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神像闪出一阵寒芒,将画牢的攻击挡了回去。
是杨戬。
他乃战神,和放任自流的亓官不同,不过一击,便将画牢灵魂击散,彻底消失在天地之中。
但也因这一击,让慕如兰身体碎裂,追上来的平昭士兵全军覆没。
无数灵魂出现,就在此时,地府出现若干鬼差,将刚刚出现的灵魂收进勾魂索里。
为首的那位,居然是阎王,孟婆判官也都在。
这是阎王第一次直视杨戬,他摆手招呼判官上前。
判官嗫喏的往前一步,清了清嗓子道:
“鬼差亓官,现身人前、私动法术、擅离职守、妨碍公务、改人生死、扰乱人间……”
不知判官念了多久,但亓官听清了最后的总结:
“罪无可恕!”
阎王难得正经威严一次,问:“亓官山,你可认罪?”
亓官摇头,心中划过一丝莫名的情绪,她倒真不知道,原来自己不知不觉干了这么多事。
杨戬听的眉头突突直跳,脑门青筋暴起,眼见着要给判官一个大耳刮子,亓官阻止了他。
“算了,哥哥,本来就是我错了,何必再连累你。”
杨戬拧眉,“什么连累不连累,你犯的都是小错,怎担得上罪无可恕四字?”
亓官捂住胸口,咳出一口血,拉住呼延庭站了起来。
朗声道:“错了就是错了,糊涂数千年,哥哥就让我清醒一回吧。”
她看着阎王,一字一句的说道,“杀降民,错了;改生死,错了;强送孤魂送轮回,错了……桩桩件件,全都错了。说吧,您打算如何处置我?”
亓官笑的云淡风轻,阎王正准备好好处罚她,就看到二郎神能杀死他的眼神。
于是将嘴里那句“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受苦”改成了:
“就让你轮回……”再看杨戬,还在恶狠狠的瞪他,手上的骨节发白,随时都能打人。
遂道:“轮回九世,再入地府!”
说完这话,阎王擦了把额头的汗,总算是不轻不重的罚了。
“走吧。”亓官抬抬下巴,招呼阎王。
那架势,不像是要送她进轮回,倒像是要把阎王押送去轮回井一般。
阎王气结,指着呼延庭道:“还得把他带上,人间的事情我们必须矫正回来,慕如兰还得帮着平昭打天下,这个北戎王世子必须得死。”
亓官一听,下意识的踹了阎王一脚,就要动手,却听得呼延庭问道:
“若我去死,下辈子能和你在一起吗?”
这话是问亓官的。
亓官反问,“你想和我在一起吗?”
“挺想的。”呼延庭如实点头。
亓官凶悍的盯着阎王看,“你听到了吗?”
阎王戏谑的眼神刹时转作无奈,“听到了,会让你们死在一起的。”
“哼,走吧。”亓官挽住呼延庭的手臂。
作者有话要说:结局了,不过我觉得还是不错的,第一次写了个感情线这么……嗯……完整的故事,总觉得自己有了巨大的进步,心潮澎拜,甚至有点洋洋得意~~~(好了,开玩笑的,有些地方还是处理的不太好,等过一段时间,我再修炼修炼再来修文吧。毕竟……我现在这个水平,也就是这样了,没准越改越油腻,看着看着,都能从书里刮出三斤油来……)
下一篇我要开始写我期待已久的《牧妖记》啦~~~这种甜甜的爱情果然不适合我(可能只是我自己觉得甜……),我要走回灵异恐怖悬疑的世界,离你们而去了(哼哼哼,傲娇)
附上文案求个收藏:
世有阴门九家,其中之一称为木家,木家掌握天下混血妖魔,终有一日,妖魔脱管,木家主逃离锁妖山,前往人间寻找牧妖之法……
ps:文案写的非常正经,让人一眼毫无任何想看的欲望,但是真的,就是这样滴一个故事。至少主线是这样的,我能写的有多沙雕……我也不知道……
感谢各位看文的亲,最后说一句:
首发晋江!
第33章 番外
七十年后
慕如兰做到了,他做到了天下一统,将万里河山归入平昭国。
无愧百姓,无愧家国。
对了,平昭国现在不叫平昭国,它早在一统之时,便更名为“归元王朝”。现在是“归元六十五年”。
在那一战之后五年,呼延庭身死,北戎军无主将,朝堂再无人才,平昭国势如破竹,短短五年时间,将天下归入平昭版图之下。
他也从当年那个定国大将军,变成了定国公。
随着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慕如兰早已心如死水,再掀不起任何波澜。
想来,也该到他身埋黄土之时了,最近时常能够忆起,当年那个在他生命里只出现了短短数日,却留下浓墨重彩的女子。
那样一个鲜艳明媚的女子,打开他情窦初开的少年之心。
在她和呼延庭共同离去的那一战之后,他无数次的思考过,要是他们由另一种方式相遇,是不是,会有不同的可能。
思来想去,还是无解。
若当年她不是将平昭国将士误收,他们也就不会相遇,更不会让他思念一生。
这一场相遇,以平昭数万将士的性命作为开场,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今日是武状元选拔之日,小孙儿就坐在身边。七十年过去了,慕如兰还是能清楚的记得亓官的模样。
孙儿的这张侧脸,很像他的祖母,从他这里看去,就像亓官坐在身边一样。
慕如兰微微闭上眼睛,太阳刺的他有些难受。
他太老了,临近九十岁,身上的皮肤就像老树皮一样,脸上也长了斑。
他真的好喜欢自己的小孙子,从正脸看,和他年轻时相像,但从侧脸看,却像亓官。
他就像是他和亓官两人的孩子。
慕如兰有三个孙儿,忆亓、忆官、忆山。
忆山,长的最像。
武状元比试结束,夺得榜首的,是一个和孙儿一般大的男子。
慕如兰看过去,那张脸让人微微一愣,和记忆中的人脸重合。
他手上用力,折断了支撑的御赐手杖。
――呼延庭?
**
安远村村口有条小河,河里正有个农妇在洗衣裳。
仔细看,是个娇俏的小媳妇儿,头上绑了一根布带做装饰,身上穿着藏蓝色的衣裳。
只见她手里的棒槌一下一下的敲着衣裳,像是要把满腔的怒火发泄到上面。
边洗衣裳,嘴巴里还念念有词,“该死的林飒,傻子,混蛋王八蛋!再不回来,老娘非得打死你不可!”
她身后悄悄走近一个男子,一张脸长的妖孽,听到她说话,嘴巴憋了憋,装出一副惊惧的模样。
他捂住胸口,“娘子,你就是如此迎接为夫回家的?”
听到声音,女子猛地把手上的棒槌一扔,转身起立揪住男子的耳朵,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这男人,就是她口中的林飒了。
林飒痛的“哎哟哟”叫个不停,“娘子,娘子,饶命啊。”
躲在暗处的阎王和判官看到转世的亓官还是如此威武,为“呼延庭”――林飒捏了一把汗。
只听她语带威胁道,“我听说那些中了状元的人,就要抛弃糟糠之妻,你是不是也打算抛弃我啊?嗯?”
反问时,手上力道加大,痛的林飒惊呼不知,连连讨饶。
“不是不是不是,回来路上耽搁了,现在就来接你进京的。”
亓官嘴角快速弯了一下,复做凶狠姿态,“我谅你也不敢弃我。”还拿手里的棒槌舞了舞,瞪了他一眼。
她把棒槌扔给林飒,走在前头。
“去,把衣服洗了,我先回家躺会儿,待会你回家收拾东西上京。”
看着屁颠屁颠的听话去洗衣裳的新任武状元,阎王和判官两鬼长叹一声,为林飒默哀,娶了个这么嚣张的媳妇儿,真够呛!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一个非常魔鬼的想法,感觉,这个故事从番外之后,还能再写下去。
王朝背景,人物背景,人物设定,全都有了,总觉得加点情节,又是一出大戏。而且,亓官还有那个九世轮回……等等,我搓搓手,这个故事一定要保留,寻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来写(哈哈哈)。没准我的古代世界也能写完整呢~
再一次推预收:《牧妖记》
世有阴门九家,其中之一称为木家,木家掌握天下混血妖魔,终有一日,妖魔脱管,木家主逃离锁妖山,前往人间寻找牧妖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