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笑停在嘴角,笑不出来了,得,是看他也来了,正好一并将报酬说出来了。
如果是清溪的话,那不行。
清溪是他和赵戎一起拼出来的,流了多少血和泪,合作归合作,其他的不可能,他不会答应,赵戎也肯定不会答应。
赵戎睁开眼,打量着徐露,问:“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一并说出来,省得大家互相猜来猜去,也不痛快。徐小姐,实在不必这样。”
“那我就直说了,”徐露转过身,“赵老板,如果你能把月沉沙卖给我就好了。你知道,我不缺钱,只是对这个地方付出了心血,你不能一直让我只做个掌柜的。握不到手里的东西,我不放心。”
大川松了口气,他不怎么喜欢月沉沙,小云和阿蒙还老去那儿,不学好。月沉沙是赵戎最开始为洪梅、田小芸这些歌女开的歌厅。
赵戎带着阿蒙逃荒时,遇见了洋人船上的歌女找他做旗袍,那几个银元让赵戎和阿蒙在月岭城能活下去,他心中感激,后来歌女们陆陆续续还帮过他,他心中记得清歌女们的情分,在歌女们有难的时候收留了她们,顺便开设了这么个地方。
“买下来?你手头有多少钱?”
“赵戎,你没良心。之前我替你承担下陈家的服装厂,担了多大的风险,你如今不想着报恩,居然还嫌我穷。”
赵戎笑了,月沉沙之前不值钱,但现在是月岭城首屈一指的歌厅,陆陆续续捧出几位明星,应该能值不少钱。
“何必呢?”大川叹口气,插话道:“你也不缺钱,你个女人家的,实在……”
“你懂个屁!”大川话还没说完,就被徐露骂着断了话,“女人家的怎么了?”
“其他的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何公子那边你要怎么和他说?”
何家保守,从前的地绅,怎么会允许自家媳妇买歌厅?
徐露上个月和何思明订了婚,但徐露似乎对何思明不太满意。
何思明刚从英国回来,学的什么英国文学,是个“知书达理”的翩翩公子,只是徐露从来不喜欢这号人,和他说话时,何思明眼神总是闪躲,徐露便想着怎么拿到嫁妆又把婚给退了。
反正她从来是个没心没肺的,从前任外面的人怎么传她与其他男人的关系她都不介意,更不要说退一次婚,这算什么。
听见这个名字,徐露脸色变了,做出一副要哭的模样,缓缓道:“我可不打算和他一起。只是我哥和我爸那边不好交代,你在我爸和我哥知道之前卖给我,我还能用家里给的嫁妆一次和你结清。”
“行,”赵戎笑出了声,“只是这月沉沙卖给你之后,便和我再无关系,月沉沙里的谁都和我无关系,我也不会再和谁密会,更不会让记者有机会拍照片、写下来一段故事。徐小姐铁了心要买,之后便要自己负责了。”
好多人来这里是冲着赵戎来的,若是赵戎不在了,难免会对月沉沙有影响。
“你得给我些时间。”徐露咬了咬手指头,心中却不太确定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
她十几岁时就出了名,徐家的大姑娘在月岭城闹得满城风雨,仗着自己哥哥护着,不将旁人看在眼里,实在胡闹。
风言风语的十几年过去了,她也不到三十岁,一张脸像刚剥完壳的鸡蛋,完全看不出任何年龄的痕迹。
“你要多久?”
“等到你把陈欢追回来,这样是不是正好?”徐露笑了笑,故意讨巧,又说,“正好,莫禹十八日过生日,我哥哥要给他在家里办生日晚宴,莫禹胆小,哥哥只叫了家里人,不过也给了陈欢帖子。你也跟我去,说不定便可以见到他了。怎么样?”
“行。”赵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徐露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顿了顿,又说:“就怕你一直追不回来,那你就得一直帮我了。”
第四章
赵戎是做衣裳起家的,从前家里穷,大家都叫他裁缝。他初到月岭城的时候,便是被陈家雇去给陈欢做私人司机,送他每日上下学,还是大川介绍他去的。
现在有了钱,便被人称为“服装设计师”,听上去一股子奢靡的味道。他一双手为无数名人贵人做过衣裳,就是这位无数名人贵人交口称赞的人,近几日却发了愁,一屋子的衣裳像是长了刺一般,件件都不入眼。
他穿着一身黑丝暗金线睡袍,不住打量着屋内的一排排衣裳,没有一件能让他满意。赵戎颓唐地倒在沙发上,听着阿蒙和阿黄在花园里追逐打闹的声音,心中却像是长了荒草一般——他是个无趣的人,他自己知道。
现在住的地方是以前洋人留下的老洋房,赵戎给买了下来,买的时候就想着陈欢应当会喜欢。房子还算大,仆人住在一层,他与阿蒙住在二层,外面还有个半大的小花园,花园里有只狗,是阿蒙从小养大的土狗阿黄。
三层是他的工作室。他挑了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存衣裳,其他房间里放了满屋的布料,针线和装饰。
那间房里有他自己的衣服,有他给别人做的,还有他给陈欢做的。
他与陈欢一起时,便说好了每年陈欢生辰时要为他做一套衣裳——他那时除了会做衣裳什么都不会,这样无用,陈欢那样矜贵的人也让他亲到了。
陈欢撑着头问他:你亲不亲,不亲我就回去了。那时候他望着陈欢一张脸,几乎快失了神。
就在车的后座,他压着陈欢亲,将陈欢的嘴给亲得有些肿了,陈汉便笑着捶他的肩,说奶妈必定会发现,让他给想个理由搪塞过去。他那时说的什么?好像是说的:你就说你刚刚吃了辣的吃食好了。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后来的好多次。
今年是陈欢走的第七年,陈欢终于回来了。赵戎想做一件喜袍,亲自在喜袍上绣上所有好看的花纹图样,缝上最贵的宝石珍珠。可是除了材料,他什么也没做好。
他总在想,都过了七年了,欢欢应该长高了些。
喜袍这样重要的衣裳,若是不知道主人的身高尺寸,他怎么能做出让人满意的喜袍?
太小了不行,太大了也不行,若是穿着不合身,欢欢会笑着骂他,然后又去了那个不知道说着什么鸟语的国家,连信也不回一封,绝情得有些过分。
赵戎太过紧张,仿佛喜袍出了半点差错,他与陈欢的联系便会彻底断了一般,选好的布料便一直放在了案台上。
“咱们可是拜过天地的……”
赵戎右手轻轻抚在那块布料上,嘴里不知在和谁说话,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的,右手拇指戒上的墨绿宝石微微闪着光。
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做了个梦,不然自己怎么会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变成月岭城最大的服装厂老板?运气好?又怎么会和陈欢七年没能见面?他们从前明明那么好?
他总疑心自己年少时拿这份感情去哪个诡异的地方换了东西,可他确实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
狗叫声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赵戎听见阿黄在门外扑哧扑哧地扒门。
阿蒙敲了敲房间的门,软软糯糯地说:“哥哥,司机在楼下等你啦,你快点换好衣服了下去吧。”
“嗯,”赵戎的双眸仍是呆呆盯着某处,目光涣散,口中闷闷答道:“你去和阿黄继续玩,我……我马上就下去。”
“嗯!”
阿蒙欢快传完话,又耷拉着拖鞋跑下了楼,赵戎这时才有些后悔,他刚才与阿蒙说话时情绪不高,阿蒙当然是能感受得到的,可是赵戎从来不想要阿蒙觉得他很累,不然阿蒙在他面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他担心两人会不如从前亲密。
月岭城的上流社会如今流行穿洋服,他没见过几个人还在穿长袍。长袍是他入门时第一个学的东西,他当时跟的师傅已经在饥荒中饿死了。
赵戎换了身铁灰色法兰绒西装,对着镜子在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瞬间就变成了月岭城人人都知道的那位赵先生。
可是赵先生心中已是对自己全无自信了,关于陈欢,他内心敏感,丝毫算不得大度。
陈欢回来后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已是深重打击,对他避而不见又是雪上加霜,但他还得死皮赖脸地去徐仲林家中见陈欢一面——毕竟能见一面也是好的。
陈欢很厉害,会画油画,还会插花……尽是些他不会的稀奇玩意儿,毕竟他从前没有闲钱学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