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要。”云宝扭捏说。
“行嘛,你就说出来了就好了,说话又不是什么难事,对吧?”
大川一想到云宝要去学校,就止不住担心——不担心其他的,就担心云宝被人欺负。
云宝小时候,大川不常在她身边,把她交给了一个认识的哑巴奶妈带着。谁想到云宝长到四五岁还不说话,大川急得直跳脚,后悔不迭,可也检查不出来什么毛病,后来便一直这样了。
虽说和那哑巴奶妈大抵没什么关系,大川心底是存了芥蒂的,总想着,万一自己找了个正常奶妈,可能云宝就不是现在这副样子了,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云宝。
云宝六岁才叫出一声爹,大川听到那声“爹”,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下又要去学校,离他远远的,学校还有洋人。云宝不是哑巴,只是不爱说话,可是小孩儿之间哪管这些,万一云宝被欺负了可咋办?
大川看了一眼赵蒙,走过去牵着阿蒙的手,将她和云宝的手放在一起,嘱咐道:“阿蒙,你们一起去学校,你能帮川叔照顾一下云宝不?”
阿蒙点头,答道:“川叔,我会好好照顾云宝的。”
“那行,”大川摸了把嘴上的小胡子,又交代道:“有人欺负你们,就跑,知道吗?不要和人家打,跑就行了。”
隔了几日,赵戎便送了阿蒙和云宝去了学校。
教会学校修在近郊一处教堂附近,学校里一共有六个修女,其中两个是洋人,负责上洋文课,另外四个都是中国人。修女戴着白色头巾和黑色的袍,对每个孩子都露出笑。
赵戎离开前又在阿蒙手里放了些零钱,这才放心走了。
他还要去趟酒红馆,酒红馆门口贴着许多头牌歌女的海报,他带着纸和笔,想要将那些新样式记下来。
最近旗袍和洋装的订单多了起来,要求也愈发复杂,有些东西他都未曾听说过。比如,有一家的小姐托人找他订骑马服,他第一次听说女子的骑马服,也不知道是什么,平日里得闲了就带着纸笔四处打听。
衣服越做越多,材料花费也越多,他平日多去布坊走动,想要挑选称心的材料。
时间一长,布坊的老板也认得了他,因为这人总要些稀奇古怪的材料,卖不出去的布料也贱卖给了赵戎,赵戎总能拿那些废布变出朵花儿来。
他瞧见一块月牙白的布料,摸了半天,材质柔软顺滑,总觉得像极了陈欢那股子娇气的劲儿,便和老板买了过来,打算给陈欢做一身新衣裳。他好像格外没本事,想要对谁好,总是想着给他做衣裳。
大川劝他将陈府开车的工作辞了。
他没有签卖身契,算不得陈家的人。如今,他在陈家已做了半年多了,只是开车,虽然不是很累,可是供他和阿蒙吃饭还不太够。
更何况,陈老爷肯定不会准陈欢和他在一起,他这种人……如果陈欢和他的事儿被发现了,也不知陈欢愿不愿意和他走。如果、万一陈欢真的愿意和他走,他一定不会让陈欢吃苦的,他发过誓。
他没答大川的话——他心里想着一个人,爱着他,可是对他捉摸不透。
他是卑微的,现在是偷来的时光。他总是害怕,想着自己和陈欢一说,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以后便再也见不到陈欢了。和他在一起是过苦日子,他担心陈欢过不惯……
女人对新衣裳的热衷有些惊人。
酒红馆的头牌歌女,每天的海报都穿着时下最时髦的衣裳,城里的富太太娇小姐们也会跟着这些时髦的风潮走,一时间,城里的女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裳。
赵戎想把自己做的衣裳拿给那些歌女们穿,可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见到他们,这几日早晨都在酒红馆门口等着,手里拿着几身自己做的新衣裳。
能上酒红馆大门上海报的歌女都是月岭城的明星,住的是大宅子,有司机专门接送。
大概凌晨六点,黑色汽车就载着歌女来了酒红馆。等那歌女下了车,穿着高跟鞋走进酒红馆时,赵戎憋红了脸,拿着衣服一阵小跑到了歌女面前。
是徐露,画眉鸟徐璐,赵戎等的就是她。
从街边到门口,短短的一段距离,他要抓住机会。
旁边有保镖上来拉他,徐露见到他手里拿的衣服,有了兴趣,手一挥,问他:“这是给我的?”
赵戎点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衣服塞到了徐露怀里:“徐小姐,这是我新做的衣裳,你可以看看,如果喜欢,我、我可以免费给你做衣裳。”
徐露嗤笑一声,笑问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个裁缝……你觉得我,像是缺衣服的人吗?你想想,这城里,有多少人做梦都想要给我做衣裳?”
“徐小姐可以将衣裳带回家看看,不好看就扔了,也、也不会损失什么……”赵戎这话说得毫无底气。
徐露昂着头看了他几眼,说:“你这小裁缝,长得还挺好看。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就看看吧……对了,你住哪儿?”
“城西巷,城西巷最里边儿那家。”
“哦?”城西是穷人住的地方,这孩子倒是一点都不设防,徐露被他逗笑了,又说:“好吧,如果我喜欢的话,我就让人去找你,你就继续给我做,行吗?”
“谢谢徐小姐!”如果徐露愿意穿他做的衣裳,哪怕是只有一次,他也满足了。
第十三章
陈欢这几日有些嗜睡,天气转凉,赵戎担心他在车上睡着了会着凉,放了一条小被子在后座。
被子里衬用了柔软的白布,外边儿是用做衣服剩下的各色布料拼成的,像是婴儿出生时阿娘做的“百家被”。
陈欢第一次见到这样奇怪的被子,好奇地裹着那张小被子,从被子里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看着他,笑问:“怎么还有这样的被子?”
“做了一条百家被,借百家布料,保佑你以后身……身体健康,可以……长寿无忧,这个……本来是小孩子出生时候才有的……”
赵戎心里,陈欢虽只比他小一岁,那也是要去保护的人。陈欢,柔弱、敏感、纤细、淘气……赵戎想给他筑一道高墙,让他快乐。
陈欢爱笑,可那笑看上去带着凉意,总达不到眼底。不知为何,这让赵戎觉得,陈欢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了,好像陈欢对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留恋一般。
“这样啊,我都不知道这些。我会长命百岁,你也要照顾好自己,也要长命百岁。这样我们就能一直,一直,在一起。”
陈欢的阿娘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这些,大概自己也无法确定这些,想着能活多久便活多久……
阿娘在嫁给陈向东前,也是月岭城有名的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读诗画画什么都不会做——反正总有下人和他那倒插门的父亲帮忙做。
从不列颠留洋回来的大小姐,十分有腔调,嘴里讲的是一口流利的英文,在不列颠学的是诗文艺术。十八岁的大小姐,心比天高,任那一群青年才俊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却谁都看不上。
这倨傲无比的大小姐,独独爱上了一个满嘴胡话、油腔滑调的穷诗人,任凭父亲怎样反对,都要和这个穷诗人暗地来往,还偷尝禁果,有了陈欢。
谁还能看出来陈向东以前是个诗人呢?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陈欢看着赵戎,疑心自己和阿娘一样,总是轻易爱上一个人,看着一个人觉得他好便爱上了,沉迷其中,也无法辨认这份爱的重量是否能让自己托付终生。
陈欢又想到赵戎看自己的眼神,安抚自己一番,放下心来。
赵戎和他父亲不一样,自己和阿娘不也一样。
赵戎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陈向东是狗屁王八蛋下三滥。
阿娘是娇弱的月季,自己是带刺的仙人掌。
如果将来哪一天他发现赵戎背叛他了,他不会像阿娘那样哭泣。他一定会给赵戎喂一杯毒酒,然后找块景致好的墓地,和赵戎埋在一起。
想到这些不开心的东西,陈欢便有些生气。
下车时,赵戎眼巴巴地望着他,他也只当没看见,只将小被子抱在怀里带走了。赵戎有些伤心,望着陈欢的背影,又不敢叫他——他还有话想和陈欢说。
他在生气,生气自己想象中已经背叛了他的赵戎,生气将赵戎和陈向东一起比较的自己,还生气自己总是杞人忧天。