转身回到家里的后院,要从围着鸡笼的篱笆高头翻过去,从后头的路绕到街上更快,他要去偷偷截住二人,看他们是不是真偷摸摸买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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