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招呼随便聊几句,就各吃各的。
吃了饭,孟平生和程莎想去逛操场消食,走到食堂门口,她突然对程莎说:“我挺喜欢简安的,要不让她和我们一起吧。”
程莎很抵触,她说:“不要,三个人总有一个会被落单,没两个人自在,你想落单吗?反正我不想。”她好像忘记,在她和曾纹“如胶似漆”时,孟平生就落单过。
程莎见她没说话,又道:“你也看见了,那个欧阳春肯定和她一起,比起简安我更讨厌欧阳春。”有些人,讨厌一个人的直觉比喜欢一个人还准,程莎就是这样。
欧阳春长得瘦瘦小小,皮肤黝黑,下嘴唇有些像香肠厚厚的,看起来像个好欺负的老实人,事实上,家长说过,看人不能看表面,这是真理。
孟平生还是坚持说:“要不就试一下,我觉得她很好,我看她很有眼缘。”她继续劝说,“我以前看你有眼缘才想和你当朋友,初中我也是看眼缘选朋友,高中我就看简安有眼缘。”
程莎看拗不过她,冷眼旁观,挽着孟平生的手,往食堂走:“看你这次的眼缘有多准。要是她走了,就算了。”
回去时,食堂人声鼎沸,还有同学在排队打饭,令她们意外的是简安还在食堂,她的周遭没一个人。
身处万人海,却如立空巷。
简安吃饭细嚼慢咽,她吃的比孟平生还斯文,也就吃饭慢和程莎很像。
她们走过去,孟平生问她:“怎么你一个人,欧阳春呢?”
她吃饭的动作顿了顿:“走了啊!”
孟平生沉默阵,直接了当开口:“以后你要和我们一起吗?”
简安愣住,是真愣住,大眼睛盯着她,有些奇怪,但没说拒绝,歪头考虑阵道:“可以啊。”
连程莎都没想到她那么好说话。
她们坐在她对面,她边吃边和她们聊,孟平生觉得简安和曾纹是不一样的。和她聊天,基本上是程莎和她交流,孟平生的话还是很少,却很享受,很喜欢她们聊天的过程,偶尔会插上两句。
孟平生和程莎都知道,简安的好相处是建立在不要碰她一切的基础上。她的洁癖针对所有人,包括后来和她很好很好的她们。
三人走一起,通常是程莎走中间,孟平生和简安一人一边。
三人去操场消食散步,程莎问她:“欧阳春怎么先走了?”
许是简安和她们渐渐熟悉,许是她实在忍不住想找人吐槽,她脸上表情丰富,愤恨说:“你们不知道,欧阳春太可恶了!她掉了一条项链,居然让我赔给她,说什么她和我走在一起弄丢的,我让她和我一起走了?搞不搞笑,自己没戴好还非要赖我身上,我凭什么赔给她啊?”
孟平生和程莎对视一眼,清楚看到程莎眼中的义愤填膺与同仇敌忾。
这件事,程莎和简安绝对有共同话题,她立马附和道:“这人怎么这样呢?实在太过分!你没赔她吧?”
简安摇摇头:“没给。我说了几句怼她的话,她就被我给气走,都怪我平时对她太温柔,把我当软柿子捏。”
程莎听到这,想起前不久发生的黑历史,忍不住道:“曾纹还记得吧?才从我们班转走的那位。你知道小说里的白莲花吗?她就是那种,简直把白莲花演到淋漓尽致,不去演戏都可惜。”
她开始给简安讲述这段黑历史,程莎是一个很容易交心的人,特别是心理藏着东西想吐槽的时候。其实,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程莎不说简安也知道,何况那天她还帮程莎说了话。
“她演技确实好,扮相柔弱,要我是男的都忍不住为她打抱不平。”
“是吧,是吧!”程莎像找到组织,兴高采烈:“我也这样觉得。要不是受害人是我,连我都信了。”
从这以后,两人组变成三人组。上厕所,三个人一起。去食堂,三个人一起。接水喝,三个人一起。回寝室,也是三个人。
和简安要好的欧阳春也找到另一个相好。
这晚九点十分左右,清江的寝室大门还没关,趁着时间还早,心情不错,孟平生三人准备去颇负盛名的食堂三楼吃美味。
晚自习下课,食堂一二楼就要关门,只有三楼的小吃还开着。
三楼的鱼排特别好吃,排队的都得挤成一长串,从窗口排到大门口。轮到孟平生三人已经晚上九点二十,女生寝室九点五十关门,也就是说她们还有半小时可以吃东西。
三人吃东西都喜欢清净,就到黑漆漆的二楼吃。食堂二楼的桌椅凳子都收拾好了,她们挤到谁也察觉不到的最角落,靠窗的位子,赏夜景、吃美味,顿时感觉就此走向人生巅峰。
突然,几个手电筒破坏她们的氛围,原本以为是巡逻的学生会,三人还有些心颤,最近学校管理挺严格,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在二楼吃东西。后来,看到几个少年男女在食堂门口摆许多蜡烛,顿时放下了心。
看来,是有人想表白。
三个姑娘都是有八卦不扒就是王八蛋的性子,果断把鱼排签扔垃圾桶,擦了嘴巴,猫着身子,半蹲着朝那些人走去。借着食堂桌椅,掩护自己。
目的很简单,想看人怎么表白的,看会成功还是失败,告白的是男是女。
这场好戏势必不能错过。
蜡烛被少年们摆成了心型,站在蜡烛边拿着一捧花准备告白的是个女生!没错,是女生。孟平生了然,这大概是女追男的戏码。
“来了,他来了!”人群中,有人激动说。
蜡烛印在拿花的姑娘脸上,一片绯红,她笑着低垂头,有些娇羞。被告白的对象被二楼大门挡着,愣是令平生三人看不到真人。
那姑娘举起手中的花,递给那人:“我……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可以吗?”
“答应她!”
“在一起!”
“在一起!”
周围都是起哄叫好的人,少年却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
姑娘举花的手僵了一瞬,她不甘心:“你骗人!”
少年很无奈:“你爱信不信!”
姑娘有些哽咽:“她是谁?”
“是我!”人群中走出来一个少女,孟平生看到是白昭,她听到白昭说:“沈禹城是我的男朋友。”
告白的少女无可奈何,她将手中的花砸向沈禹城:“姓沈的,给我滚!”
远处黑漆漆的,孟平生隐约看到白昭拉着沈禹城朝楼下走,告白姑娘的朋友在安慰她,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孟平生还记得上次和沈禹城说话是暑假,他打电话问她学文还是学理,以及最后咬牙切齿的“再见”。
沈禹城啊,他的身边永远不缺人陪伴,不缺人喜欢。
所有人都走后,孟平生站起来,冲程莎和简安道:“我们回寝室吧。”平波无澜,宛如陌路。
第22章 康瑞
清江高中的对面是青年城。
孟平生从没去逛,程莎是个吃货爱买衣服逛街购物,按她的话说,就算不买去店铺逛逛也能涨见识,孟平生只好放弃窝在寝室看小说的想法陪她出来,简安有事就没跟来。
青年城一楼小吃多,二楼网吧、台球桌、ktv云集,三楼和四楼卖衣服与日常生活用品,五楼相当于休闲喝东西的场所。
程莎坐在奶茶店里,一边吃沙冰,一边问平生:“你说,我们三个性格那么迥异,到底怎么变成三人组,被人说是穿连裆裤的?”手里的沙冰一直被她刨来刨去。
穿连裆裤这事还是杨老师说的,杨老师换座位是按成绩先后选,想坐哪儿就凭成绩。简安和孟平生学习都还行,每次排名,只要简安选位子就没人敢和她争,因为她有洁癖,只能忍受和程莎孟平生坐。
她们选的位子在中间,一排坐三人的那种。总是形影不离,分座位时,杨老师就感慨:你们三个穿连裆裤的哇!
服务员姐姐百忙之中抽空看眼程莎,生怕沙冰被她玩坏。
孟平生笑了笑,嘴里被奶茶包裹,没法回答她。
想当初就是喊简安名字都是一本正经连名带姓,“简安,我们去吃饭”、“简安,我们回寝室”诸如此类。
那时,简安和她们的距离还很远,碰她衣袖,走开,我有洁癖;让她擦个黑板,不要,我有洁癖;选个座位,第一排会被老师喷口水,我要换座位,我有洁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