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的呼唤【CP完结】(99)

作者:藤花琅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天气又阴了,周围天昏地暗,还有垃圾的臭味。

连燕想要继续搂着他,脚后跟碰到了易拉罐,那点细微的动静惊到了他,他好像一下子受不了了,咬住沈平格的衣襟,使劲抽了抽鼻子,他觉得他疯了,他甚至想和沈平格在这儿做’爱——只要别让他们分开。

连燕又和他说,和他比划:我是个很贪婪的人,我哪个都不想丢掉。

也最后呢,沈逸明不想要他,他和沈平格似乎也难以长久。两个他无法都得到。

连燕觉得自己好笑,又笑不出来,只是低着头,轻轻碰他的脚尖。

“带你走,”沈平格这么和他说,在他耳边,如亲吻一般的耳语,“好不好?”

他第一次趴在沈平格的背上,那点新奇冲散了他的难过,沈平格没说去哪儿,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会跟着他,他们没有再路过那家西餐店,连燕不想看到英文,他搂着沈平格的脖颈,知道有人在打量他们,但他没有管。

他看到了花店橱窗里,看到上面悬挂的木牌子,写着沉闷无趣的情诗。

-正如你所看,我对你是六月份。

-或许我可以找到你。

连燕又要去买花,可他们没有钱,所以只是沾染了一身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呛鼻,连燕揉的鼻子红,沈平格说:“下次我该带点硬币出来。”

又问他:“想在这儿接吻吗?”

连燕说“想”,于是沈平格真的在这里吻他,尽管四周还有看花人。连燕害羞起来,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花店老板送了他们一支玫瑰花。

“你们很勇敢,”老板笑着说,“祝你们长远。”

玫瑰花不是新鲜的,毕竟都下午了,花瓣周边是枯黄的颜色,但里面鲜艳,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沈平格把花别在他的耳边,笑起来,连燕觉得自己完全不难过了,那支玫瑰又别在他的衣领上,低头就能闻到香气。

“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沈平格看着黄昏,轻声说,他不需要连燕回答,只是和他攥着手,“我想一下子长大,这种理想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想买switch,我妈不同意,说耽误学习,我就想,要是我长大了,我要买三个switch,一个放在客厅,一个放在房间里。”

连燕问他,那第三个呢。

“放在卫生间,”沈平格低头笑起来,“上厕所玩。”

连燕也跟着笑,笑意很快又败了。

“如果我能更独立一些,或许你和我就不用做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继续这样,没人会阻拦我们,”沈平格偏头看他,“可我现在做不到。”

“不过,不是还有一年嘛,”沈平格碰了碰他的玫瑰花,声音被风吹散,模糊的在耳边响起,“还有一年,相信我吗?”

连燕使劲点头,好像承诺的实现程度来自于他点头的力气。

“我会保护你,”沈平格说,“不会丢下你。”

连燕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平格在作承诺,他不爱作承诺的,连燕私心把作承诺的动机理解为“爱”,他们一直坐到黄昏退潮,艳红的霞光死在黑暗里,好像就这么过了一辈子,连燕将那种难以理解的疼痛理解为灵魂的震颤,可他的灵魂寄存在沈平格那里。

他这么催眠自己,也觉得没那么难过了。

一直到八点,他们才回了别墅,别墅里是黑色的,但连燕总怕沈逸明躲在黑暗里,像上次那样,说一句“舍得回来了”,可沈逸明不在,他没有回家,不像之前那样待在家里守着他们。

他们像以前那样洗漱,躺在一个被窝里,现在是夏天了,难免热,可他们不怕热,外面是蝉鸣,他们在床上抱在一起,浑身都是汗,还要笑,傻里傻气的。

沈平格的暑假来了,为时三个月,可连燕还要准备考试,期末考试完的那一天,沈平格带了他去杜成周表哥的酒吧,这里有他们好多回忆,沈平格和杨志他们选择在这里办散伙饭。

连燕问:带他去是不是不太好?

“都带你来这么多次了,”沈平格笑着说,“现在才担心这个问题啊,没关系。”

的确,杨志他们也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示介意,杨志给他点了甜筒,可连燕执意要冰酒,要银色子弹。酒要来了,他不喝,只是端着,闻着酒味儿,看着他们聊天。

忽然沈平格看向他,招呼他过来,连燕茫然的走过去,而沈平格站起来,轻轻揽着他的肩膀,底下坐着的人是杨志、谈云,还有趁假期回来的杜成周,没有陈幼,这一幕连燕几年后也记得清楚,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杨志说:“平格,你要干嘛?”

沈平格的声音很清晰,在笑:“介绍一下,这是连燕,我男朋友。”

连燕仍处于茫然里,心跳却一下快起来,紧张的快要站不住,沈平格吻住了他,触感是真实的,连燕从梦中醒过来,又强烈的想哭,哽咽的声音被吞下去,他听见了鼓掌声,这次不是以前那种看热闹的起哄声,是真的在鼓掌,谈云说:“行啊,真有你的。”

连燕晕晕乎乎坐回去,脑袋里稀里糊涂,把那一杯银色子弹里的冰块吃掉了,又喝掉了酒,更晕乎了。

“**妈啊,”杜成周还没回过神,他一年没回来了,对这儿的一切也不熟悉,也没人和他说,又骂了句脏话,“真你妈的,我操啊。”

杨志说:“我之前一直觉得你们闹着玩的——你是整真的啊!”

“真的啊,”沈平格说,“感情还有假冒伪劣?”

“操,”杜成周还没回过神,“操,你妈的,靠。”

过了很久,杜成周才说:“我不太能理解。”顿了顿,又说,“不过,尊重你们。”

杨志在旁边吆喝,“Peace&love,respect!”

这时候天还是黑的,在包间里看不到外面,但连燕确定月亮一定是圆的,无风,还确定而且他们会在一起很久,并且永远相爱。

作者有话说:

第105章

连燕发烧了,温度计从腋下取出的时候,是下午六点,夏天天黑的晚,连燕看到了外面黄昏天色,在视野里烧开,沈平格在他耳边说:“三十八度三。”

他们按照既定计划那样,高考完就去北京了,没坐高铁和飞机,坐的是火车,沈平格很少坐火车,联想到了连燕来找他的那次,问:“那次坐的是靠窗的位置吗?”

连燕点头,于是沈平格和他换了位置,让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从他们那儿到北京费的时间是十二小时,早上坐的火车,火车上嘈杂,沈平格似乎有些晕车,靠在连燕肩膀上睡觉,又皱眉觉得不舒服。

“下次还是坐高铁吧,”沈平格低声,“这儿吵死了。”

首先去逛的肯定是大学,尽管成绩还没下来,但连燕确信沈平格会有个好成绩和光明的未来,他们这次出来旅游没带多少钱,沈逸明没有同他们和解,只是互相僵持着,钱财带多了,难免像私奔,于是去学校的时候是坐的公交车,路过了中关村。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是挨在一起的,连燕看到了北京大学门口的参观队伍,浩浩荡荡,戴着顶红帽子,拿着同色旗子,小喇叭喊着集合,特别热闹。先去了清华,连燕记忆力不好,他记不住具体的地点名称,只记得在校园里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孩子,掉了颗牙,漏风,还朝他笑,沈平格帮他取下了挂在树上的风筝。

还有个池子!连燕记得这个,记得很清楚,池子旁边有铺张开的字画,用石头压着,正在风干,连燕蹲在字画旁,碰了碰上面的字,力气很轻,怕把纸张碰碎了,那张纸上写了“格物致知”四个字。

他们坐着地铁回宾馆,地铁票不是他买的,一切都是沈平格的安排,他只需要跟在沈平格的身后,确保自己安全。在地铁上,沈平格问他,更喜欢北大还是清华。

这个问题徐梅小时候都没问过他,连燕认真的思索起来,想到一半觉得好笑,和他说:是哥哥上大学,又不是我。

最后思索出了结果,他说:清华。

“为什么?”沈平格的手撑着下巴,静静的看着他。

连燕脸红起来,这么久了,他扔不习惯沈平格这么一直看着他,他捂住沈平格的眼,在他手心写:格物致知。

有点幼稚,不上台面的小心思,沈平格笑个不停,说:“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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