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当了个假炮灰[快穿](46)

从前他感情失败许多次,总是他一个人单方面付出。

可这回不一样。

闻人对他好,好到骨子里。这种感觉是以往所不曾体会的,所以他也想对他好。

可是在这宫里,他哪怕多看闻人一眼都不行,因为他扮的是君,而闻人不管如何厉害,旁人面前,他是臣。君臣之礼不可废,所以他们外人面前只能客套而生疏。

这一点,林冉真的,不喜欢。

他每说一句,闻人眼神便软上一分,说到最后,闻人看他发红的耳廓,忽然将他抱在怀了,“我知晓了。”

林冉听这话,声音软下来,“我是不是,太过分了,好像有些无理取闹。”

闻人摇头,握紧林冉的手,“不过分不过分,如果这都算过分,我宁愿你天天过分下去。”

他看着这张脸,这张他曾经痛恨非常的脸。其实他刚才说了轻的,实际情况远比他轻描淡写一句来的厉害的多。

这个皇子从不把他当人,只把他当做发泄怒火的的奴才。丞相又不管他,无人撑腰,他在宫里孤立无援,能活下来几乎是奇迹。

可林冉没必要知道这些。

闻人伸手,抚上林冉的脸。

他的眼在这张讨人厌的脸上,竟叫这张脸也不那么讨厌了。但既然林冉不喜欢,那就不要了。

他用帕子沾了洗颜水,一点一点擦拭林冉面上的颜料。不一会儿,他真正的面容就渐渐显现出来。

是他最喜欢的模样。

上一世时,他和对方共用一具身体,只有在他那个不知怎么出现的小空间里,他可以用拥抱他,亲吻他,他本来觉得那样已经足够幸福,可他不知道,原来他还可以更幸福。

像现在,他每天可以看到他,每天可以碰到他,每天可以亲吻他。

他在这世界这么久,吃了许多苦,从来以为权利最重要。加上只想给林冉最好的,便让他体味无上权力,可却忘了问林冉自己是否愿意。

他果真是该死。

林冉不知道闻人想的什么,只是看着闻人那双倒映着他的双眼。

那双眼里,他脸上那层伪装渐渐淡去,露出他真实的模样来。

那双眼里,他的身影越来越大——闻人吻了上来。

最后,那双眼里,他的脸通红着,闭上了眼。

一吻过后,闻人下巴搭在他肩上,“我娶你吧,把你迎进府内。反正你林家产业远在洛京,皇城内的人也只在你上贡品的日子能见到你,一年也不过一次。料也是不记得的。”

“记得又怎样?”

闻人笑了,“是了,记得也没关系,也成了痴情的美名。”

林冉便道:“那便结吧。我娶你一回,这次由你娶我,一来一往,也算公平。”

闻人道:“好,这一次换我骑上高头大马,前去迎你。”

那之后不久,闻人第二次披上大红媳妇,迎请队伍从他府上出发,绕着京城外围街道走了整一遭,回到府上将一早等候在那里的林冉迎到马上。两人同乘一骑,他抱着林冉,又沿着之前那条路,哒哒走了起来。

林冉坐在他前面,看着马前的青石路面,笑道,“这样有意思么,把我从迎出来又迎进去,不觉得麻烦?不如直接摆酒席。”

“不烦不烦。”他搂紧他,“你瞧,大家都在看你,这一遭走下去,他们都知道你是我的人,就没人敢动歪念头了。”

林冉果真往周围看一遭,其中好奇有之,但多是不怀好意的实现,路人指指点点,看嘴型就知在说些闲话。

这才对,在这民风保守的现在,谁会看好一对男性结亲。正要继续看下去,闻人捂住了他的双眼,“不必理会这群人。”

“好,不看。”林冉说着,放松身体倒在闻人身上。

“我大概还有走许多世界。”

“嗯。”

“不问?”

“不问。”

林冉顿,在迎亲队回到闻人府,鞭炮声接连响起的时候,低声道:“我其实很怕。”

他只是随口呢喃,以为闻人冢听不到,谁知鞭炮声过后,闻人冢抱着他的腰,在他耳边道:“不要怕,只要我在,总会找到你的。”

万一你不在呢?

林冉没问,闻人却答了:“不会不在。”

“你怎么知道不会?”

“因为我太喜欢冉冉了。”

喜欢到,无论你去哪里,我都想跟着。

林冉眼睛泛酸,他仰起头,害怕眼泪可耻的流下来。

“冉冉,我不觉得你哭出来很难看。”他说,“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总陪着你。”

林冉破涕为笑,“谁要在今天哭。”

“那明天哭?”

“滚吧,谁要哭?”

“好好,咱们不哭。”他下马,想林冉伸出一只手,“冉冉,愿意把手给我么?”

高头大马上,林冉身穿艳红喜服,面容俊美无双。

他将手放到闻人手心,在闻人牵引下,第二次与他结亲。

从此携手,直至白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其实写崩了,然后就这么草草结尾了Orz。

第52章 山外有山1

林冉摸着破了个大洞的衣兜, 听着肚子不停地咕咕叫声,头回觉得,果真一分钱逼死英雄汉。

因为是英雄, 所以不屑于偷抢, 于是——只能饿死。

林冉不是英雄, 但傲骨还是有的,自然也是不屑偷得。

饿的太厉害, 他也顾不得什么剧情,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要是有人给我一个馒头,哪怕是硬的, 我也要涌泉相报。

这么想着的时候, 眼前便真的出现了而一个馒头,热乎乎的,顶上还冒着热气。托着馒头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扎着一头双马尾, 脸蛋红扑扑的,俏皮又可爱。

“大叔, 这是新出炉的豆沙包, 你快趁热吃吧。”

林冉看着马尾女孩儿的眼, 并不去接热疼腾腾的馒头,顶着饿的发痛的肚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好奇,“大叔你问这个做是什么?快吃吧。”她指一指林冉的肚皮, “它还一直叫着呢。”

林冉摇头, “你叫什么名字?”

“你干嘛一直问我叫什么啊大叔?难道我不告诉你,你就不吃么?”

林冉点头, 有些东西,他是不能丢的。如果他毫无缘由的接受了这个馒头, 他就成了乞丐,因为只有乞丐才会心安理得的伸手讨食。

女孩儿挠头,“算我怕了你啦大叔。”她笑眯眯的,“听好了哦?我叫乔可可,乔木的乔,可乐的可。”她指一指前方路上的大学校门,“喏,我就在那里上学。”也只有不谙世事的天真孩子,才会认真回答一个流浪汉的问题,而不去考虑这人有可能意图害他的可能性。

她说完,不由分说将馒头递给林冉,便转身蹬蹬蹬跑远了。

长长的双马尾在空中甩来甩去,可爱极了。

林冉念一遍那个名字,“可可,乔可可。”

馒头犹在冒着热气,林冉咬一口,甜的,里面有红红的豆沙。原来是豆沙包。莫约是饿的,普通的豆沙包此刻变得意外的好吃。

一个包子下肚,缓解了阵痛的胃。林冉长舒一口气,这才开始留意起周围的环境。

他现在坐一条笔直马路边的墙根处。左手边通到尽头处,便是女孩儿所在的学校。右手边约三百米出去,是一条十字路口。路口车辆来来往往,却很少有往这条路上拐的,所以现在应该是上学时间。

他身上穿着脏乱破旧,手往脸上一摸,胡子拉碴。

但摸索眼角额头,却没有明显纹路,那他大概还是年轻的。

大致了解一番后,他问白七,“这回是LEVEL A?怎么感觉不像?”

“是的冉哥,这就是LEVEL A。怎么不像?”

林冉道:“太安逸了。”

他向白七大致解释一通。因为他料想中的A 级世界,应当是类似于武侠仙侠类的高危世界,随随便便就会死的那种。

白七了解他的想法,道:“冉哥,你,你先看剧情,再说吧。”

白七语气有些奇怪,林冉忽然有不好的预感。

他接过剧情过了一遍,有些不可置信。

再过一遍,便有杀人的冲动了。

因为他即将扮演一个变态。

一个真正的变态。

此前他以为他第一个世界的无上尊尊主已经算个变态,竟然觊觎他一手养大的儿子,但没想到,他还可以更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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