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老婆我成了开国皇帝[星际]+番外(179)

这四十九座阵法运转,产生的所有杀气,都朝向了针眼处的唯一一个人。

一缕赤色的极光从云霄处直直坠落,隐约看,似乎还能看见一把剑的形状。

那是一把非常普通的剑。

加文不受控制地闭上了眼,眼前却依旧白茫茫一片。

他被那缕从天而降的红色光芒刺激到暂时失明。

天衍大阵,自古以来就是绝杀之阵。

向天借一剑,杀一人。

加文的眼睛酸涩无比,莫名的,鼻子也跟着发起了酸。

常思剑在此时腾空而起,带着他到了大阵的边缘。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耳边似乎响起了一声悲鸣。

这不是他的错觉。无论是虫族的随秋冬、或是远在帝星的姚重华之流,都在这时突然抬起了头,看向了虚空中的一点。能感觉到这波动的,也都是圣阶。

圣人死,日月齐喑,天地同悲。

“有圣阶陨落了。”随秋冬喃喃自语,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份偷渡过来的帝国日报,忽的就泪湿前襟,“是您吗?老祖宗。”

虫族主星的王城内。

他们的王站在了塔状的高楼之上,独自拍起了栏杆,面容沉默而严肃,就像是奏着一首铿锵有力的送别曲。

他叫别枝。

……

姚重华手里还拿着点燃的沉香木,正在熏着自己的衣袍。

按道理说,这些小事本该让下人去做,但是姚重华却很喜欢自己动手。

他的动作停顿了许久,然后继续沉默地,抖动着手里的香料。

一时之间,屋内云雾缭绕。

……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这里是一处汪洋,前后皆是广阔无边的海面,不见任何人烟,一艘轮船正在海面上缓缓行驶。

此时正值夜晚,一轮明月挂在天上,也倒映在水中。

倚艳笙站在甲板上,迎着扑面而来的腥咸海风,扶住了围栏。

风扬起了他的稍微有些长的刘海,露出了底下的那张脸。

一半温润如玉,一半宛如厉鬼。

倚艳笙对天举起了酒杯,突然笑了起来。笑的放浪形骸,又喜不自禁。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他举着酒杯,在原地转了一圈。

“好啊,赵明月。没想到你对自己也这么狠。”

这和倚艳笙想得到的结果不太一样。

能源星是突然出现的。

提出比赛要求的是虫族。

同意比赛的是陛下。

梓兰星上的荒星是两方共同的妥协。

每一步看起来都是偶然,连在一起却是一场必然。

这场局他布了三年,没想到却在此时毁于一旦。

倚艳笙只是没能预料到一件事——东临的神念竟然在加文身上,而赵明月竟然会因为东临的存在恢复而理智。

这明明是最不可能的事才是。

他这具身体真的很弱,连宗师境都没能达到。不过当赵明月身死的瞬间,他已经看到了一切。

毕竟他和祂本出同源。

按理说,多年来的计划毁于一旦,他应该生气才是。但是倚艳笙的脸上却是掩盖不住的笑意。

就像是局外之人看着一出好戏。

他苍白的手腕微动,酒水缓缓倾泻到了海中,海面那轮明月顿时变得涟漪阵阵,破碎不堪。

“赵明月,我代帝国敬你一杯。”

你埋骨之地,青山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康斯坦丁大帝的日记X1

新历6年 5月19日 多云转晴

今天,朕带着元宵参加了宴会。元宵趁我不注意自己乱逛到了卫生间。

圣人无垢,之前元宵从未见过马桶,很是稀奇,以为是新型浴缸,这条傻龙十分快乐地在里面洗起了澡。

说实话,赵容华把湿漉漉的元宵捞出来给朕的时候,朕是拒绝的。

算了,亲儿子,忍住。

朕还是先找个大一点的碗把元宵泡干净吧,可不能被除夕发现了……

——

*处原句出自《周易》。

另文中引用了李白的《月下独酌》,以及张九龄的《月下怀古》。

太出名了,就不标*号了。

第108章

老实说,加文现在的状态很是不好。

他几乎被这个源纹大阵吸干了源力,若非常思剑还顾及旧情扶了他一把,加文指不定就地上倒着了。

爬都爬不起来。

莫得感情的常思剑一剑穿透了加文的后衣领子,然后腾空而起,把人提到了源纹阵外。

……和他主子赵明月当初提加文的姿势一模一样。

娴熟的令人心疼。

放下他之后,常思剑“唰”的一下不见了,飞得比看见加文的除夕都快。

常思剑给加文留下了一串霞光似的尾气。

那模样,就像是怕晚了后走不掉了一样……

“你妈的,好歹给口水再走啊。辣鸡破剑!还圣兵呢!*!”

加文没忍住,对着常思剑的背影比了一个中指!

也难为他喉咙干的都要冒烟了,竟然还有心情骂剑。

加文靠着背后枯萎的桃木开始葛优瘫,还没能喘过气呢,一抬眼,就看见了东临和见青山。

东临弯下了腰,打量了他一会儿,微微眯起了眼,十分欣慰地笑了,“你现在这个虚弱的样子,让我很是心动。”

他的长发几乎要垂到地上了。

别误会,东临说心动的原因是:现在这个状态的加文,一看就很好打赢。

身后的见青山深以为然,甚至不需要东临暗示,就面不改色的举起了手里的刺刀。

“……?!”

等等?你们就这么直接吗?不能让我喘口气歇会儿吗?

一道红光一闪,

见青山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疼痛,他面色一白,手里的武器都拿不住了,匕首长短的枪刺重重地砸到了地上。低头一看,手腕处血流如注,鲜血滑入了刺刀的血槽处,顺着边缘往地上滴落。

常思剑从天而降,直直的插入了加文面前的土地里,剑身红光缭绕。

就像是一个誓死捍卫领土的战士。

片刻后,一道人影出现。

它明明长着和赵明月一模一样的脸,却无端令人感到一股肃杀之意。染血的剑,哪怕是数百年过去,也丝毫无损其煞气。

和赵明月本人相比,它好像少了点人间的烟火气。

常思剑看向了面前的人,只说了一句话:“现在不行,东临。不公平。”

东临的唇角往下敛了起来,皱起了眉,“好歹我也是你主子的遗孀,你这张脸对我来说有点刺激。能不能换张脸?”

常思剑思考了片刻,面无表情地回答:“汝若不忍视,可以闭眼。”

他的持剑人一生光明磊落,东临绝对是赵明月光彩履历上的污迹。

常思剑很是不喜。

——

感谢常思剑为他争取的时间。

加文摸出了阔别已久的惊涛,爱怜的擦了擦它身上的污渍。

老实说,加文本来还挺喜欢宋谦给他打造的兵器的,但是在用过常思剑后(虽然累计时间不超过三小时),珠玉在前,这把惊涛怎么看都有些不太顺眼。

譬如说源力转换效率不那么高、模样不怎么好看、还不会护主……诸如此类。

他倒是很想暗搓搓地接手赵明月的遗产,很可惜——每当他伸出魔爪时,常思剑总会不住的嗡鸣振动,像是马上要飞走似的,浑身上下写满了四个大字:莫挨老子。

加文为此没少扼腕叹息。

纵然如此,在临别前,他依旧对着这位剑灵老前辈鞠了个躬,道了声谢。

常思剑纹丝不动,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一直到加文的身影消失,剑灵才重新显现了出来。

“虽然血统不正,心性倒还勉强。”常思剑沉默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地说着,“但他杀了赵明月。”

于是,一眨眼的光景。原本好好的剑,又不见了。

这一次,却没有人知道它飞去了哪。

……

鲜血在某些时候的确能刺激人的肾上腺素分泌。

不过,除了少数反人类的极端份子,少有人是真的喜欢杀戮和死亡。虫族除外,他们不是人。

不过某些时候,当只有死亡能达到某一个目的的时候,一个人的生命相对于整个集体的利益,就变得微弱了起来。

帝国一千年历史,从不缺惊艳绝伦的天才式人物,损失一个固然令人扼腕,然而他们就像是野火烧不尽的草,一寸又一寸生长。只要帝国这片草原还在,就永远不会担心生长不出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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