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了。
如果他猜测不错,这个树林,是个迷魂阵。所谓迷魂阵,是他们军中的说法,听着玄幻,其实一点儿也不玄幻,就是依靠阳光照射的阴影,与石块树木花草的排布位置,给人一种如在迷宫里绕着走,却始终转圈圈走不出来的错觉。
赵凌并不擅长此道,奈何他上辈子的狐朋狗友里,有一位特别喜欢钻研这类奇门遁甲的,道听途说学了一点点皮毛。
小小的迷魂阵,挡不住他。
三下五除二,赵凌就弄明白了其中关键,找到了一条继续向前走的路。
走到尽头,竟然有个村子。
一排树后是村庄,有种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的愉悦感,赵凌站在村口,却没瞧见村子里有人。
赵凌想进村看看,总不可能一个人都没有吧。谁知前脚刚迈出一步,就发觉不对头,身后的树荫里,有人影在盯着他。
回身的瞬间,影子从树干后出来,实体化成两个人。
“警觉性不错。”崔免是真心称赞。
赵凌把崔免的话听成了讽刺。
这洛王爷和崔免,是什么时候跟上他的!跟着这么久他都没发现,他上辈子十八年,算是白活了。
赵凌立马转身,把腿就跑,就像小鸡见了老鹰,兔子见了大灰狼。若说这辈子他最不想与谁正面打交道,他大哥梁帝赵起排名第一,洛王爷洛溢紧随其后排名第二。
“殿下别急着走啊,既然都来了,不如一起进村子逛上一逛?殿下不是好奇,我们在找什么宝贝吗?”
赵凌被一把锋利的剑挡住了去路。
那剑尖离着他的脖颈只有一寸。但他放心的很,就算只有半寸,持剑之人也不会真伤他分毫。
洛王府最厉害的剑客也在。
崔免,宁庄,外加,洛王爷本尊。
西南有大事发生,或者将要有大事发生,赵凌心里已经有了底子。
“小庄,把剑收起来,别吓着十三殿下。”
赵凌装作被吓得瑟瑟发抖,腿脚不停的打颤。
他被吓得走不动,堂而皇之的不回头,不与洛浮洵打照面,最好不要说话。
宁庄回到自家主子身后,手中的剑归了剑鞘。
“我,我,我吃多了,走走,走走……”看样子,他不得不留下来陪洛王爷聊个天。
崔免说,“这个村里住的,有五百户人家,都是建筑工匠,被念明寺雇佣修缮寺庙去了,过个半月才能回来。这群山林里,像这般的村庄,林林总总,一共有二百多个。殿下还有别的好奇之事吗?”
“没。”赵凌想赶紧把天给聊死,“没事。”
“既然没有,以后,殿下就不要到处乱跑了吧!山里猛兽居多,殿下又不通武学,遇上后,很难自保。”崔免说的是大实话。
赵凌连忙点头,表示他再也不乱跑了。
他低着头,始终不敢看三人的眼睛。
崔免微微皱眉,怎么这十三殿下,好像又变回了情报中该有的模样?
“小庄,麻烦你一趟,送殿下回去。”崔免说。
赵凌随着宁庄远走,如释重负。
自始至终,洛溢未说一句话。那双锐利的瞳眸,像扒玉米皮似的想要窥探他的本质。
果然,说不在乎,还是存有心结的。按着上辈子的发展,他与洛溢该是不死不休的仇人,他大哥梁帝也是。但问题是他上辈子死了,没有复仇的机会,如今他重生在小皇子的身体里,却不想再复仇了。
每个人都有苦衷,他知道洛溢与大哥并不是故意的,事情发展成最后那个样子,总得有个结局,不是他死,就是对方死。
只是他比较倒霉,输了,死了,一切结束。
既然结束,就让它永远的结束,没必要在这大好的和平盛世,再掀起什么风浪来。
可释怀仇恨,哪里有那么简单?那可是一百万活生生的血海深仇。
与其说是不想打交道,不如说,现在的赵凌,并不知道如何面对伤害过自己的故人。
身边的宁庄忽然问,“十三殿下,你记得宫思吗?”
“不认识。”赵凌想都没想就说,忽然意识到,赵敛或许认识他,姓宫的?跟阿成是什么关系?
赵敛的记忆,他并没有完全继承,只是模模糊糊的继承了其中的某些部分。比如他悲惨的童年,不怎么光彩的断袖行为。
宁庄嗤笑半声,说,“你过继到洛王府,绝无可能,想都别想。”
“哈???”赵凌躲洛溢都来不及,还过继!想什么呢!
让他做洛溢的养子,还不如一剑杀了他。
“总之我警告你,你再靠近王爷,恶心王爷,我就杀了你。”宁庄面目清秀,偏偏就喜欢冷着脸说话,“洛王府的世子之位,是阿思的。”
好好好,你说是谁的就是谁的,我可不稀罕当什么洛王府的世子!
需要过继,意味着洛溢快四十了还没成亲?赵凌得冷静一会儿,回头先问问苏妃,过继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赵凌满怀心事的回去。
苏迎雪正在比较两只手镯,见小皇子进来,问,“你说这个配我,还是这个配我?”
赵凌非常诚实的回答,“都不配。”
“……”
“你左手上这个,老气,适合五六十岁的老人带,比如太后娘娘。”赵凌说。
苏妃看了看,还真挺土的。
“你右手上这个,是燕子阁二十年前流行的款式,带出去,会让人觉得皇上这二十年来,都没重视过你,连个新镯子都没的赏赐过。”
赵凌对苏妃的审美品位一向看不上,比如头顶那颗土得掉渣的珍珠,什么时候才能摘下来。
“可乌妃说,这是燕子阁最新的流行样式。”苏妃急了,她与乌婉的关系最好,乌婉该不会骗他。
“是吗?那可能是二十年前的流行款,最近又流行回来了。”
二十年过去,物是人非,反反复复。
乌家大小姐也当贵妃了?当年立誓宁死不嫁人的乌家燕子阁少阁主,竟然抛弃事业,嫁进了皇宫。大雁拔掉羽毛变成金丝雀,真是可惜了。如今乌家燕子阁的继承人,该是乌岚没错。
赵凌盘算着,燕子阁再有几年会被乌岚小少爷败光。
苏妃把手势扔回盒子,“哎,一想到回宫,我就心神不宁。”
“找个山林小村一类的地方隐居吧。”赵凌开玩笑,“你当我妈,我们盖个房子搭伙过日子。”
苏妃笑的两肩发颤,这孩子,真是什么都敢想。
赵凌敢想,上辈子他这么想,这辈子依旧是这么想的。
想起上辈子,赵凌找了个地方坐下,“苏妃娘娘,你听说过我要过继洛王府的事吗?”
苏妃不笑了,半晌才说,“洛王爷他不会要你的。你试过那么多次,他都对你敬而远之。有一次,险些被他那侍卫给打死,还不长记性?”
“那就好。”
敬而远之!赵凌心情瞬间舒畅,这个词语无比振奋人心。
“以后我待你好些,你也别想着过继到谁家去。断袖这种事,没有人喜欢,传到你父皇耳朵里,你这辈子就别想有封地了。”
苏妃说的没错,赵凌觉得苏妃是个耿直的人,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并不难处,难怪跟雷厉风行的乌大小姐走得近。他无意间的英雄救美行为,换来了苏妃的友谊,或许是母爱,总之是比较真挚的情感。
如此,回到皇宫之后,他计划逃走隐遁,苏妃或许会助他一臂之力。
……
夜里,赵凌听见门外嘈杂声,有人兴奋地喊着,“找到了!王爷!找到了!”
“浸了水,墨色有些花,看不清字迹。”
崔免说,“快马加鞭,送回漠北洛王府,给秋衡看看,有没有复原的可能。”
赵凌翻了个身,想必,就是他们要找的东西了吧。
西南的大事,跟这东西有关吗?又是墨色又是秋衡,大概是截获书信一类的。
可这辈子的家国大事,还轮不到他十三皇子操心。
和平年代就是好啊!生在皇家都可以做个孩子,除去让自己吃饱喝足长命百岁,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想他十八岁的时候,都被当反贼绑在邢台上挨刀子了。
第5章
经过这些日子的暴饮暴食与适当锻炼,赵凌觉得自己的身体强健了很多,虽然肉没长多少,但有了稍许挥剑拉弓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