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洛如脸红,都说小别胜新婚,可他的热情她似乎有些招架不住。
一场过后,陈洛如确实没那个心情再去想别的事了。
孟见琛挑起她的一缕长发缠绕在指尖,见她少女般娇羞的模样,不禁问道:“有没有想家?”
其实他想问的是有没有想他,可这话太肉麻,他张不了口,只得来个迂回战术,换一个问法。
陈洛如点头,“我可想家了。”
孟见琛闻言摸摸她的头,刚想说他也想她了,谁知陈洛如自顾自道:“我好想爸爸妈妈和阿姐,我还想回家吃烤乳鸽和烧鹅。”
孟见琛:“……”
敢情在陈洛如的潜意识里,她的家是她的娘家,不是和他组成的这个新家。
“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呢?”陈洛如问他,语气里颇有些埋怨他的意思。
孟见琛收起方才的一丝温情,冷冷说道:“上次我要带你回广东你不回。”
陈洛如:“……”
上次事出有因,她不是忙着筹备离婚么。
为了给他戴一顶“绿帽”,她在家写了好久的剧本,谁知竟被他一眼看穿。
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婚没离成,家还没回去。
孟见琛不忍心说她,于是只能捏捏她的脸蛋,聊表他的愤慨。
陈洛如从他怀里坐起来,伸手捞过一件家居睡袍,穿好,下床。
没过多久她拿着一个亚克力礼盒走了过来,她将礼盒放在床上,示意孟见琛打开。
那礼盒被丝带包扎好,打了一个蝴蝶结。
孟见琛问:“这是给我的?”
陈洛如道:“你不要我就送别人了。”
孟见琛没想到有朝一日陈洛如会记着给他带一份礼物。
实在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他打开盒子一瞧,是一条爱马仕的真丝编织领带。
这条领带的底色是藏蓝,饰有一个马头刺绣。
虽说孟见琛有无数条领带,但这是老婆送的领带,那必然得立刻升级为他最喜欢的领带。
孟见琛打算明天就戴着这条领带去上班,这时陈洛如又推着两个巨大的箱子走过来。
“呼——”陈洛如长舒一口气,说道,“这些我明天要带去马场。”
孟见琛问:“你带行李箱去马场干嘛?”
陈洛如道:“这些是给Lucas的礼物啊。”
说着她便当着孟见琛的面打开了那两个箱子。
好家伙,她给Lucas置办了一身爱马仕的行头。
马鞍、马披、马勒、马肚带、缰绳……
孟见琛看不下去了,说不嫉妒是不可能的。
果然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看到这些东西以前,他觉得陈洛如对他真好,还知道送他礼物。
而现在一瞧,送他一条领带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
还特么是用他自己的钱打发自己,世界上还能找到比他混得更惨的老公么?
那边是小山一样多的马具,这边是一条单薄的领带。
谁在她心底分量更重,一目了然。
见过跟其他男人争风吃醋的,也见过跟孩子争宠夺爱的,没见过要跟一匹马抢老婆的。
说真的,这时候就该配上一曲《二泉映月》,才能衬托出孟见琛心底的悲哀。
陈洛如一边盘点着给Lucas的礼物,一边抱怨道:“哎,我忘记给它买毛毯了。秋冬季节,Lucas肯定会冷的。”
她又说道:“看来只能过两天再去买了,不知道国内有什么花纹,好看不好看。”
孟见琛:“……”
陈洛如说得越多,孟见琛越觉得自己混得不如一匹马。
他真想问问自己,为什么脑子进水,要接一匹马来北京?
陈洛如看到孟见琛拿着那条领带,便问道:“我送你的礼物还喜欢吗?”
她是多么地体贴她的丈夫。
而孟见琛能说什么?他还能说什么?
难道说他不喜欢?那下场肯定比现在还惨。
“喜欢。”孟见琛干巴巴的语气出卖了他的心思。
陈洛如闻言皱起眉头:“你听上去好像不太喜欢的样子。”
孟见琛竭尽所能地夸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领带,手感好,质量佳,颜色大气,图案新颖,必须当做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
“……把领带当传家宝,你没事吧?”陈洛如双手叉腰,理直气壮道,“不喜欢就说不喜欢,干嘛还来反讽嘲笑我?孟见琛,你很过分你知道吗?”
作者有话要说:孟总:我真的喜欢。QAQ
第70章 本文独发晋江文学城
陈洛如刚刚问孟见琛是否喜欢, 他分明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 这会儿却一反常态写出彩虹屁小作文。
孟见琛用力过猛的夸奖令陈洛如怀疑他的真实用心。
“这领带很特别的。”陈洛如放下箱子,坐到床边, 将孟见琛手里的领带翻过来,她指着领带上的刺绣马头说道,“你看这个花纹, 是不是很独特?”
“嗯, ”孟见琛点头表示赞同,“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这么一想, 陈洛如也是用心给他挑了领带的。
人一定要学会自我安慰和苦中作乐, 陈洛如都记着给他送礼物了,孟见琛还要啥自行车啊。
有总比没有好,他实在不该跟一匹马计较。
“那当然了,”陈洛如洋洋得意道,“这可是爱马仕的非卖品!”
“什么非卖品?”孟见琛问。
“买马具满两万欧元才送一条这样的领带,”陈洛如又道,“这花纹外面是买不到的!”
孟见琛:“……”
什么非卖品,说得那么好听。这特么分明就是个赠品!
敢情她是给Lucas买礼物的时候顺带着捎了个赠品给他,真是天大的诚意。
孟见琛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惨了,没想到事实真相又给了他一击重捶。
总裁大人心里不光有点酸, 还有点苦。
刚刚吃Lucas的飞醋真的不应该, 他应当对Lucas感恩戴德,否则礼物都没有他的份。
“你费心了。”孟见琛无奈又不失礼貌地冲陈洛如微笑。
“没有啦,随手的事。”陈洛如倒一点也不跟他客气, 旁人若是说这话八成是在谦虚客套,陈洛如说这话那完完全全就是真情实感。
见她一副志得意满的小模样,孟见琛心底就算有怨气和不平也得憋回去。
自己当初非要娶回来的小祖宗,也只能自己受着了。
*
公章的事并没有困扰陈洛如太久,第二天她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回归原本的生活轨道之后,陈洛如每天喝喝茶赏赏画看看秀购购物,过得好不自在。
旁人都说这件事跟陈洛如无关,那她也不必挂心。归根到底这不是她的错,为了这事愁眉不展不值得。
然而,这次的事件调查结果,却出乎陈洛如的意料。
这事儿还真的跟她有点儿关系,而且将她置于一个异常尴尬的境地。
要说这关系是怎么来的,那得从陈洛如一个不太熟悉的堂哥说起。
陈洛如三叔家有个儿子,年长陈洛如一岁,名叫陈泳。
三叔膝下共三女一儿,陈泳是家里最小的那个——这种家庭在广东挺常见,生不出儿子绝不善罢甘休,有些人家甚至生到家里的户口本页数都不够用。
三叔终于得偿所愿,养了一个儿子,自然是百般骄纵宠溺。
陈家富甲一方,陈泳这人被惯得无法无天,整日里不学无术,不求上进。
好不容易从三流野鸡大学混了个毕业证,三叔就着手把陈泳安排进了岭盛。
这陈泳自然是个不干事的主儿,整日整夜地在外面吃喝玩乐,公司里永远找不到他。
他结交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狐朋狗友,这些人知道陈泳人傻钱多,就像苍蝇围着屎一样绕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跟着这群人能学个什么好出来,没过多久,陈泳就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而且,像他这样的人在外面,面子和排场,一样都少不了。去一次夜总会,豪掷十来万,叫两排公主前来暖场子。
除此之外,那些狐朋狗友还带他去各地的地下赌场,玩赌球,听说一晚上就能输掉几十上百万。
虽说陈洛如的日常开销也很大,但是她也只是爱买买东西而已。那些钱花出去,好歹还落一个实物在手里。更别说她买的许多东西还有保值投资的功能。
而陈泳,是真真正正的败家,钱花出去,只剩空气,连个响儿都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